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方案一、主要原则
客观公正、评价主体多元化、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二、组织机构
组长:陈德春(校长)
副组长:唐金菊(副校长)、张中文(政教处主任)、汪盛前(教导处主任)、白雯(团委)李晓明(政教处副主任)组员:各班班主任三、评价内容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四、结果表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单项和综合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相当于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价要慎重。学生综合素质评纸质存档资料应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记分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览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统计表》、《学籍管理手册》。五、评价程序
(1)自评。由学生本人就所有单项为自己分别评分。自评要强调诚信、客观。
(2)互评。成立互评小组。互评小组长全面负责本组的互评工作。互评采用百分制记分,只打单项总分,不打单项内的小项分。
(3)师评。根据成长记录袋、平时检查记载和课程考试(考查)成绩,由班主任对全班学生逐个逐项(含小项)进行打分评价。师评总分要做到“一人一值”,非极特殊情况不能出现两个学生相同现象。4、按要求划定评价等级
(1)单项评价等级。先按“自评得分×10%+互评得分×20%+师评得分×70%”计算出“单项得分”,再根据得分高低按A等30%、B等40%、C等30%划定单项等级。单项等级不做综合评价等级的划定依据。
(2)综合评价等级。先将五个“单项得分”相加除以5得出“综合得分”,再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按A等30%、B等40%、C等30%的要求确定综合评价等次,评价当期受了纪律处分的系统会自动下浮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