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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丧事谢帖中的称谓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山东丧事谢帖中的称谓

丧 葬 用 语 解 释

1、先祖考(妣): 对他人自称自己已去世的祖父母, 如同显祖考(妣)。2、先考(妣)、先严(慈)、先父(母)、显考(妣): 对他人自称自己已去世的父母。

3、先夫:对他人自称自己已去世的丈夫。

4.先荆(室)、德配: 对他人自称自己已去世的妻子。

5.亡儿(女)、故宠儿(爱女): 对他人自称自己已去世的儿女。

6.故媳 :对他人自称自己已去世的媳妇。

7.享寿:卒年六十岁以上。

8.享年:卒年三十岁以上。

9.得年:亦用存年,卒年三十岁以下。

10.小敛:以衣衿加於死者之户。

11.大敛:死者入棺。

12.孤子:父死,母亲健在。

13.哀子:母死,父亲健在。

14.孤哀子:父母皆亡,父先母而逝者称之。

15.成服:大殓次日,在服之人各依服制,分别成服,亦有在殓前成服者。

16.反服:儿死,无孙,父在堂,父反为儿丧持服。

17.稽()颡():遭三年之丧者,居丧拜宾客时,双膝跪下,头额触地。18.稽首:叩头之敬礼。

19.护丧:治丧之家,以知礼能干之家长或兄弟一人,主持丧事·

20.权厝(措):暂时停放灵柩以待葬。

21. 讳():称已死尊长之名。

22. 22.棘人:父母亡,新丧其(百日)内,孝子自称

23. (父或母丧时,子自称「棘人」)

23.杖期生(夫):妻入门後,曾服翁姑或太翁姑之丧,现妻亡夫称。24.期年:对兄弟及伯叔等之丧。

25.不杖期生(夫):妻未入门前,夫之父母已亡,妻入门後,自未及成服,现妻死夫自称,又夫之父母健在,妻亡夫亦自称之。

26.承重孙:本身及父亲均属 嫡长子,父先死,承担服祖父母之丧及主持宗庙祭祀之重任者称之。

27.告窆():丧家先觅吉地,旋营圹穴,择

28.期移柩下葬,并定期告知亲友曰告

28.发引:出殡时灵柩出发。引为引布,亦称绋(福)

29.合窆():将已死父母同葬一墓穴之中。

30.30.用代楮()敬:以金钱代冥纸。

31.寿终正(内)寝:男丧用「正」寝,女丧用「内」

32.寝。如死於非常,只能用「终」或「卒」。

32.含殓():含为含玉於口。殓,入殓,纳死者於棺。

33.敬使:付送礼人之小费。【五服】:1.斩衰(ㄘㄨㄟ):为父母服三年之丧。(以最粗之生麻布制成,不逢边者为斩衰)。

2.齐() 衰()期()年:对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

在室姑姊妹,夫为妻,已嫁女为父母之丧,服一年。*齐衰五月:为曾祖父母服用。

*齐衰三月:为高祖父母服用。3.大功:对出嫁姊妹及堂兄弟之丧,服九月。4.小功︰ 对堂伯叔父母之丧,服五月.大功、

小功合称功服。*大功、小功,合称功服。5.缌(ㄙ)麻:用细麻布制成的丧服。用在已出嫁的姑母、堂姊妹及族兄弟,以及表兄弟、岳父母、婿、外孙等之丧时所穿,为期三个月,为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丧亡借代用语1.失怙(ㄏㄨˋ)→父亡 2.失恃→母亡

3.风木之思(悲)、风树之思(悲)→父母亡4.琴断朱弦→夫亡5.断弦之悲、鼓盆之戚→妻亡6.丧明之痛、西河之痛→子亡7.雁行折翼、雁行失序、折翼之痛→兄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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