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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镇执法中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加强镇执法中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要求和《关于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镇执法中队执法建设保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区委“1+8”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要求,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本着“切实放权、依法规范、分级保障、强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镇管中队执法建设保障,建立健全资源整合、职责清晰、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推进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有效落实,确保队伍专业化,力争使执法水平、城市环境水平不下降、有提升。

三、主要内容

各镇中队属于镇管参公事业单位,实行“镇属、镇管、镇用”模式,人、财、物原则上由镇管理、保障。各镇网格中心与镇中队是前端发现与末端处置的关系。区执法局为镇中队的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一)队伍建设管理

为了落实市编办、市执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确保镇中队队伍专业化建设,对队伍建设管理作如下规定:

1.统一招录。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执法人员的招录纳入上海市公务员统一招录平台,实行分类招录。区公务员局、区执法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统筹全区执法人员招录计划,并根据执法工作特点、要求设定招录条件,组织实施各镇执法人员的招录工作,确保招录人员质量。

2.干部选拔。各镇提任中队干部应当事先征求区执法局的意见。提任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人选应当具备执法资格并从事执法工作2年以上,并符合公务员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

3.稳定队伍。各镇中队人员原则上不得跨系统调离,中队科级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跨系统调离的,应当严格控制。

4.轮岗交流。结合奉贤实际和各镇需求,由区执法局适时组织实施执法队员跨区域轮岗交流。

(二)投诉受理工作

1.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区大联动中心应将一般投诉事项直接交由属地镇受理;对重大投诉事项、领导和媒体关注的疑难复杂事项等,区大联动中心在交由属地镇受理的同时,抄送区执法局。

2.投诉受理工作考核。投诉受理工作的考核,由区大联动中心负责。

3.市热线转交的投诉受理工作。市热线转交的投诉受理工作由区执法局交属地镇受理。

(三)执法行为规范

1.严格依法行政。各镇中队应当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严禁以执法的身份履行非职务行为,以免越权违法。执法涉及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由区执法局统一梳理下发。

2.规范案件审批流程。各镇应当设置法制机构(人员),依法负责案件听证、听取陈述申辩、代为诉讼等相关工作。镇行政领导审批案件前,法制机构(人员)应当先行审核。

3.案件网上录入。根据执法工作要求,各镇中队承办案件均应及时录入区执法平台。

4.重大案件处理。对重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媒体关注案件的

处理,区执法局有处罚建议权或视情直接查处办案。

5.指定管辖。行政区域管辖模糊的,区执法局可指定相关镇管辖。

6.规范法律文书。区执法局负责各镇执法法律文书的统一印制和各镇执法队员执法证换证工作。

7.罚没款管理。罚没款票据由各镇财政所向区财政局申领,罚没款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保障工作

1.执法装备配置。为了执法装备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制服、标志标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经费继续由区财政保障,区执法局负责统一购置管理。

2.执法车辆的经费保障。各镇中队执法车辆由区机管局、区执法局按核定编制数统一购置,购置更新、日常使用和维修保养等经费由各镇自行承担。

3.人员及其他经费保障。自2016年起,区财政局按照各镇中队人员编制数,给予编内实有人数每人每年固定补贴10万元。其余经费(包括其他人员、公用及专项等经费)由各镇财政予以保障。

(五)业务指导工作

执法力量下沉后,区执法局的工作重点由原来的一线执法调整为业务指导与一线执法并重。

1.执法工作指导。区法制办、区执法局负责对各镇法制机构(人员)的培训指导,区执法局加强对各镇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对新增执法权力、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

2.日常勤务指导。区执法局对勤务模式、勤务指挥、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行服务指导督查。

3.绩效考评工作。区执法局要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考评工作机制,对各镇执法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区对各镇的考核。

4.组织机动保障。区执法局组织开展综合性重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重大活动保障时,对各镇中队具有调动指挥权。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区法制办、区公务员局、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大联动中心、区执法局以及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各镇执法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执法规范、建设管理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保障。区执法局等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教育培训、执法办案、人员招录、轮岗交流、综合考评

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三)平稳有序推进。区执法局要加强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待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并对镇授权后,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将综合执法改革事项与各镇交接,确保执法改革后续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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