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项目表
检测 项目 项目 编号 1.1※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测结果 结论 产品已通过建设部的评审认证,新产品试用应经当地建设行 产品认证 政主管部门同意(试用只能在一个项目中进行)。(查阅资料) 1.2※ a.安装单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施工资质手续; 工程合同 b.使用单位应与安装搭设单位签定工程合同。 (查阅资料) 1.3※ 1 技 术 资 料 专项施工 组织设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并履行审批手续。 (查阅资料) a.各工种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提供专业管理人员和工人名单; b.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 1.4※ c.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保养制度、超时停用的检查制度及记录; 管理制度 d.分段提升前后记录; e.安全操作规程。 (查阅资料) 1.5※ a. b. c. d. e. 2 架 体 构 造 组装完毕后总承包单位进行检查并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自检验收 (查阅资料) 1.6 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构配件应有出厂合格标识与 证。 (查阅资料) 合格证 2.1※ 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竖向主框架, 竖向 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框架 构。 (目测检查) 2.2※ 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局部 水平 采用脚手架杆件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梁架 措施,确保刚度和强度要求。 (目测、用卷尺测量) 2.3※ 竖向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应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 架体立杆 (水平梁架)上。 (外观检查) 2.4※ 水平梁架必须以竖向主框架作为支座,将水平梁梁荷载传给 架体连接 竖向主框架。 (外观检查) 2.5※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 架体高度 离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目测检查) 2.6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2m。 架体宽度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支承跨度 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用钢卷尺测量) 2.8 悬挑 长度 2.9※ 2.7 直线: 整体式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用钢卷尺测量) 单片 m m 折/曲线: m 整体 m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 悬臂高度 体高度。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2.10 (取最大测量值计算) 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 2.11 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剪刀撑 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目测检查) m2 2.12 斜拉杆 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 夹角应不小于45°。 (目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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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项目 2 架 体 构 造 项目 编号 2.13 单片架 2.14※ 3.1※ 3.2 垫板 3.3※ 防扭转措 施 3.4※ 支承 设置 检验项目及要求 单片式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外观检查) 检测结果 结论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物料平台 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外观检查) 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 穿墙螺栓 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小于3扣。 (外观检查) 螺栓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 8mm。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外观检查)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处能够单独 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目测检查) 钢挑梁与预埋件连接严密,焊接应符合要求。 (外观检查) 3 附 着 支 承 3.5※ 钢挑梁 4.1 防倾 设置 4.2 导向间隙 4 防 倾 装 置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位于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 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用塞尺测量) mm 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防倾连接 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外观检查) 5.1※ 5 防坠装置 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外观检查)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外观检查) 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得使用手拉葫芦。 (外观检查) 4.3※ 5.2※ 6.1※ 升降葫芦 6 升 降 装 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必须符合设计计算书要求。 索具吊具 (外观检查) 6.2※ 置 及 电 气 控 制 6.3※ 同步性 6.4※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升降差和控制 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 (升降试验检查)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同步功能 能。 (单点升/降试验检查) 6.5 同步 高差 相邻高差::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mm 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整体高差: (单点升/降试验,测量相邻高差,整体升/降试验测量各点高差)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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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项目 项目 编号 6.6 信号 指示 6.7 6.8 6.9※ 检验项目及要求 总电源开关状态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外观检查) 总电源应设有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 (检查是否设置) 应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方式。 (外观检查) 检测结果 结论 6 升 降 装 置 及 电 气 控 制 应有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源。 急停开关 (检查是否设有,功能是否有效) 6.10 电路上同时应设置短路、失压、过流及错、断相保护装置。 电路保护 (检查是否设置)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齐全完整,电气连接可靠,无接触不 6.11 良。 (外观检查) 电动机及其线路对地绝缘电阻≥1 MΩ。 (用500V兆绝缘电阻 欧表测量,测量时应断开总电源,并断开所有电子元件) 6.13 接地 7.1 7.2 金属结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每一片架体不少于两点与钢筋连接。 (外观检查) 6.12 MΩ 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挡,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围挡 架体上。 (外观检查) 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底层防护 兜底。 (外观检查) 7.3 翻板 防护 7.4 作业层 7.5 作业层 7 安 全 防 护 架体底层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 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超出10m高度时应有二道翻板构造。 (外观检查) 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 度1.2m,下杆高度0.6 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目测检查)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铺稳。 (目测检查) 7.6 开/断口 防 护 8.1 架体的开口、断口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使用和升降工 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外观检查) 架体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搭设。 (查阅对照) 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不大 mm mm m mm 8 安 装 质 量 8.2 相邻 高差 与 垂直 偏差 于20mm。 (用经纬仪或水平仪测量) 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用线锤、钢直尺测量) 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用线锤、钢直尺测量) 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外观检查) 8.3※ 螺栓 附注:
一、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项目编写依据:
1、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检测结果判定规则:
1、全部检测项目共52项,标有“※”号项为重要项目,共25项;无标“※”号为一般项目,共27项。
2、每项条款的内容经检测后均符合要求则评定该项合格;如部分符合、
部分不符合则评定该项不合格。
3、凡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4项,检测结论判定为合格,否则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严重安全缺陷,且不能立即修复,并可能危害检测人员安全时,检测人员有权作出中止检测的决定,中止检测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判定为不合格。
5、凡判定为不合格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测单位除向受检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外,还应及时书面知会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