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根据天气情况,目前上午工作时间:7: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00,每周工作六天,周日休息一天。特殊情况按公司安排休班。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安排打卡,入职当月因未习惯忘记打卡三次内不予追究。
3)凡正常出勤但忘打卡均视为未打卡。对发现找人代打卡者,发现一次当事人各罚款10元。
4)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1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5)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三. 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内按罚款10元/次处理。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领导同意者,按迟到处理。 5)月累计超过3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年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 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公司的视为旷工。 1)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2)旷工二次或二天扣罚当月工资50%。 3)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4)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 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传达室《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提交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3)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