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学区教职工交流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实现学区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盘活存量,整合师资,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学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龙里县学区制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龙山镇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区教育公平、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学区领导、教师交流,不断均衡学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从而消除领导、教师长期在一所学校工作的职业倦怠。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学区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均衡发展,教育局把关”的原则。
2、学区制运行后,学区内所有教职工身份编制均不再具体到某个学校(教学点)、幼儿园,身份编制统一到龙山学区。
三、交流对象:交流对象为龙山镇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学点的在职领导及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1、妊娠期(以县级医院以上化验单为准)、哺乳期未满2年的,暂不纳入交流对象;
1
2、在三类、四类工作的本地教师,如果工作认真负责,能得到学校、家长、学生的认同,本人自愿申请不参与交流的,可以不作为交流对象;但如果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教学成绩差,学校、学生、家长反映较大的,必须进行逆向交流。
3、长期以来在校点坚守,且教师本人工作认真负责,自愿申请不参与交流的;
4、教办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学校传统项目、特色(特殊)课程的教师,可视情况暂缓交流;
5、经教育办公室审核,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四、学区学校类别划分
根据龙山镇所属学校、幼儿园及校点的交通情况、地理位置、生活环境、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龙山镇教育办公室将所属学校、教学点、幼儿园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董下小学(董下幼儿园)、新场小学、余下小学(余下幼儿
园)、中坝小学
第二类:比孟小学(比孟幼儿园)、平山小学、中排小学(中排幼儿
园)
第三类:水场小学(水场幼儿园)、草原小学(草原幼儿园) 第四类:塘堡小学(塘堡幼儿园)、大谷小学(大谷幼儿园)、金谷小
学(金谷幼儿园)、红星小学
第五类:老鸦山教学点、摆谷六教学点、堡子教学点。 五、交流范围和形式
1、原则上男55周岁(含)、女50周岁(含)以下,在同一学校
2
工作时间达六年以上的,须分批进行交流;
2、夫妻双方在同一所学校,其中一方须交流。如果有孩子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且没有亲友照顾的,原则上尽量安排其中一方到一、二类学校进行交流;
3、学区内各教师在职称评聘、晋级上须有到比自己目前所在学校类别更艰苦的学校类别任教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本学区第四、五类学校任教的教师除外。其中:经组织选派支教两年以上且支教考核合格的,在本交流方案实施后参与的首次职称评聘、晋级的视同认可有更艰苦学校类别任教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教师所担任学科教学期末质量检测连续两年在本学区内排名倒数第一或第二名的,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学区内逆向交流;
5、违反师德师风、违规违纪、被组织处理的,视其性质和处理情况进行逆向交流;
6、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原则上不低于6年;
7、对积极主动申请到第四、五类学校交流,且在交流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学校认可、学生认可,学生成绩有进步的教师,在职称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交流(上挂学习)安排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原单位不予聘任。
8、教师交流原则上每年8月份变动一次,教师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为合乎交流条件教师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教师交流总人数的20%),领导交流人数不低于教师交流人数的10%。
9、交流形式:原则上一类到二类、二类到三类、三类到四、五类、四、五类到一类依次进行,即进行滚动式交流,不存在交流6年
3
后回原来学校。
10、三类学校申请到一、二类学校进行交流的教师,在符合交流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外,必须有在四或五类学校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经历。同时,近3年所教学生成绩必须在全镇的中上等以上(按照学科年级进行排名)。
11、四、五类学校教师申请到一类学校交流的,在教学方面,近3年所教学生成绩必须在全镇的中上等以上(按照学科年级进行排名)。 12、教学成绩考察时间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计算。13、教职工交流调配方案每年7月份以前由教办报教育局审批。 六、交流教师的管理
1、交流教师由所在交流学校进行管理,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方面,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2、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所在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与交流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凡经学区会议研究决定,上报教育局批准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七、工作步骤
1、由教办组织召开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学校选派教师代表参加,公布学区教职工交流方案。各学校五月份以前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
4
作的认识,审核后公布本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然后上报龙山教办。
2、每年8月底开学,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迎、送交流的教师,并提前做好住宿安排。
八、组织保障
(一)成立龙山镇学区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登伦(龙山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黄大新 (龙山镇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罗时忠 (龙山镇教育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马良玉 (龙山镇教育办公室业务科科长) 张金铃(龙山镇教育办公室安全科负责人) 各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山镇教育办公室,罗时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金铃同志作为办公室工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龙山镇各校(园)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各校(园)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在学区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校(园)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校(园)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校(园)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担任,各校(园)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各校(园)后勤负责人、少先队负责人、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各校(园)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酝酿提出本校教师交流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教育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
1、本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5
2、本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教育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和调整,本方案由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里县龙山镇教育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