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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业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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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环保费⽤能否进项抵扣,污⽔处理业务应交什么流转税?⼆企业共⽤污⽔处理环保系统,出资建⽴污⽔处理环保系统的企业向另⼀企业收取费⽤,向对⽅开具了专⽤,对⽅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及其他产品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条规定,对污⽔处理劳务免征。污⽔处理是指将污⽔加⼯处理后符合GB118—2002有关规定的⽔质标准的业务。

  同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暂⾏条例》(令2008年第538号) 第⼗条规定,⽤于免征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述污⽔处理业务为应税项⽬,但根据财税[2008]156号规定,符合标准的污⽔处理劳务免征,相应的,⽤于免征项⽬发⽣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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