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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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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操作规程

审核日期颁发部门质保部受控号 批准日期分发部门质量控制科质保部 1. 目的:

建立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培养基的有效性和试验结果的科学性。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中所用控制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3.引用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XIII C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4.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及指示能力的检查。

4.1.菌种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乙型副伤寒沙门菌[CMCC(B)50094],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实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冻干粉菌株为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以保证实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4.2.菌液制备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铜绿假单胞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取上述培养物1ml

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做10倍递增稀释,一般金黄色葡萄球菌稀释至10-6,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稀释至10-7,枯草芽孢杆菌稀释至10-5,制成每1ml

含菌数为10-100cfu的菌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

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4.3.检测项目及方法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及指示能力的检查。各培养基的检测项目及所用菌种见下表1:

表1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促生长、抑制和指示能力检查 审核日期颁发部门质保部受控号 批准日期分发部门质量控制科质保部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特性试验菌株 大肠埃希菌胆盐乳糖培养基 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

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或麦康凯琼脂培养基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大肠埃希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大肠埃希菌

大肠菌群乳糖发酵培养基 乳糖发酵培养基

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或麦康凯琼脂培养基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大肠埃希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大肠埃希菌

沙门菌营养肉汤培养基 四硫磺酸钠亮绿培养基

胆盐硫乳琼脂培养基或沙门、志贺氏属琼脂培养基 曙红亚甲蓝琼脂或麦康凯琼脂 三糖铁琼脂培养基促生长能力 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指示能力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铜绿假单胞菌胆盐乳糖培养基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琼脂培养基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铜绿假单胞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 大肠埃希菌 铜绿假单胞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营养肉汤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指示能力

抑制能力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4.3.1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4.3.2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取试验菌各0.1ml(含菌数50~100cfu)分别涂布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4.3.3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

接种不少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长时间下培养,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4.3.4固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 审核日期颁发部门质保部受控号 批准日期分发部门质量控制科质保部

取试验菌各0.1ml(含菌数不大于100cfu)(见表1)分别涂布于被检培养基和

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时间下培养。

4.3.5液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

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4.4.结果判定

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时,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表明此培养基促生长能力符合要求。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时,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

形态特征应一致表明被检培养基促

生长能力符合要求。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时,相应试验菌应不得检出。固体培养

基指示能力检查时,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

应情况等与对照培养基一致表明此培养基的指示能力符合要求。液体培养基指示

能力检查时,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生长情况、指示剂反应

等与对照培养基一致表明此培养基的指示能力符合要求。 4.5.培养基的保存

配制的培养基应在凉暗处密闭保存,一般不得超过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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