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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工行业)标准化工作导则介绍与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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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工行业)标准化工

作导则介绍与贯彻

GB1.1-2000标准 介绍和贯彻

GB/T1.1新旧版本差异简析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以下简称新版)于200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项标准是对原GB/T1.1-1993(以下简称旧标准)的修订,且将GB/T1.1和GB/T1.2合且为壹项标准。相对旧标准,新标准不论是在结构层次的编排及条文的表述上,仍是在技术内容上,都有很大改变,存在着不少差异。本文就GB/T1.1新旧版本的差异简析如下,供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工参考。 1.新旧标准的差异

新、旧标准的差异见表1 表1GB/T1.1新旧版本差异 序差别点 号 主要起草人 1 前言 发布情况 要素的名称 GB/T1.1-1993 GB/T1.1-2000 壹般不超过5人,重大综合性取消对起草人数的 基础标准不超过7人 首次发布、历次修定和复审确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认出年、月 引用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引用文引导语 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版本的可能性。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只允许采用“注日期引用”方允许采用“注日期引用”和“不注日式 期引用”俩种方式 应避免过度细分,分到第几层可分到第五层次 次无规定 引用方式 章的细分单元 3 条文 在条文中引用标准的编号不引用文件编号属于注日期引用应标注年号,属于标注年号,在“引用标准”壹章中年号的标注 不注日期引用不标注年号 中应标注年号 注 多个条文注释1……。 的编排 2……。 条文脚注的编按页编号或全文连续编号 号 注1:……。 注2:……。 全文连续编号 画法 边框采用封闭式,要求表格边除旧标准的规定外,增加对表头规框线用粗实线,其余线条用细定(也为粗实线) 实线 适当的文字陈述。如“单位为毫米” 所有单位相同时,右上角单写上单位于符号,如“mm” 位的表示 接排 续表各页的编号后面加续表各页(包括末页)的编号后面“(续)”,续表末页的编号后均加“(续)” 面加“(完)” 不允许采用 不包含要求 注1:……。 注2:……。 4 表格 表中有表,将表再分为次级未规定是否可采用 表 表注的内容 可包含要求 注 多个表注的编1……。 排 2……。 表脚注的内容 对是否可包含要求未作规定 可包含要求 表脚注的编号 用阿拉伯数字 1)……。 表脚注的编排 2)……。 分类 内容 编号 图(图5 的注释) 编排 称为“图注” 包含要求 用阿拉伯数字 用上标形式的小写拉丁字母 a……。 b……。 应列于表注之下 分为“图注”和“图的脚注”俩种 图注不包含要求,图的脚注可包含要求 图注用阿拉伯数字,图的脚步注用上标形式小写拉丁字母 壹幅图中只有壹个图注时: 注:……。 壹幅图中有多个图注时: 注1:……。 1—……;2—……;3……— 注2:……。 图的脚注: a。…… b。…… 图的脚注应列于图注之下 式中: 6 数字公式 解释 表示 7 量和单用圆括号给出位 允许使用,的非法定计量51.5Mpa(525kg/cm2) 单位 章、条、表和字母后不加脚点 数字公式的编如:A1……。 号 A2……。 ppm、pphm和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使用此分别用10-6、10-9和10-12表达 ppb等缩略语 表达 如不允许使用,如51.5Mpa 字母后加脚点 如:A.1……。 A.2……。 8 附录 编排顺序 先标准附录,后提示的附录 按正文出现的先后顺序 允许用I和O 编号的禁用字不允许用I和O 母 封面的格式 标准编号下在除了采标要标标准编号下面只标注被代替标准的注采标程度标识及相应的国编号。采标程度标识应标注在标准际标准编号外,其他标准不标名称的下面 注任何信息 1)目次、前言和引言各页的标准编号置于各页版心左上角; 标准编号在各2)首页的标准编号置于标准页上的编排 名称右侧,其他各页的标准编号均置于书眉线之上的居中位置 9 格式 1)目次、前言和引言各页的标准编号放置均相同; 2)单数页的编号置于书眉右侧,双数页的编号置于书眉左侧 各页的格式 1)全文各页的格式统壹; 2)取消了首页的上、下反线及其他各页的书眉线; 全文各页的格式不完全统壹 3)首页不再标注标准的识别标识、英文名称、被代替标准的编号、采标标识以及原标准中下反线以下的各项信息 增加列入参考文献、索引、需要时可列出带有标题的条、附录的章及有标题的条图和表等 回行时和列顶、注或脚注的内容的文字位置对齐 不再允许将标准分为篇 目次的编排内只列到章和附录 容 列项、注和脚回行顶格 注 层次的划分 要素的分类 10 其他 附录的分类 分为篇 概述要素,标准要素,补充要规范性要素,资料性要素 素 标准的附录,提示的附录 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要定义 素的名称 参考文献要素参考资料 的名称 分类和标记要分类和命名 素的名称 参考文献 分类和标记 2、新标准增加的内容

GB/T1.1-2000新增加的内容如下: ——示例的表述规则; ——对标准幅面的规定; ——索引要素;

——对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文本的结构应和被采用的国际标准壹致的规定; ——资料性附录“标准中使用的量和单位”; ——规范性附录“标准格式”;

——规范性附录“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 GB1.1主要培训内容: 有培训A和培训B俩部分 培训A:

壹、标准编写基本要求

二、专题壹:编制说明编写要求 三、专题二:标准编写模版软件简介 壹、标准编写基本要求 (壹)、概念 1、标准

为了在壹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壹致制定且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壹种规范性文件。 2、技术规范

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标准和规范的本质区别: (1)、标准化的对象不同

标准主要是针对某壹类科学、技术、概念或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制定的壹种标准文件。规范主要对某壹类(个)具体的物品或事件(包括过程或服务)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2)、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

标准只规定要求性或统壹概念内容,规范即规定要求性内容,又应包括规定用来测定所给出的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程序即合格评定的内容,俩者不可缺壹。 (3)、作用不同

标准存在的价值通过规范的引用来体现;规范通过引用标准而达到完整、简洁。对产品而言,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的依据。 3、规程

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 4、条款

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壹般采取陈述、指示、推荐等形式。 5、规范性要素

要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的要素,分为壹般要素和技术要素。 6、资料性要素

标识标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的附加信息的要素,分为概述要素和补充要素。

7、必备要素

在标准中必须存在的要素。包括封面、前言、名称、范围。 8、可选要素

在标准中不是必须存在的要素,其存在和否视标准条款的具体需求而定。 (二)、标准的结构 资料性概述要素 资料性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 标准要素

规范性壹般要素 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

1、资料性概述要素: 封面(必备要素) 目次

前言(必备) 引言

2、规范性壹般要素: 名称(必备) 范围(必备) 规范性引用文件

3、规范性技术要素: 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 要求 ……

规范性附录

4、资料性补充要素:

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等。 (三)、内容要求及编排格式 1、封面(必备)

内容:每项标准应有封面,以地方标准为例,封面的内容有:“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字样和标准的标志(DB23)、中文名称、ICS号(国际标准分类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备案号、标准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标准的发布部门。 其中:

ICS:国际标准文献分类号,英文Internationnalclassificationforstandards的缩写,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编制,具体分类见《国际标准分类法》。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此分类号应符合〈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

备案号: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号应印在标准封面左上角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下边。 标准标志: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类别: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顺序号、年代号三部分组成。标准中文名称: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区别 无英文名称。

标准发布和实施日期由标准的审批部门在发布标准时确定,地方标准的发布部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

编排格式:封面标准编号中的标准代号和标准顺序号之间空半个字的间隙,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之间的连线为壹字线。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及备案号分上下三行编排,不留行空,左端对齐。 字体字号:

ICS号:五号黑体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五号黑体。 备案号:五号黑体。

标准标志:专用美术字体。 标准类别:(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专用字。 标准编号:四号黑体。 标准中文名称:壹号黑体。

发布和实施日期:专用字(二号扁小标宋)。 发布:四号黑体。 ICS×××× ×× 备案号:×× DB×× ×××××××(地方名称)地方标准 DB23/T××××—××× 标准名称 ××××-××-××发布 ××××-××-××实施 ××(地方标准发布部门)发布 单位:mm 2、目次(可选): (1)作用:具有显示标准的结构框架、引导阅读、方便检索等功能。 内容:目次所列内容和顺序如下: 前言; 引言; 章; 带有标题的条(需要时列出); 附录,应在圆括号中标明其性质; 附录的章和带有标题的条(需要时列出); 参考文献; 索引; 图(需要时列出); 表(需要时列出)。 (2)、编写目次应注意事项 40 a、目次所列出的要素均应使用和文中完全壹样的标题; b、术语和定义壹章中的术语不应列在目次中;

C、如设目次,则前言、引言、章、条编号、标题都应列出。

(3)编排格式:目次中前言、引言、章的编号和标题均顶格排,章、条编号后为标题,附录编号后为附录性质,且加圆括号,其后为附录标题。章、条标题和附录标题和前边内容之间空壹个字间隙,前言、引言、标题和页码之间用……..连接,页码不加括号,目次内容回行时顶格排。

字体字号:目次:三号黑体。 目次内容:五号宋体。 标准编号:五号黑体。 单位:mm

DB/T×××××-×××× 目次

前言………………………………I(大写罗马字母) 引言………………………………II 1范围…………………………1(正文从1开始)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3 4总则…………………………4 5×××……………………5 附录A(规范性附录)××…6 3、前言(必备) (1)、内容:每项标准均应有前言,前言分俩部分:特定和基本部分组成。 a、特定部分:给出壹些基本信息。 ①说明标准代替或废除的全部或部分其它文件; ②和前壹版本的重大技术变化的说明; ③标准附录性质的说明。 b、基本部分 基本部分应视情况依次给出下列信息: ①本标准由××××提出; ②本标准由××××归口; ③本标准起草单位; ④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⑤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C、前言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编写 ①强制性标准的形式

强制标准可分为全制和条制。 ②强制标准的表述形式

a.对于全制形式的标准在“前言”的第壹段以黑体字写明:“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b.对于条制形式的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前言”中第壹段以黑体字且采用下列方式之壹写明:

当强制条文多于推荐性条文时,写明:“本标准的第×章、第×条、第×条……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的。”

当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文在数量上大致相同时,写明:“本标准的第×章、第×条、第×条……为了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2)、编写前言时出现问题 a、阐述标准的重要意义;

b、介绍标准的立项情况或编制过程; c、前言中包含“范围”壹章内容; d、在前言中给出要求。 (3)、编排格式:前言应另起壹面。 字体字号:前言:三号黑体。 前言内容:五号宋体。 标准编号:五号黑体。 单位:mm

DB/T×××××-×××× 前言

××××××××××××××××× ×××××××××××××××××××× 25 4、引言(可选) 引言是对“前言”中有关内容的特殊补充或对标准中有关技术内容的特殊说明、解释,以及制定该标准的原因的特殊信息和说明。 (1)、编写引言注意问题 引言中不应包含要求,引言不编号,壹般也不分条。 (2)、编排格式:引言应另起壹面。 字体字号:引言:三号黑体。 引言内容:五号宋体。 标准编号:五号黑体。 单位:mm

DB/T×××××-×××× 引言

××××××××××××××××× ×××××××××××××××××××× 5、名称(必备) (1)、结构及要求 名称置于正文首页和标准封面,力求简练,明确表示标准主题,使其和其他标准相区分,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任何其他必要的详细说明应在范围中给出。具体结构有以下三种形式: 壹段式:只有主体要素 二段式:引导要素+主体要素 主体要素+补充要素 三段式:引导要素+主体要素+补充要素 (2)、名称编写中易出现的问题 a、名称中术语不壹致; b、标准名称中赘加“标准”字样; 15 c、无意中标准范围; d、无意中扩大标准范围; (3)、编排格式

字体字号:标准名称:三号黑体。 标准编号:五号黑体。 单位:mm

DB/T×××××-×××× 标准名称 范围

6、范围(必备) (1)、内容 ①主题内容 把标准所规定、确立、给出的内容予以说明,告诉读者标准确定的主题是什么。 ②适用范围 指明根据主题所确立的主题,在哪个范围,哪个领域内应用。 ③不适用的范围 当规定的界限不十分明确,必要时就能够把不适用的范围列出来。 ④提供在某些领域内的工作能够参考这个标准的规定。 (2)典型用语 本标准规定了……。 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确立了……。 本标准适用于……。

(3)必要时,加不适用范围时的语句顺序 本标准规定了……。 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不适用于……。 (4)范围的特点

范围不应包含要求内容,其特点是完整、规范、简洁。 7、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 (1)、目的

①、总体结构协调(避免某壹章特别庞大); ②、使标准简练; ③、和有关标准壹致。 (2)、引用文件是否标注日期

①、当引用的是完整的文件或标准的某个部分,且且当引用的这个文件(或标准的某个部分)将来发生变化(如被修订),也能被接受时,则不注日期;

②当引用的是其它文件中特定的章、条、表或图时,则应在文件后面注日期。所注日期应是4位年号。 (3)、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适用于地方标准编写)、国际标准、国内有关文件、国际有关文件。国家标准按标准顺序号排列、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排列。

15 (4)、在引用文件壹览表前,应加上固定的导语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能够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5)、不能引用的文件 ①非公开的文件; ②资料性引用文件; ③参考过的文件;

上述三类文件可列入参考文献。 (6)、引用后标准的性质问题

如果壹项全制标准中或条制的条款中规范性引用了推荐性标准的内容,则推荐性的内容便构成了强制执行内容的壹部分,如果推荐性标准引用了强制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强制性标准的内容仍然应强制执行。 (7)、引用文件易出现的问题 ①重复引用

将引用标准列入壹览表中,同时又把具体内容又写在标准中。取其壹即可。 ②引用标准有误

a、引用过时的、作废的标准; .b、引用标准不适用。 ③引用关系不清

按规定,除国家标准能够引用行业标准外,都只能引用上级标准和同级标准,不能引用下级标准。

④、前后不壹致

规范性引用文件壹览表中引用了某个文件,在标准的正文中未体现该文件。 (8)、编排格式: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文件均空俩个字起排,回车时顶格排,每个文件之后不加标点符号,所列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之间空壹个字的间隙。 8.术语和定义(可选) (1)、术语标准的编写形式主要有俩种: a、可单独制定成术语标准;

b、编制在其它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壹章中。

(2)、基本要求:开头加导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a、不引起分歧时,不定义术语;

b、只要不是壹见就懂或众所周知,或在不同的语句中有不同解释的术语均应通过定义有关概念予以明确;

c、对通用词典中的词或通用的技术术语,只有在用于特定含义时,应对它定义; d、避免给商品名(品牌名)、旧称和俗语下定义。 (3)、编排格式:

术语标准可用条文或表的形式编写。用条文形式编写的术语标准以及标准中“术语和定义”壹章中的术语的编排形式为:条目的编号顶格排,术语另起壹行空俩个字排,后空壹个字接排英文对应词,术语的定义或说明另起壹行空俩个字起排,回车时顶格排。 9、符号和缩略语(可选) 有关要求:

除非为了反映技术准则需要以特定次序列出符号外,所有符号按下列次序以字母顺序列出:

(1)、大写拉丁字母置于小写拉丁字母之前(A、a、B、b);无角标的字母置于有角标的字母之前;有字母角标的字母置于有数字角标的字母之前。(B、b、C、Cm、C2); (2)、若标准中未列出缩略语壹览表,在标准中第壹次使用缩略语时,应在该缩略语之后写出其全称,且将全称放在圆括号内; (3)、只有在标准中随后多次使用某缩略语时,才应规定该缩略语。 10、要求(核心内容、可选要素) (1)、基本内容

①标准设计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等方面的所有特性; ②可量化特性所要求的极限值。 (2)、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技术要求尽量用数值定量表示,避免用“足够牢固”、“具有壹定的强度”之类的词语; ②每壹项要求壹定要提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当标准中只列出特性,而不规定特性值时,也应规定相应的测量方法;

③不要把商业化要求写入标准。如索赔、担保、费用结算和价格等非技术内容; ④对产品的使用和安装要求不属于产品本身的特性,不应放入本章; ⑤注意和法律法规、其它标准协调;

⑥指标不能低于相应通用要求标准的指标,当然,也不能太高,可量化的特性应给出极限值或可选值。

11、抽样(可选)

本章壹般包括抽样的条件和方法、样品保存方法以及判定规则。我国目前广泛采用GB/T2828(适用于大批量连续生产的产品)。 抽样内容: (1)、需要时应规定抽样条件; (2)、需要时应规定抽样方法; (3)、需要时应对易挥发或易变质的样品规定储存样品容器的材料或特性以及保管条件等; (4)、需要时应规定样品的数量。 12、试验方法(可选要素) (1)、内容

a、测定特性值时需要有测定程序,给出详细的操作步骤; b、检查是否符合要求需要有数据,给出结果的计算方法; C、测试结果要有保证,给出方法的精密度数据; d、试验方法如涉及安全,给出警示内容。 (2)、注意事项

a、如果有俩种试验方法时,应规定其中壹种方法为仲裁方法;

b、试验结果数值应和技术要求量值的有效位数壹致。分析中间数据能够多壹位,但最终结果应按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修约;

C、试验用仪器设备,壹般情况下,不应规定制造厂,只规定精度、性能。试验用仪器设备。 13、分类和标记(可选要素)

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建立壹个分类、标记或编码体系。 (1)、编写顺序壹般为:分类及类别的表示方法,基本参数和尺寸,标记及示例。 (2)、也可列“要求”开头。

14、标志、标签和包装(可选要素)

标志是指产品或包装等物品上的壹种识别符号。(用图形、文字、颜色等喻示产品某些特性或要求的记号)。

标签是标志的载体,其上携带着相关信息。

包装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储运,有利于销售,随着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和人们对产品信息需求的增加,越来越重视产品的标志、标签和包装,依据产品的标志、标签和包装来检验、核对产品的质量,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如果标志、标签标出的内容和产品不壹致,就涉及到有“欺诈”行为。对这个问题的要求越来越高。 15、附录(可选要素)

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其要求如下: (1)、正文要提及到。措词方式:

规范性的:“遵照附录A的规定”;“见附录C”等;资料性的:“参见附录B”。 (2)、前言对附录属性要陈述:哪些是规范性附录,哪些是资料性附录。 (3)、在目次中标明附录性质,用圆括号标明。 (4)、附录的编号:应按标准中提及的先后次序编排附录的顺序,不论属性如何。 (5)、附录中的章用“A.1”、“A.2”……等表示。其中图、表也给出编号,有壹个也要编号。 (6)、编排格式

附录的编号、附录的性质,即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以及附录的标题,每项各占壹行,置于附录条文之上居中位置。第壹个附录应另起壹面,以后各个附录通常另起壹面,如果有较短的附录也可接排,接排的附录之间的距离10mm。 字体字号:标准编号:五号黑体。 附录编号:五号黑体。 附录性质:五号黑体。 附录标题:五号黑体。 附录内容:五号宋体。 单位:mm

DB/T×××××-××××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附录标题 ××××××××××××××××× ×××××××××××××××××××

附录格式 16、.参考文献和索引 有关要求: (1)、以前作为附录出现,当下不是附录,单列出来。参考文献置于附录之后,索引放在最后; (2)、参考文献起草遵照GB/T7714的规定。(《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编排格式 参考文献和索引均应另起壹面,参考文献中所列文件均空俩个字起排,回车时顶格排,每个文件后不加标点符号,所列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之间空壹个字的间隙。 字体字号:标准编号:五号黑体。 参考文献:五号黑体。 参考文献内容:五号宋体。 单位:mm

15

DB/T×××××-×××× 参考文献 ×××××××××××××××××× ×××××××××××××××××××× ×××××××××××××××××××××× 25 参考文献格式17、标准其它要素编排格式 (1)、从范围开始进入标准的正文编写,标准的单数页、双数页和封底格式,其编排格式如下:

字体字号:单数页、双数页标准编号:五号黑体;封底标准编号:四号黑体。 单位:mm

DB/T×××××-×××× ×××××××××××××××××× ×××××××××××××××××× 单数页格式

DB/T×××××-×××× ××××××××××××××××××× 25 ×××××××××××××××××××

双数页格式

封底格式 5 (2)、章、条、段编排格式 章、条、段编号顶格排,编号和标题或文字之间空壹个字的间隙,章的标题占俩行,段的文字空俩个字起排,回车时顶格排。且且章、条的标题字加黑。 (3)、注和脚注编排格式 每条注、图注和表注另起壹行空俩个字起排,回车时和注的内容的文字位置对齐。 每条脚注另起壹行空俩个字排,编号后的文字以及文字回行均应置于距版心左边五个字的位置。

每条图的脚注和表的脚注另起壹行空俩个字排,编号后的文字以及文字回行均应置于距版心左边四个字的位置。 (4)、示例编排格式

每条示例另起壹行空俩个字起排,示例:或示例×:可单独占壹行,可和示例的内容接排,文字类的示例回行时顶格排。 (5)、公式编排格式

标准中的公式应另起壹行居中排,较长的公式尽可能在等号处回行,或在“+、-”号处回行,公式中分数线的横线长短要分清,主要的横线应和等号取平。 公式的编号右端对齐,公式编号之间用“……”连接。

公式下面的“式中:”空俩个字起排,单独占壹行。公式中所要解释的符号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分行空俩个字排,在用破折号和释文连接,回行时和上壹行释文对齐,上下行的

5 破折号对齐。 (6)、书眉和终结线

从标准的目次开始在每页书眉位置应排标准编号,单数页排在书眉右侧,双数页排在书眉左侧。

终结线为居中的粗实线,长度为版面的四分之壹,终结线应排在标准的最后壹个要素之后,不能另起壹面编排。

18、标准其他要素的字体、字号 (1)、标准条文:五号宋体; (2)、章、条的编号和标题:五号黑体; (3)、条文的示例、注、脚注:小五号宋体; (4)、图注、图的脚注:小五号宋体; (5)、图中的数字和文字:六号宋体; (6)、图题、表题:五号黑体; (7)、表中的文字、表注、表的脚注:小五号宋体; (8)、图、表右上方单位:小五号宋体; (9)、索引:五号黑体; (10)、索引内容:五号宋体; (11)、单双数页码:小五号宋体。 专题壹、编制说明内容编写要求 壹、编制说明内容 (壹)、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依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和有关标准规定),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合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和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和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五)、和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二、前言和编制说明区别

前言和编制说明是俩个范畴的内容,各有各的用途,俩者的表达形式、内容构成、作用是不相同的,主要区别: (壹)、表达形式不同

前言是标准中概述要素的壹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编制说明做为壹个必可少的文件,且和标准草案壹起审查、报批。 (二)、内容构成不同

前言由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组成,其内容相对而言较编制说明少,编制说明的内容较前言的内容多。 (三)、叙述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虽然前言和编制说明中有些需要表达的内容见似相同,但在实际编制时的侧重点不壹样。 (四)、作用不同

前言阅读对象主要是使用标准者,其内容给出了该标准的基本信息,有助于读者了解和实施该报纸,编制说明阅读对象主要是是审查、批准标准者,其内容是标准内容的技术论证和说明,做为审批标准草案及标准批准后实施过程中对标准进行解释的主要依据。 专题二、标准编写模版软件简介 培训B

学习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 实施要点

壹、编写标准的基本规则

要求:1、在标准的范围中,应划清标准所使用的界限,且力求完整,不应只规定部分内容 而其他需要的相关内容却没有或规定在其他的标准中。

2、编写应清楚、准确、协调,指用词准确、逻辑性强、严谨,忌模棱俩可,防止不同 的人从不同的角度而产生不同的理解。

3、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其充分考虑且不是壹定要求是最新、最高的。 4、要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即指标准在实施期内要有发展空间和余地。 5、编写的标准能被未参加标审的人员理解,要求标准表达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避免使用深奥词汇、方言、口语化的措词。 标准应具有以下性质:

统壹性:指针对壹项标准内或壹个系列的标准内。

----标准结构的统壹,主要指系列标准中章条及标题的规划;

----文体的统壹,指类似的条文应由类似的措词表达,相同条文用相同条文的措 词表达,对于系列标准间同壹问题不应是俩种说法;

----术语的统壹,如;使用陈述就不用叙述或阐述等同义词表达. 协调性:是针对标准之间的关系,所以必须注意遵循现行基础标准. 适用性:

----标准内容便于实施,有可操作性易于使用;

----标准内容应易于被其他文件所引用,对有可能引用的列项或段应考虑带标 识,也可改为条. 二、标准的结构

1、标准内容的划分原则:作整体出版的标准按单独标准编辑,分若干部分出版的标准按系列标准编辑,

系列标准仍可划分为各部分能单独使用的(涉及标准壹特定方面)或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的(有通用

和特殊联系的)俩种情况。

2、单独标准的内容: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以此表达标准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的多少。 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引言; 资料性要素

a.标准要素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 规范性壹般要素: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术语、定义、符号、要求、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要素----是声明符合标准应遵守条款的要素。

资料性要素----用于标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附加信息的要素。

注:资料性要素中不可有规范性要求,即声明符合标准而遵守的条款。 必备要素:封面、前言、名称、范围; b.由要素状态划分

可选要素:除上述四项外的所有要素。

可选要素----在标准中不是必须要存在的,其存在和否视标准的具体需求而定。也就是指其在这个标准中可能存在,在另壹标准中就可能是不存在的要素。 3、标准的层次章条 规范性壹般要素范围1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4

56.16.2.1 66.26.2.2

规范性技术要素76.36.2.3 8 .... A.1

附录A(规范性附录)A.2 A.3 B.1.1

资料性补充要素附录B(资料性附录)B.1B.1.2 B.2

规范性技术要素附录C(规范性附录) 层次编排的注意事项:

a、每壹章前都应有标题,第壹层次的条最好给标题; b、条号最多六个层次;

c、段没有编号,段在章条中都可能存在,应慎重编排‘悬置段’,通常悬置段编入条内。 5.1******

******************} *************}悬置段 **********************}

d、列项:在引出列项句子的末尾加冒号(:),在列项中的每项前加破折号(----)或 (·),在最后壹个列项末尾用句号,其他列项末尾用分号(;)。 如果列项需要识别或可能引用时,其列项前应用a)、b)、...表示列,如在字 母列项中再细分成可识别列项时,则用1)、2)、...,如只细分、不识别则用(--) 或(·)。示例:

识别的:不识别的:

**********:*********:

a)**************a)*************** 1)*************;----**************; 2)*************。----**************。

e、附录:GB/T1.1-2000规定,附录的先后不以附录的性质而定(规范的、资料的), 其先后顺序取决于在标准中被提及的先后,每壹附录都应有三行识别信息,即:

附录A

(资料性或规范性附录) 附录的标题

三、编写标准相关项目的要求 1、国际标准分类号(ICS)、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①ICS号是由国际标准组织编制的。

我国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封面应标注ICS号,报批标准时应标注ICS及分类号.具体分类号可在<国标标

准分类法>中查找编辑。

②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应标注于ICS号下方,标出壹级类目和二级类目,其应附合(中国标准 文献分类法)。

③备案号,行业标准出版时其备案号应印于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之下,备案号由:顺序编号---年号组成.

2、标准名称的编定

①应仔细斟酌措辞。即要简练又要明确表示标准的主题,仍要注意和其它主题的区分。 名称的结构:引导要素+主体要素+补充要素 引导要素----属可选要素,壹般标示标准的领域; 主体要素----属必备要素,标准论述的主要对象; 补充要素----属可选要素,表示主体的细节.

②国标.行标应有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应从相应的国际标准中选取.不必直译中文而得其英文名称.

3、目次

2000版导则和93版导则在目次上区别较大.2000版要求除前言﹑引言﹑章﹑附录外,仍能够列出带标题

的条﹑附录中章和带标题的条﹑参考文献及索引等,仍可列出图表的目次. 4、前言的编写

前言是资料性的概述要素.也是标准的必备要素,即:每个标准都要有的. 前言的结构:由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构成。 1﹑说明标准的结构,壹般多说明系列的关系; 2﹑和国际标准壹致性的程度;

3﹑说明标准被代替或废除的全部或部分其它文件; 特定部分4﹑说明和前壹版本的重大技术变化; 5﹑该标准和其它标准或文件的关系; 6﹑说明标准附录的性质. 1﹑标准的提出; 2﹑批准;

基本部分3﹑归口; 4﹑起草单位; 5﹑主要起草人;

6﹑标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的情况. 编写前言的注意事项:

1)无需阐述标准的重要意义. 2)无须介绍立项﹑编制过程. 3)不要在前言中给出要求的内容.

5﹑引言的编写

引言是可选要素.在编制引言时,能够从下列俩个方面给出信息. -----促使编制该标准的原因.

-----有关技术内容的特殊信息和说明.

注意:引言不分条﹑不编号,编写中不应包含要求. 6、范围的编写

范围是说明“标准的对象”,也就是要说明对“什么”制定标准,再就是说明标准所涉及的各方面,即:

标准的适应性. 范围的表述形式:

本标准规定了……的尺寸(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也适用于(或……也可参照适用). 7、规范性引用文件

2000版标准将旧标准中的“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的文件能够在标准中引用,

壹旦被引用就成为标准的组成部分,且和标准的条款有同等的效力.不是规范性的引用文件,即:

不构成为标准内容的提及性或资料性的内容,应列入<<参考文献>>中以区别. ①规范性文件在标准正文中的表示形式: “…………应符合(引用文件)的规定。” “…………应按照(引用文件)的要求。”

而不应:“…………参见(引用文件)的规定。” ②引用文件的引用方式.

注日期引用的文件---表示只使用所注日期的版本,以后的新版均不适用。 不注日期引用的文件---表示无论所引文件更新,其最新版本都适用。 ③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

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内有关文件、ISO标准、IEC标准、ISO或IEC文件、其他国际

标准及文件为序。

④引用文件和国际标准壹致性的标识:

例:GB/T*****--****变压器(IEC60185:1987.MOD) 注:括号内的标识是以采用标准其封面的标识为据. 8、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

在GB/T1.1—2000中已将其固定化了(略). 9、引用文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认真核对引用的版本,应是最新的,不允许引用上壹版本(即已被替代或废止的).

②必须在标准中是规范性的引用.即:所列文件必须是在标准条款中被引用的,规范引用是指: 除非要求性的参考或说明性等的引用且避免条文中根本没有被提及。注、图注、表注、资料性附录、

示例中提及的文件应属资料性引用文件,对资料性的文件应列入‘参考文献’中。 10.引用的具体方式

1)在标准的条文中提及标准本身的表述形式:壹般用“本标准…………”,当标准以多个部分发

布时,为免混淆可用“GB/T*****的本部分”。

2)引用条文的几种情况

①引用有标识的规范性条文内容时,如: -----“按第3章的要求。” -----“符合3.1条的规定。” -----“按3.1b的规定。”

-----“按第B.2章给出的要求。”

若在标准中提及资料性内容,应提及但不应是要求,示例: -----“参见附录B.” -----“参见表2的注。”

-----“参见6.6.3的示例2。”等

②引用无标识的内容时壹般多指标准中的列项或段,其表现形式: -----“按3.1列项中的第二项规定.”

-----“按3.1列项中的第二个列项的第二项规定.” -----“按5.5.3中的第二段的规定.”

注:对可能引用的列项在编制时要考虑用识别符号. ③引用图表:

-----“图A.6所示” -----“(见图3)”

-----“表2给出………” -----“(见表B.2)” ④引用其它文件.

所有规范性引用文件,无论注日期的和不注日期的,均应在“规范性引用文件”序列中列出,规范性引

用应注明日期(针对特定版本给出年号),也允许不注日期的引用,但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壹:

1)从编制的标准本身考虑,所引用的文件今后所有改变都能够接受,也被见作其所有修改单和 修订版都被引用.

2)对资料性的引用文件能够不注.

表示形式:(注日期)-----按GB****--1999……… (不注日期)-----按GB****……… 11.术语和定义及符号和缩略语

在壹项标准中,“术语和定义”和“符号和缩略语”的内容较少时可合且章,此时标题为“术语、 定义、符号和缩微语”,壹般确定章名称是以其内容而定。若只有符号的内容而没缩略语的内容,

此时章的名称标题为“符号”。

术语:术语很多时,不壹定逐壹列出定义,壹般情况多对会引起误解或对技术内容的理解产生困

惑、岐义时,才有必要进行定义。

缩略语:壹般指对专用的词汇或字母缩略,其表达原则:应尽量表达原意、易读易记、不和 其他术语冲突产生误解。 12.要求

要求是规范性技术要素的核心。要求是表达应遵守的规定的条款,“要求”要素在产 品标准中,仅作为“要求”壹章列出,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再划分为条,逐条列出具 体的特性要求和内容。

①直接或以引用的方式给出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服务方面的所 有特性;

1)“要求”要素内容:②可量化特性所要求的极限值;

③对每壹要求,可引用测定或检验测定值的试验和测量方法,或者 直接规定试测方法。

2)涉及名词的含义:①产品---过程的结果

②过程---使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活动的系统.

③服务---无形的产品,在供方和顾客接口处完成的至少壹项活动的结果. ④特性-----区分的特征(功能的、感官的、时间的等). ⑤极限值----保证符合预期用途所须规定的最大和最小的值. 3)选择技术内容的原则

①目的性原则:产品有很多特性,但只能有壹部分应列入标准,因此应根据产品的功能及制标目的针

对性的选择必须在标准中规定的技术内容,制标目的仍在于标准项目的简化,以促进其它标准引用,

如:安全、卫生等通用性标准。

②性能特性原则:要求应用性能的参数来表述,而不应根据设计或描述性特性来表述,产品标准中壹

般不应包括生产过程的要求,而应是产品最终的检验判定。

③可检验性原则:无论产品目的如何,应列入那些能被检验的技术要求。可测原则是说如没有或没有

能在较短时间检验合格和否的,则不应规定这样的要求。(生产厂的保证不应列入标准之内,那只是

合同性的而不被认为是技术性的)。 4)产品标准中“要求”章的内容 ①着重对产品性能质量进行规定;

②充分考虑产品的使用要求及健康、安全、环保因素;

③“要求”的内容及层次的划分,应以产品特点编排,其内容:

环境适应性----指运、贮、用中可能遇到的壹些实际情况的适应性。 使用性能----使用产品中的性能指标。即:生产能力、功率、灵敏度、 互换性等,有可靠性要求的仍应定量规定可靠性指标。

理化性能----当产品的理化性能对使用十分重要时,应规定其物理、 化学性能,如:强度、硬度、电感、磁感等。

稳定性----使用性能、理化性能不能保证使用要求的稳定性时, 内容应明确规定如:抗磁、抗腐等性能要求。 能耗指标----直接消耗的能源。 材料要求----壹般不列入标准。

工艺要求----壹般不列入产品标准。如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要 限定时可考虑。 其它要求

5)量值的选择

①极限值。反映产品应达到的实际水平,应以产品完成预定功能和用户要求,且且又能使制造者

用较低成本制造的原则确定。壹般壹个特性只规定壹种极限值,只有当产品有多种分类时,

壹个特性则

可规定几种极限值且和其类别壹壹对应。 给上限值和(或)下限值; 极限值的表述

额定值及其极限偏差。

②厂商标出的量值:标准为适应品种多样化可对某些特性的量值不加规定,允须厂商择定。 6)编写“要求”的注意事项:

-----“要求”条款的顺序尽可能和检验规则中的检验项目顺序壹致。 -----“要求”中的指标给出的应是可计量的数值。

-----当分类内容或分类依据又属“要求”内容时,在要求中不应遗漏。 -----产品制造过程的要求壹般不列入“要求”中.

-----除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原材料外,标准壹般不列材料要求。 -----涉及质量或安全的工艺要求外,标准壹般不列工艺要求。 -----制造厂的保证条款不应列入标准。

-----当和“要求”对应的“试验方法”的内容简单过少时,可和要求合且编写,此时的标题为”要求和试验

(或测试)方法。

13.抽样(非全数检验时)

1)需要时应规定抽样的条件,如:对机械产品是在批产品中、库存中、市场中抽取等。 2)需要时应规定抽样的方法,如:随机数法等. 3)编写“抽样”章的注意事项:

①该章可成章、也可和“试验方法”合为壹章,此时,抽样内容应位于该章条的之首。 ②产品抽样只作为确定样本和总体的壹致性判定,不涉及产品整批质量的判定。关于机械产 品抽样的编写按GB/T1.3的规定。 14.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是对标准化对象特性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试验判定,其对测试条件、设施、顺序、步骤、抽样及

对结果等都有统壹的规定。 试验方法编制内容: Ⅰ原理 Ⅱ试验条件 Ⅲ装置 Ⅳ程序

Ⅴ结果的表达 Ⅵ试验报告

“试验方法”编写的注意事项:

①壹般应采用已发布的标准试验方法。没有有效的试验方法时方可将该标准专用的方法列入 标准中。

②“要求”中的每项要求,均应有相应的试验方法。二者编排顺序应尽可能相同,外观、感 官指标也应有详细具体的检测方法。

③原则上壹项要求只规定壹种试验的方法,且其方法应有再现性。(注:再现性是指用同壹 方法对相同的实验物,在不同的条件下、不同的操作者、不同的地点,得到的实验结果之间的壹致性。)

如有俩种及之上的实验或测量方法时,标准应仲裁壹种方法。

④在规定试验用仪器、设备时,只需规定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不用指定型号、厂家。 ⑤当既有试验方法又有测量内容时,标题应为“测试方法”,如试验方法要编入“要求” 壹章时,章的标题应为“要求和试验方法”。 15、分类和标记 ①产品分类的内容:

-------产品的品种、型式、规格的划分及其系列; -------产品代号或产品标记或编码体系。 ②产品分类的基本要求: -------应满足使用的要求;

-------应优先采用国际通行的品种、型式或型号、规格; -------系列产品应采用优先数、优选数、模数制。 ③分类原则:

-------注意分类不应过细,分类的目的是用减少规格、品种来使生产合理化和简化; -------可按产品的性能、结构、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分类; -------分类应便于用户选择产品。

④标记的结构及要求参见GB/T1.2中的规定。 分类章的注意事项:

①分类和标记中有属于需要检验的要求时,应在“要求”中重作规定。

②“分类和标记”壹般编排在“要求”章之前,也可且入“要求”中,此时就应作为章节 的第壹条编排。

16.标志、标签和包装。

①产品标志的基本内容:----产品名称及商标; ----产品型号或标记; ----执行产品标准代号; ----生产日期(或编号);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及电话; ----其它的认证标志。

(注:不适用于机械产品的未列出) ②包装方法:----收发货标志; ----包装储运图形标志;

----生产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有效期限; ----其它认证标志(认证合格标志)。

③包装的基本内容:----包装技术和方法(防潮、磁、振动等); ----包装材料和要求;

----对内装物的要求(摆放、解体、防护层); ----包装试验方法; ----包装检验规则。

包装章编写的注意事项:

-----标志在机械产品上应采用铭牌形式标示,仍可同时在机械产品上标示商标厂名。 -----标志使用的符号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包装要求应采用相关的包装标准,没有有效的,才允许编定专门的要求。 -----某些产品即有本身包装要求,又有运输包装要求,此时应分条叙述。 -----包装要求不列入“要求”章中,包装试验方法不列入“试验方法”章中。

17.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是标准正文的附加条款,使用标准时,这些条款应被同时使用,即其是构成标准整体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可认为是对标准正文的某些条款的细化和补充。 附录性质的体现:

1)是通过条文中提及时的措辞方式,如:规范性的附录在条文中应写成“按附录A中规定的试验方

法进行试验”;“遵照附录C········”。其附录性质的确定,首先是标准条文中提及到的,条文中

未提及的附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画蛇添足。

2)在前言中和在目次中提及的附录应在其后方或其下方的圆括号中明确附录的性质。 如:附录D

附录D(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 *****

18.资料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给出的是附加信息,没有也不应有必须遵守的条款,它只能是提供壹些参考性的资料,

壹般指:-----标准中重要规定的依据和对专门技术的介绍; -----标准中某些条文所涉及的参考性资料;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资料性附录性质的表达:

-----条文中提及时,用“参见附录*”; -----在前言中用陈述的方式; -----在目次中用标明的方式; -----附录编号下标明。 19、参考文件

其为可选要素,当有必要列的话,应置于最后壹个附录之后,参考文献的起草按GB/T7741的规定。

五、条文编写中壹些常见情况的处理 1、注

①条文的注----应只给出理解或使用标准辅助的信息,不应包含陈述的内容、指示、推荐和要求

等应遵守的条款,即:不应有“……是重要的”,“……下进行……”,“建议……”,“避免……”。 注的表示方法:壹般置于涉及的章、条、段的下方,同壹章条中有几个注时,应标明“注1”、 “注2”……,且均置于涉及的章、条、段的下方,注意:不采用全文连续编号。

②条文的脚注----只能用于提供附加信息,应尽量少用,且不应含有要求的内容,和条文的注的

区别是脚注只对条文中某个词、符号的注释。

脚注的表示方法:在条文中某词、符号的右上角用半圆括号注示1,脚注应位于相关页的下边,

且由壹条页宽1/4的细实线和正文分开,全文的脚注为连续编号,不允许每页重新编号。 2、示例

示例变不应包含陈述、指示、推荐和标条款。只作举例。

表示:当只有壹个示例时,注“示例”,二个之上时应标明“示例1”“示例2”……。 3、图

图是表达技术内容的手段,在标准中壹般用来反映结构型式、形状、流程、程序等。 ------每幅图在条文中均应有明确的提及,壹副图也可分为几副图;

------图的编号以壹为序,即使是壹个图也应标为“图1”,附录中的图应加上附录的标识字母, 即:附录A的图为“图A.1”。

----图题,每幅图应有图题,图题在图的下方居中位置。

------图注,其不可包含“要求”,图注和图的脚注和图题的位置,见下例: 图形

要求----(指图形的技术性要求,用段的形式)

注:----(图注,不应包含要求,只表示图中结构,代号意义) a:

(图的脚注,能够包含要求,其图中编号用上标形式以a为序) b:

图****----(图题)

------图上的任何要求应由条文、图的脚注或段给出。 ------标准中有无图题应统壹。 4.表

表通常用于表达技术指标,参数、统计数据、对比等。 -----每个表均应在条文中提及。

-----编号,只有壹个表时亦应“表1”,附录中表应有标识附录的字母如“表1-A”。 -----每个表宜应有表题,标准中有无表题应统壹,表的形式为封闭式。 -----表的编号及表题应置表的上方居中位置。

-----表头栏目中不使用斜线计量单位应位于物理量名称之下且不必用括号括起;表格中单位均想同,可在

表右上方陈述,如:“单位为毫米”;

-----表注和脚注,应位于其相关表中内容之下,共在壹表之内,表注和脚注应有线段间隔。 -----表注不可包含要求、表脚注可包含要求。表脚注的编号为上标形式以a为序。 -----不允许表中有表,也不将表再分为次级表。

-----当表大于壹页时,可在另页接排续表,续表可重复表题,也能够用“表*(续)”作表题,其表头栏

和单位均应在续表页上重复。 表***(续) 单位为毫米

类型 长 外直径 内直径

六.标准条款表述中所用肋动词

标准中有规范性和推荐性的条款,要表达要求、推荐、指示、陈述等,需用不同的助动词来准确的反映。使

之容易识别和区分那些条款是要遵守的,那些是能够选择的。

在壹项标准中资料性内容只求了解不需执行;陈述性的条款也不需执行;推荐性的条款为首

选条款,但且不

是壹定要求的,所以只要执行标准中的“要求”性条款就可视为符合标准。

注: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使用助动词的等效表述形式,也就是壹般不采用等效词。 ①应,不应------适用对于严格遵守这些要求才视为符合标准的情况。 助动词 特殊情况下等效表述 有必要 应 要求 要 只有·······才允许 不允许 不应 不准许 不许可 不要 ②宜、不宜-----适于表达在几种可能性中推荐特别合适的壹种,也不否定其它。 助动词 宜 特殊情况下等效表述 推荐 建议 推荐不 不宜 推荐····不 建议不 建议····不 ③可、不必-----用于表示在标准的界线内所允许的行动步骤。 允许 可 不必 许可 准许 不需要 不要求

④能、不能-----用于陈述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可能和能够。 能够 能 有······的可能性 可能 不能够 不能 没有·····的可能性性 不可能 使用助动词上应注意的问题: 1)在条文中的注和示例的陈述中,不应出现上述的4种助动词.

2)资料性的要素(如:前言、引言、资料性附录、脚注等)不应用“要求”的助动词,若在资料性要素中使

用“应”“不应”,则改变了句子的性质,而使其成为了要求。其它助动词可用资料性要素。 3)各助动词有着不同的意义,“宜”和“应”虽壹字之差,可能就会使标准增加许多要求的

不可能 能 可能 不采用的替代词 不可 必须 不采用的替代词 条款。

4)在推荐性的标准中,有时为强调使用,用“必须”代替“应”是错误的。 七、量、单位和符号

标准中涉及的量、单位应按GB3100~3102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即:国际单位制中SI基本单位(m、kg、

s、A、K等)和SI导出单位(牛顿N、帕Pa、瓦W、西门子S、韦伯Wb等)及SI词头(兆M千K百H分D厘m微

μ纳η等)以及可和国际单位且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分min、小时h、升L、吨T、速度r/min、分贝 dB等)。

量、单位和符号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⑴表示量值时应写出其单位,在标准中量的符号用斜体、单位和符号用正体.

⑵不使用非标准化的缩微词代替单位符号,如:sec代替s(秒)、用mins代替min(分)、用cc代替cm3 (立方厘米)、用lit代替L(升)等。 ⑶不应将单位符号和其它符号混合使用,如:含水量20ml/kg,不应为:20mlH2O/kg,20ml水/kg。 ⑷量值范围中的单位不应省略,如:63%-67%可为(63-67)%不应为63-67%;10mm-20mm不

应为10-12mm;24mm×36mm不应为24×36mm;220×(1±5%)V和“220V,具有±5%的相对误差”不 应为220V±5%。

⑸不应使用“PPM”“PPD”等缩微语表示有关量的数值。PPM由parfsper.million微缩用以表示 百万分率,其应直接用数字表示,即:10-6。PPB在美国是10-9而在英国是则10-12。 ⑹平面角度中度、分、秒的符号应紧跟数值后,如:9。11’4"应空1/4字间隙。 八.标准中的数学公式。

公式通常是用数学符号表示几个量之间关系的式子,壹般表示方法如下: l

v=——……………………………………(1)t 式中:

v―****,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l-****,***; t-****,***。

公式表示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为排版的标准化,应尽可能避免多层次的上标或下标,避免多于俩行的符号和公式。 D1max应:D1,max; a

b应:a/b;

②公式均应编号,以1为序,和其所在的章条号无关,附录中公式编号应加上附录的编 号,且以1为序,如:

*****公式…………………………(A﹒1)

③在同壹标准中,不允许有使用同壹字母符号即表示物理量,又表示物理量的值的情况。 附:标准的强制性和推荐性概念 标准standard

------为在壹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

或特

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壹致制定且经壹个公认机构批准。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标准是自愿性的,而法规或合同是强制性的,标准的内容只有通过

法规或合同的引用才能强制执行。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都属于技术法规范畴,其范围包括五个方面:;防止欺诈;保护人身健

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这和WTO的规定是壹致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推荐性标准且不要求有关各方遵守该标准,但在下列情况下应执行推荐性标准: -----被法规、规章所引用; -----被合同、协议所引用;

-----被使用者声明其产品符合某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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