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申论你把握以下六点。 第一:了解热点。(关注社会焦点)
第二:不要忽视公文写作。(把握调查报告) 第三:走出误区。(摆脱套路模式) 第四:把握申论变化。(勤写多类文章)
第五:请公务员朋友批改申论。(没有的话去中政申论批改系统) 第六:杜绝学生腔。(不要感天动地)
申论万能
申论万能第一条: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申论万能第二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申论万能第三条:教育培训,提高素质。 申论万能第四条:健全法规,完善制度。 申论万能第五条:组织协调,形成机制。 申论万能第六条:增加投入,依靠科技。 申论万能第七条:加强监督,全面落实。 申论万能第:总结反思,借鉴经验。 千万别把申论万能的原话写上,要学会在考场上能对万能进行相应的变通 把其变成自己的话。其实申论考试 对策类的题基本上都不会超出万能的范围,要拿准适用哪条对策 要灵活运用 善于变通。还有要去中政申论看看自己能打多少分 多在他们那而练习。加油 申论考试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在模拟解决行政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考生有时间不妨预先对机关的决策过程作些了解。当然,在考试中不可能体现出行政决策的实际过程,但对决策方案的设计原理是等同于实际工作的。具体决策方案的设计和拟订一般可分为两个步骤:(1)轮廓设想。就是围绕解决问题的目标的实现,从不同角度和多种途径,大胆设想和粗略勾画出尽可能多的解决方案来。在拟订方案的思维过程中要进一步着重考虑的是方案的多样性。同时还要设想更多的思维方案,力争思维方案的多样性。(2)详细设计。就是对轮廓设计阶段提出的各种方案做进一步的加工,使之更加细化、具体化,达到可以着手实施的程度。在多数情况下,轮廓设想阶段提出的方案的数量是很多的,不可能都拿出来予以详细设计,所以在详细设计之前还要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再根据实施方案的需要和可能,对余下的方案作出详细设计。
一、方案评估能力
这一阶段就是要对上面设计阶段拟订的各种初步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选定最佳的方案。在实践中,为了评估好各种方案,要求决策者多采用发散思维、逆向思维和求异思维,旨在多挑问题,多找漏洞。对评估方案进行思维时,又要多采取收敛思维、正向思维和求同思维,目的在于齐心协力,产生思维共振,共同克服方案带来的问题,以期求得方案的最优化。方案评估的两个主要指标,就是效益和可行性。所谓效益评估,就是按照解决实际问题这个目标的要求,综合评价和估计每个方案实施后,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效益和带来多大效益。此处的效益可能既包括经济效益,又包括社会效益。这实际上是一种利害得失分析。原则上,在实现目标的各种条件中,不可控制因素所占的比重越大,
欠缺的必要条件越多,其风险也就越大。因此,要综合比较,求得最佳方案。在进行可行性评估时,一般要考虑这样几种情况:一是能否保证解决提出的问题;二是付出的代价尽可能小,获得的收益尽可能大;三是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四是产生的副作用尽可能小;五是见效要尽可能大,等等。
二、申论对解决问题能力的具体要求
1、个人定位要准确考生应仔细审题,看清命题者为你设定的身份(即“虚拟身份”)。例如,2000年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测试”的“第2题”,要求考生以“省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提出解决“某省某市红星新村居民H状告××印刷总公司”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这就是说,你只是作为省级的一般工作人员,而不是承担专项职能并有解决问题的权力的决策人员。你提出的“方案”,是供省领导机关或省级职能部门在决策时参考的。在考生作答的试卷中,有一些“方案”就与考生的虚拟身份不相称,有的是以省领导机关的口吻向辖属职能部门下达指令、兴师问罪的,有的是替代审理案件的„„身份定位错了,提出的问题一定“走偏”,解决问题的任务更是无法完成了。再如,2001年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测试”的“第2题”,给考生“假定”的身份是“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考生“就PPA风波所引发的问题提出善后意见”。这实际上是给考生一个“再虚拟”身份的空间。有的考生将自己假定为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的考生将自己假定为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身份定位准了,就有可能“抓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当然,“再虚拟”身份时应从自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如果“身份”定得挺醒目,一说净是外行话,效果会更差。这点,请考生务必注意。
2善于针对问题提出意见或办法诚然,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在综合分析“材料”时弄清“材料”究竟反映了什么问题;但是,遇到“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时,便应审视遴选,根据“身份”,抓住要害,切忌面面俱到或弃本逐末。例如2000年考题反映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环保”与生产效益上的“两难”,在断案时不得不考虑到的“连锁反应”,干警对扰民事件爱莫能助„„但这都不是“本”,很难针对这些情况提出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案;只有从加强环保立法、执法和改造城市建设规划入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噪声污染等扰民问题。
3意见或办法要有可操作性所谓可操作的意见或办法,应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问题”要明确“归口”,要有直接能解决“问题”的部门或职能机构去处理、落实。二是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步骤、办法。第三,要考虑到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必备条件,切忌模糊、脱离实际和坐而论道。例如,有的考生在作答2001年考题时,提出追回所有已出售的“可疑感冒药”和实行全面“退药赔款”的方案就很难付诸实施。以上三点是有密切连带关系的,在构想对策时要通盘考虑,尽力克服相悖因素,使对策合理、具体、便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