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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征信体系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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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 ̄))2010年第10期 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征信体系建设的思考 白宝明 张爱武 (中国人民银行陇县支行,陕西陇县摘721200) 要:本文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征信体系建设的,Z-4 ̄性和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征信体Pr. 建设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要建立健全征信制度机制、共享机制、奖惩机制、协调机制、宣传机制,以此促进我国征 信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市场经济:征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1 一文献标IR ̄: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0(10)一0062—02 、新阶段征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信用是市场经济的 生命,是市场竞争的基石和准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信用征信体系的有力支撑。市场化程度 越高,市场规模越大,加快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需求就越迫切。只有全社会确立了信用观念,建立了完备的 信用信息数据库,才有可能建立起规范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充分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 ̄u快推进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环境 是最基本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它决定社会生产的有序程度和经营效率。因此,我们要提高区域的发展竞争 力,必须牢固树立“信用立市”、“诚信为本”和“信用也是一种竞争力”的观念,真正把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 作为提高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切入点和生命线来抓。越是要加快发展,就越是要重视和加强信用环境建设,通 过营造使人感到舒心和安全的信用环境,构建和谐的经济生态环境,增强对外吸引力,提高区域综合竞争 力。 (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是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重要保证。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是一个国 家和地区金融稳定的重要保证,商业银行是经营信用和风险的机构,但由于缺乏企业和个人征信制度体系, 造成信息严重不对称,各商业银行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几乎无法了解,因而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 制度不仅是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重要保证。而且对维护国家金融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是建设文明城市的现实要求。在新阶段,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本身就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我们不仅要将信用作为一种公民道德指数来提倡,而且要将信用制度 化,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和社会公信力的公民行为准则。要强化信用意识,提高道德素质,扎扎实实把社会 信用征用体系建设抓紧抓好,以建设完备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为重点,以培育社会信用征信市场为突破口, 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二、新阶段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体系的法律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征信方面的相关立法则相对滞后,尚未有一部完整规范征信 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或法规。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数据开发的进程,使得在开放信用数据等方面无法可依。 缺少法律法规为征信活动提供直接的依据,使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方面无法可依,特别是在基层 金融机构,经常遇到部门、其它金融机构、企业等要求提供各种信息咨询,但由于没有适当的法律依据, 使得对信息地提供和披露范围很难操作,数据的过分保密也影响了公众对征信的认识程度。 (--)征信体系的资源共享困难。根据我国现行的管理,由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和数据都 被屏蔽,既不流动也不公开,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被闲置,信息资源浪费严重。在现有的征信机构中,只有金融 机构之间联结为网络,建立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但和其他征信机构没有可联网操作的法律、法规,各自 收稿日期:2010—8 作者简介:白宝明(1969.11一),男,陕西陇县人,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供职人民银行陇县支行。 张爱武(1971.4一),女,江苏铜山人,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供职人民银行陇县支行。 62 《西部金融>>2too年第lO期 自成一体,相互,难以真正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三)征信体系的监管不健全。我国包括资信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社会信用中 介机构的属性不明,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来明确其职能,造成各类信用中介机构性质不清、归属不 明,进而导致多头监管与无人监管的状况并存。监管建设与西方国家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 (四)征信体系的失信惩戒力度小。现在社会上之所以有很多失信行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失信者没有受 到及时、严厉的惩罚,失信的道德、法律和经济成本太低,而严格失信惩戒就可以一方面使市场失信行为大 大减少,另一方面使社会征信体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征信业的快速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完善的征信制度机制。尽快制订的征信法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有关 征信业管理的法规,另一类是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借鉴、引进国外征信体系建设的成功做法,加快征信法 制建设,完善有关征信的规章制度,尽快出台适用于我国的征信管理条例,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法律基础 薄弱的状况,使征信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的征信共享机制。征信信息的共享就是要求信用信息在一定范 围内查询信用状况.向社会公众披露,实现信息共享。应尽快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方式和范围,明确信用信 息资料的分析、整理和使用的权利义务以及信息失真承担的责任,要积极沟通协调各单位按照统一的数据 规范和要求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健全信用数据档案,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要以规章制 度的形式规范征信信息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明确数据的开放程度,在严格执行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私前提下。对于通过正规的方式和渠道获得的信息,应按照共享的范围和主体分类开放,增强社会信用的透 明度,促进信息交流和征信资源共享。 (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全面的征信奖惩机制。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制定有关征信奖惩机制 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考核制度,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加大对违约行为的 责任追究和惩戒力度,对各种破坏信用关系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使失信者无立足之地,对失信企业的高级 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依法处理失信行为,使失信者付出代价、名 誉扫地、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给守信者予以结算业务各方面的优惠,得到实惠和好处,努力培养社会公众 “守信光荣”的思想意识。 (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树立系统的征信协调机制。征信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 程,要建立一个以个人信用为基础、企业信用为核心、信用为保障的包括观念、制度、机构在内的征信体 系建设。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由牵头,金融推动,各有关部门从全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大局出 发,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在宣传教育、法规制定、执法检查、信用信息的征集开放、信用信息的共建 共享等方面,一定要相互协调、联手行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一个以当地为领导,以金融部门为 主体,以党政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为支撑,社会各方面共同建设征信体系的局面。 (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营造浓厚的征信宣传机制。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不仅需要的大力推动, 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充分的发动、深入的教育,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信 用征信体系建设中来。 参考文献 [1]崔建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2]项俊波等,《金融基础概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 [3]丁邦明,《对农行发放农民信用贷款的思考》,《西部金融》,2009年第2期。 [4]孙晓燕,《关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困惑与思考》,《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第09期。 [5]赵复元,《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体系建设》,《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15期。 责任编辑、校对:房引宁 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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