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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整体薪酬方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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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整体薪酬方案 (二零一八年五月)

薪酬方案设计基本原则

1、关联原则。个人利益与团队利益息息相关、辩证统一。

2、可控性。以收定支,最优化编制,最优化成本控制,最大化个人价值。

3、以学期作为核算的项目单位。按学期确定经费比例、人员编制,进行绩效考核。

薪酬方案设计四项核心数据

经费比例

一、教学人员:年均学费总额的28%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的32%;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的(24%)。 特别说明:

VIP学员费用和兼职教师任课班级的费用不纳入教学人员学费总额计算。 VIP学员费用和兼职教师任课班级的费用提取2%作为管理津贴。 二、市场人员:定薪发放,年均学费收入的4.5%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的3%。 三、行政人员:年均学费5%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的4%。

人员划分

一、教学人员:所有专兼职教师、教研组长;

二、行政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含校长、分校主管)、财务人员及专兼职行政人员; 三、市场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含分校主管)、市场人员、课程顾问。

学期划分

一、教学人员与行政人员

2-6月为春学期,7-8月为暑学期,9-1月为秋学期。 二、市场人员

12-4月为春学期,5-7月为暑学期,8-11月为秋学期。

薪酬方案分项实施细则

1

教学人员部分

一、教学人员薪酬项目及发法办法:(人员构成: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各期经费比例 薪酬项目 春秋学期 基薪 课时 10% 津贴 月度 2% 绩效奖 学期 2% 绩效奖 团队 2% 目标奖 金牌讲师1% 奖 首席讲师2% 奖 1、教学部统一部署安排班主任的班级。本费用是对班主任工作内容的评定、考核与奖励; 班主任费 0—2% 0—2% 2、依据每月月考成绩进行奖励,当月月考平均成绩第一名班级,奖励本班当月PT收入的2%做为班主任费;第二名,1.5%;第三名:1%;低于平均成绩的班级取消班主任费;其它按0.5%发放班主任费.无月考或私自取消月考的,统一按0.5%发放班主任费。 1、用于校校合作带课老师及到除郑州市区(七所)外的其它校老异地代课1%—2% 奖

发法办法 暑学期 7% 1、根据当月带生PT收入按规定标准核算。 2、月应发基薪总额=基薪+福利补贴+社医保+工龄。 1、课时津贴=任课老师当月PT收入之和×经费比例。 2、每月课时津贴按当月任课老师所创造实际PT按比例核发。 1、月度绩效奖人均总额=月度绩效奖总额/教学人员总数。 1% 2、个人月度绩效奖发放标准为:个人当月PT收入占校区整体PT收入的百分比。(跨校区带课老师参与所有带课校区的绩效考核,参与所在任何校区的月度绩效分配。) 2% 学期续班时间(由教学统一规定)结束后续班率达标班级依据本班续班率所占整体达标续班率的和的百分比分享学期绩效奖。 12% 10% 2% 1、团队目标奖在学期总目标100%实现后发放。 2、本奖金为学期总结表彰时的经费来源。 1、金牌(95—98分)校龄3年起评。校评职称(过课、考核) 1% 2、个人当月PT收入的1%,随工资一同发放。 1、首席(98—100)校龄5年起评。校评职称(过课、考核) 2% 2、个人当月PT收入的2%,随工资一同发放。 师的代课奖励; 1%—2% 2、超过两个班(不含两个班)的代课量,直接增加当月所带班级PT收入和的2%做为异地代课奖;两个班以下,奖励当月所带班级PT收入的1%奖励。 2

教学管理0.5%—0.8% 0.5%—0.8% 奖 备 注: 1、用于教研组长的管理奖;2、通过所在教研组“师带生数量”与“全组续班完成率”两项指标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表一) 3、两项指标均达标者,提取全组全体老师当月PT收入的0.5%进行奖励(作文项目提取0.8%)。 1、对于市郊两所分校,结合招生与收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如下:A、新密校区任课教师课时津贴自2010年11月起上调4%;上街校区上调2%;B、新密、上街校区全免学费学生,核算时不算班级人数。 2、少儿组任课老师暂依照“基本工资+课时费(过课确定课标)”的核算方式进行工资核算与发放。 二、兼职教师课时津贴(本标准为我校专职教师转为兼职教师课时津贴的统一发放标准) 课程类别 10人下 11-15人 16-20人 21-25人 26-30人 30以上 小学 25 30 35 40 45 50 初中 30 35 40 45 50 55 高一高二 40 50 55 60 65 70 高三 50 60 70 80 100 110 三、晚辅课程与VIP课程

晚辅课程与VIP课程不计入专任教师学费总额。晚辅课程课酬发放办法如下: 学费收入的20%作为教师总课酬,2%作为管理津贴。 VIP课程:学费收入的25%作为教师课酬,2%作为管理津贴。

VIP费用明细表 年级 课时费用 教师课时标准 备注 二年级 80/h 20/h 1、一次性交费10个课时以三年级 80/h 20/h 上才准开设VIP课程。 四年级 80/h 20/h 2、初、高中兼职老师的课五年级 100/h 25/h 时标准另定。 六年级 100/h 25/h 3、新密、上街VIP学生收七年级 120/h 30/h 费标准如下:小学二年级到

3

八年级 九年级 高一 高二 高三 120/h 140/h 160/h 160/h 180/h 30/h 35/h 40/h 40/h 50/h 四年级,60元/h;小学五年级到六年级,80元/h;七年级以上:100元/h。 四、初高中项目部薪酬方案见附件二。

附件一:教学管理奖考核指标: 课程体系 科 目 英 语 数 学 作 文 其它初高中课程 特训班(短期班) 带生数量 幼少儿(少儿班) 续班率达标值 80% 小升初(小学班) 续班率达标值 80% 80% 80% 40% 六升七 续班率达标值 50% 50% 50% 初升高(初高中班) 续班率达标值 50% 50% 50% 40% 40% 1、秋学期:60人次/师;春学期:70人次/师;暑学期:85人次/师(2010年秋学期至2011年暑学期。2010年暑学期后:85人次/师; 2、龙班学生人数按实际人次的0.6倍核算。 附件二:

初升高项目组薪资方案

四项核心数据

经费比例:(当月实际PT收入)

一、专职教师课时津贴:

大班:20%(含2%的学期绩效奖);

VIP:22%—35%(依据学生年级与班级类型确定) 二、兼职教师课时津贴:

大班:28%(含2%的学期绩效奖);

VIP:24%—35%(依据学生年级与班级类型确定) 三、市场人员(分校校长、课程顾问)基本工资:平均8% 春、秋期:12%—15%; 暑学期:10%

四、市场人员课时津贴(用于分校校长、课程顾问带课) 春、秋期:12%; 暑学期:10%

专职教师行政工资补贴标准:

4

春、秋期:8%; 暑学期:5%

班级类型:

大班(标准班人数:20人。超额3人以上开始奖励。3—5人,上调2%,6—10人,上调4%,依次类推) VIP专项辅导班(含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一对五等)

续班率:40%

具体薪酬方案

一、薪酬结构:

专职教师:行政补贴(含基本工资、全勤奖、工龄、社保等)+课时津贴 兼职教师:课时津贴

市场人员:基本工资+课时津贴

二、专职教师行政补贴核算及发放办法:

1、每月由财务人员结合初高中学习中心实际PT收入核算出当月专职教师行政补贴总额; 2、财务人员依据分校校长当月给专职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

三、市场人员基本工资核算及发放办法:

1、每月由财务人员结合初高中学习中心实际PT收入核算出当月市场人员的基本工资总额; 2、市场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定薪发放;

3、若当月实际PT收入按比例提取超出市场人员定薪的工资总额的量(PT收入提取总额-定薪工资总额)由财务人员依据市场人员的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

四、学期绩效奖的核算与发放办法:

经费比例:当期学费收入的2%;发放办法:每学期末结合各任课教师续班完成情况一次性发放。

五、各班型对应的专兼职教师课时津贴核算方式及发放办法

人员类型 具体班型 大课 专 职 教 师 收费标准 25元/课时 初一120元/时 初二140元/时 初三150元/时 课时津贴比例 学期绩效奖 18% 28%—30% 30%—32% 28%—30% 30%—32% 30%—35% 26%—28% 28%—30% 26%—28% 28%—30% 30%—35% 2%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备注 1、大班人数超过标准班人数(20人)按“指标”进行奖励;(超额3人以上开始奖励。3—5人,上调2%,6—10人,上调4%,依次类推)。 2、续班率超10%,学期绩效奖提高2%。 3、所有专兼职教师首次合作时课时津贴标5

一对一 高一160元/时 高二160元/时 高三180元/时 高考艺术生250元/时 初一90元/时 初二100元/时 初三120元/时 一对二 高一130元/时 高二130元/时 高三150元/时 高考艺术生200元/时

初一70元/时 初二80元/时 初三100元/时 一对三 高一110元/时 高二110元/时 高三130元/时 高考艺术生170元/时 初一50元/时 初二50元/时 初三70元/时 一对多 高一80元/时 高二80元/时 高三100元/时 高考艺术生150元/时 大课 兼 职 教 师 一对一 一对二 一对三 一对多 25元/课时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5%—27% 26%—28% 23%—25% 27%—29% 28%—30% 22%—24% 24%—26% 22%—24% 26%—28% 28%—30% 26% 30%—35% 30%—32% 28%—30% 24%—26%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 无 无 无 无 准由资质(教师资格证)与教龄决定。初中资质,5年教龄之内的参考基准标准。教龄超一年上调1%,至到封顶;高中资质,3年教龄之内的参考基准标准。教龄超一年上调1%,至到封顶。 市场人员部分

一、市场人员构成

市场人员包括市场管理人员(分校主管市场分摊一半)、市场拓展人员、课程顾问(收费注册人员)。 二、市场人员薪资构成

市场人员:基薪+招生津贴+个人目标奖+团队目标奖+福利津贴+团队管理奖+社保医保 三、市场人员基薪构成 专职市场人员基薪 类别 试用 正式 级别 标准 基薪 800 1200 1400 1700 1900 全勤奖 100 100 100 100 100 由中心负责人结合个人工作成效,考核确定,每半年均有一次全面考核定级的机会。具体考核表后定。 说明1 入职试用期享受本标准。 社保部分按国家要求进行计算。 说明 课程顾问基薪 级别 首席

基薪 1300 全勤奖 100 岗位津贴 120 注册奖 新生2元/人次;其它奖励 依据市场人员绩6

高级 中级 初级 备注 发放办法:

1200 1000 700 100 100 100 60 老生1元/人次 效奖金发放办法执行 级别由运营中心负责人结合每人工作成效,每半年考核确定一次 1、定薪发放。每月根据当期学校实际产生的PT收入总额测算在职市场人员月应发薪酬总额。 2、应发薪酬总额=当月学校PT收入之和×所在月度经费比例; 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PT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PT收入)的4%。

3、全员定薪工资总额+注册奖总额不足月度经费比例的,由市场部负责人结合月度考核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明细需报学校校长审核批示。

行政人员部分

一、行政人员构成

行政管理人员(其中分校主管行政分摊一半)、行政后勤人员、财务人员和兼职行政人员。 二、行政人员薪资构成

行政人员:基薪(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月绩效奖+福利津贴(其它)+社保医保 人员类别 行政岗位 学校校长☆ 校长助理☆ 行政副总☆ 行政管理 教学校长☆ 分校主管☆ 人事专员 外事专员 薪酬发放办法: 1、定薪发放。每月根据当期学校实际产生的PT收入总额测算在职行政人员月应发薪酬总额。 2、应发薪酬总额=当月学校PT收入之和×所在月度经费比例;春、秋学期:学费总收入(PT收入)的6%; 暑学期学费总收入(PT收入)的4%。 3、全员定薪工资总额不足月度经费比例的,由行政部负责人结合月度考核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明细需报学校校长审核批 7

财务主管☆ 教学监督 保洁员 后勤人员 司机☆ 采购 会计 财务人员 出纳 仓管 三、带“☆”人员经营目标奖发放办法:

示。 1、经营目标奖以“学期”为单位按“学期利润目标”为标准核算发放; 2、各“学期利润目标”明细表: 学 期 利润目标 春学期 16% 暑学期 18% 秋学期 15% 3、完成以上利润目标,各带“☆”管理人员经营目标奖发放标准及办法如下: 分校主管:超额利润的30%;(按期发放) 其它管理人员:超额利润的30%;(按期发放)

所有管理人员:超额利润的20%,由校长结合各管理人员工作情况,奖励分配。(按期发放) 学校风险基金:超额利润的20%。(按年发放,年终发放)。

学校福利与长期激励方案

1、保险:

学校在员工来校工作满半年后,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提交手续齐全)。 2、假期:

除国家法定假期外,学校每年为员工提供10天带薪暑假与12天带薪寒假。 3、校龄:

学校为在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提供50元/月/年的校龄津贴。 4、培训:(有计划开展,实际培训费用支出不得超出全年收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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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员工提供免费入职培训、在职业务培训和骨干员工培训。

学校为优秀员工提供外出业务培训的机会。由参训员工自行支付培训费用,在与学校约定的服务期满后,学校全额报销参训员工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培训费。具体要求如下:

培训总费用1-500元,服务期半年; 培训总费用501-1000元,服务期一年; 培训总费用1001-2000元,服务期两年; 培训总费用2001-4000元,服务期三年。

学校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总费用1000以下的免费外出培训机会。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总费用1001-2000元,服务期一年;培训总费用2001-4000元,服务期二年。 5、慰问金:

学校在春节、中秋节、教师节三个节日将给予全体员工适当的节日慰问金,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特别的节日慰问金。

学校员工结婚、直系亲属去世等,学校也将表达适当的慰问金。 6、补贴:

特殊时期的补贴内容另行通知。 7、直系子女在校学习激励部分:

(1)直系亲属报班直接享受半价优惠。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经过特别申请可以享受免费。 (2)凡我校教师子弟,考入小升初(省五大名校),初升高(省四大名校),高升大(一本)指定

名校者,我校将给予以下奖励。①退还所有在我校各相应阶段学费;②另行发放1000、2000、5000元不等奖金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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