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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孝亲思想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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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孝亲思想探究

作者:高佩佩 张慧竹

来源:《西部学刊》2016年第03期

摘要:知恩报恩是佛教重要的伦理则目。关于具体的报恩对象,佛经中有“二恩”、“四恩”和“五恩”等说法,但是这些说法中无一例外地都将“父母恩”置于首位,可见佛教对知恩报恩、孝养父母的推崇和重视。报恩分为报世间恩和报出世间恩两种,归根结底,两者圆融不二,终极目的还是趋向善道、求得解脱。值得关注的是,佛教的伦理思想是在业力因果轮回的法则下运行的。

关键词:佛教;孝亲;报恩

中图分类号:B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佛教孝亲思想是和报恩思想紧密相连的。行孝是为报恩,因而知恩报恩的教说和阐述见于佛经各处。《杂阿含经》第47卷第12经中,佛陀用后夜里因为疥疮疼痛而哀鸣不止的野狐譬喻,如果有人愿意救治野狐,野狐必定会知恩报恩,可悲的是,动物尚且懂得感念他人恩德,人却无动于衷,毫不触情。因而,佛陀教诫比丘们,“当如是学。知恩报恩。其有小恩尚报。终不忘失。况复大恩。”①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少恩加己,思欲大报。”②说的就是在家弟子应常怀感念之心,努力回报加之己身的恩惠。

佛教是将知恩报恩视为“圣道”来宣扬和尊奉的,《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偈云:“世间一切善男女,恩重父母如丘山,应当孝敬恒在心,知恩报恩是圣道。”③对于知恩者,佛教赞赏有加,“二人世间难得。何等二人。一者所不可为行恩。二者受恩复报恩。”④认为其善念深厚,善根具足,反之,对于忘恩负义之徒则不吝指责,“不知恩者,善根断灭,作诸恶业。⑤ 一、报恩对象

佛教关于报恩对象的说法散见于佛经各处,《瑜伽师地论》云:“云何有恩者。谓或父母或乳饮者。或养育者或成长者。或于旷野沙碛等中能济度者。或饥俭时能赈恤者。或怖怨敌而救援者。或被执缚而能解者。或遭疾病而救疗者。教利益者教安乐者。引利益者引安乐者。随所生起诸事物中。为助伴者。同欢喜者同忧愁者。遭厄难时不相弃者。复有所余。如是等类。名有恩者。”⑥经中关于有恩者的界定,除明确提出“父母”之外,其余情况大致可以分为及时施救帮助、教引成长安乐、不离不弃等各类。

在其他中,佛陀指出了明确的报恩对象,具体而言分“二恩”、“四恩”和“五恩”说三类。《大方便佛报恩经·论议品》强调应报答父母和善知识之恩。《正法念处经》和《大乘本生心地观经》都将报恩对象分为四类,《正法念处经·观天品》云:“有四种恩。甚为难报。何等为四。一者母。二者父。三者如来。四者说法法师。若有供养此四种人。得无量福。”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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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将父母恩分而述之,并将母恩置于父恩之前,尤见佛陀对母恩的仰赖和敬重。《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报恩品》认为:“世出世恩有其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⑧将“四恩”界定为“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前三种恩是众生共享的普遍恩德,“三宝恩”则是针对具有佛教信仰的佛教徒而言的,且这四恩既有世间恩,又包含了出世间恩。另外,《瑜伽师地论》还提出了“五恩说”,云:“其有恩者亦有五种:一母、二父、三妻子、四奴婢仆使、五朋友兄弟亲属宰官。”⑨显而易见,这五恩统摄了妻子兄弟、奴婢仆使、亲朋官署等各类关系,是从人伦的角度出发而言的。

综合前文所列诸经来看,《大方便佛报恩经》中所言的“善知识恩”及《瑜伽师地论》中论及的人伦关系实际是可以摄入《心地观经》的“众生恩”之中的,而且“众生恩”中所蕴含的众生平等的思想更具有广泛价值;再者,《心地观经》的“三宝恩”融摄了《正法念处经》中的“如来恩”和“说法法师恩”。由此可见,《心地观经》的“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基本已囊括了其他诸经关于报恩对象的基本内容。

其中,对于“父母恩”和“师僧恩”何者为大的问题,佛陀回答说:“众僧者,出三界之福田;父母者,三界内最胜福田。”⑩《舍利弗问经》中的回答更为周密——“夫在家者。孝事父母在于膝下。莫以报生长与之等。以生育恩深故言大也。若从师学开发知见。次恩大也。夫出家者。舍其父母生死之家。入法门中受微妙法。师之力也。生长法身。出功德财。养智慧命。功莫大也。追其所生乃次之耳。”⑪佛陀认为,就在家而言,人子须敬顺慈爱父母,感念父母哺育长养的恩德;就出家而言,应对师僧修报恩心,正是因为师僧的教导我们才得以舍去生死之家,灭除障蔽、生起智慧。即便是入了佛门,“是佛弟子修行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⑫佛陀说法应机随宜,方便教化,值此宣说世间与出世间两者是不二的。

佛陀言及报恩,常将“父母恩”置于首位,较之于父恩,佛陀对母恩倾注了更加深沉的感激之情,认为“然寄托之处,唯在母胎,生来乳哺,怀抱亦多是母,故偏重于母。”⑬《大般涅槃经》中佛陀对母亲怀胎十月的辛苦、哺育长养的劳累颇有感怀,“我母受大苦恼,满足十月,怀抱我身,既生之后,推干就湿,除去不净,大小便利,乳哺长养,将护我身。”⑭《心地观经》中总结出十项母亲的恩德,“一名大地。于母胎中为所依故。二名能生。经历众苦而能生故。三名能正。恒以母手理五根故。四名养育。随四时宜能长养故。五名智者。能以方便生智慧故。六名庄严。以妙璎珞而严饰故。七名安隐。以母怀抱为止息故。八名教授。善巧方便导引子故。九名教诫。以善言辞离众恶故。十名与业。能以家业付嘱子故。”⑮这“十恩”涵盖了母亲从受胎、临产到哺育、生养孩子的整个过程。母亲的子宫孕育着新的生命,就像“大地”一样无私地奉献着;在怀胎的十月里,母亲需忍受强烈的妊娠反应,随着产期临近,她昼夜无法安宁,经历重重苦难才能诞下孩子,是谓“能生”;新生命诞生之后,初为人母的喜悦使得其常常不顾个人,时时用手呵护着新生儿的眼睛、耳朵、鼻子、嘴巴和身体四肢,这就是经中所言的“能正”;在孩子的成长历程中,母亲既承担着打扮孩子、照料其日常起居等基本工作,又肩负着教育引导,使其远离不良习气的责任;等到孩子长大成人,母亲还需将家业交付给孩子,以使其能够安身立命。因而,佛陀感慨道“于自居家中,慈母最为亲”。⑯ 二、知恩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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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言辞恳切地劝慰众生“父母生子,多有所益,长养恩重,乳哺怀抱,要当报恩,不得不报恩。”⑰诚然,知恩还当报恩,具体的报恩又可分为报世间恩和出世间恩两种。

《优婆塞戒经》中认为世间福田有三种,第一种就是报恩田,即父母、师长、和尚三类,在世间但凡敬仰侍奉这三类人,便可获得无量功德。《善生经》载,善生晨起沐浴后按照父亲的教诲虔诚地向东西南北上下礼拜,称礼拜此六方便可得安稳幸福,佛陀看到后,指导他真正的六方对应的是六种人伦关系,即父母、师长、妻妇、亲党、僮仆、沙门等,并详细介绍处理这六种人伦关系的具体方法。在处理与父母关系一事上,佛陀提出人子敬顺父母的五条基本要求,“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⑱要求子女对待父母理应怀着恭敬之心,不可擅自忤逆违背父母,要赡养父母,满足其生活所需。儒家也认为赡养父母、供给父母日常所需是作为人子最基本的孝行。《孝经·庶人章第六》指出普通百姓应谨身节用以供养父母。《吕氏春秋·孝行》详细分析了赡养父母的具体内容,“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彩,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解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和煎调,养口之道也。解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⑲不同于儒家强调的子女须单方面向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佛教在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上也有明确的教说,“一者制子不听为恶,二者指授示其善处,三者慈爱入骨彻髓,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五者随时供给所须。”⑳

相对于报答世间恩,佛陀更加赞赏的是对出世间恩德的报答。三界众生难逃六道生死轮回,即便转生人道,生死、饥渴、性欲、冷热、病痛、隔膜等等苦痛也伴随终生。生死流转,诸事无常,即便正在经历快乐、幸福之事,快乐逝去之后袭来的是足以吞噬个人的怅惘、失落与空虚,因而就需要寻求极乐世界,也就是佛经中所言的西方净土。对待父母亲恩亦是如此,引导他们树立正信,远离诸苦、恒受诸乐就极有必要。《本事经》认为真正报答父母恩,就在于引导父母皈依佛法僧,积极向善。其卷四言:“若彼父母。于佛法僧。无清净信。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生净信。若彼父母。无清净戒。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其受持清净禁戒。若彼父母。无有多闻。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其听闻诸佛正法。若彼父母。为性悭贪。不乐布施。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行布施。若彼父母。为性闇钝。无有胜慧。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修胜慧。其子如是。乃名真实报父母恩。”㉑另外,佛陀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中也有类似的教诫,“若父母无信心者,令住信心;若无戒者,令持禁戒;若性悭者,令行惠施;无智慧者,令起智慧。子能如是于父母处,劝喻策励,令安住者,方曰报恩!”㉒

除了引导父母离苦得乐、了脱生死之外,佛陀还指出“如有一切众生。能为父母作福造经烧香请佛礼拜供养三宝。或饮食众僧。当知是人能报父母其恩。”㉓师僧三宝、念经拜佛,皆可为父母修来福德,也不失为报答父母恩德的一种方法。《菩萨地持经》中提及最简单易行的修持方法,“众生知恩欲报德者,尔时菩萨劝令修善,不须世间财利酬报。报之大者,当供养父母,乃至持戒。求报恩者,令其行善。是名菩萨报恩巧方便。”㉔可见,通过持戒修善,同样也可以供养父母、报答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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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佛教所宣扬的孝亲是“将对亲生父母的孝心,推广及全宇宙一切众生”[1]209的“广孝”,这也正是佛教众生平等、饶益有情的具体体现。《心地观经》有云:“即无始来,一切众生,轮转五道,经百千劫,于多生中互为父母。”㉕六道轮回无始无终,一切众生都曾受到过他人恩惠,也曾与他人建立过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菩萨戒本疏》对此阐释得更为细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㉖故而我人应满怀感激,“视一切人如父、如母、如身,常等无异。”㉗像对待今生父母一样对待其他众生,以己之力帮助其脱离苦海。

实质上,报世间恩(世间孝)和报出世间恩(出世间孝)是圆融不二的。“世间之孝,只能使父母得一时之欢愉,而佛教出世间的孝,不仅能使双亲‘处世常安’,而且能使父母寿终之后,往生佛国净土,”㉘嘘寒问暖、供养照料使父母享受天伦之乐,是世间行孝报恩之法,但如果能使父母听闻佛法、成就智慧,从世俗的苦痛中跳脱出来,永享安乐清净,这才更值得赞颂。《弥勒菩萨所问经论》言“如实知见一切世间种种过患,为欲利益一切众生,行世间行,不舍世间,不为世间过患所染。”[2]5便是要求我人在这五浊恶世里持守清净,“行于世间,不舍世间”,树立正信,生起智慧并积极利益众生,以期离苦得乐、投生善处。

值得关注的是,佛教的孝亲思想归根结底还是在业力因果轮回的法则之下运行的。首先,正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恩,子女当常怀感恩之心,思欲报答亲恩,也正是因为子女报答父母之恩,使得父母安享欢愉,教引父母树立正信、持守戒律,并生起智慧,最终得以从诸苦中解脱出来,恒享安乐。这样就构成了两重相互作用的因果关系。其次,《中阿含经》第27经《梵志陀然经》中,尊者告诉昔日名叫陀然的友人,就算是为父母、妻妇等做了恶事,也无法脱离堕入地狱之苦。这就表明伦理道德是受限于道德因果法则的,“果报随应自当受”,㉙业报只能由造业个体所承受,“父有过恶,子不获殃,子有过恶,父不获殃。各自之死,善恶殃咎,各随其身。”㉚就算是父子至亲也不可能代受业报。再者,佛教宣说诸行无常,应勘破现象、去掉执着,对待父母子女关系亦是如此。“子非父母所致,皆是前世持戒完具,乃得作人。……生死因缘,本从痴起,一切无常。”㉛教人放下执念,从佛法角度审视今世父母子女关系,世间有情无情众生,有生即有死,如若亲人去世,父母子女的关系也就了断了,逝世的父母必依自己生前业力在六道中轮回,与子女再无联系。 结论

佛教的报恩思想是和孝亲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行孝就是为了报答恩德,其中父母之恩最为深重难报。佛教将行孝分为世间孝和出世间孝两种:在佛教看来,敬顺双亲、衣食供养父母是世间孝,也是最基本的孝行,带给父母的是最低层次的欢愉;引导父母闻法持戒,增进智慧,取法善道才是出世间的孝,也是大孝,但世间孝和出世间孝是不二圆融的。再者,佛教宣扬孝亲思想,但孝亲思想归根结底还是在业力因果轮回的法则之下运行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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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④⑯⑰《大正藏》第2册,第346页、第881页、第427页、第823页。 ②⑪《大正藏》第24册,第1045页、第902-903页。

③⑧⑩⑮㉕《大正藏》第3册,第302页、第297页、第141页、第297页、第 297页。

⑤《大正藏》第10册,第910页。

⑥⑨《大正藏》第30册,第506页、第695页。 ⑦《大正藏》第17册,第359页。 ⑫《大正藏》第16册,第779页。 ⑬《大正藏》第39册,第544页。 ⑭《大正藏》第12册,第419页。

⑱⑳㉚《大正藏》第1卷,第71页、第71页、第169页。 ⑲《吕氏春秋·孝行》。

㉑㉗《大正藏》第17卷,第682页、第707页。 ㉒《大正藏》第23卷,第658页。 ㉓《大正藏》第85卷,第1404页。 ㉔《大正藏》第30卷,第933页。 ㉖《大正藏》第40卷,第676页。 ㉘《大正藏》第26卷,第239页。 ㉙《大正藏》第14卷,第862页。 ㉛《大正藏》第4卷,第153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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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兵.佛陀的智慧[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2]业露华.道冾六亲——佛教孝道观[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高佩佩,女,陕西岐山人,贵州大学宗教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宗教。 张慧竹,女,河南驻马店人,贵州大学民族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西南少数民族史。 (责任编辑: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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