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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计划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创新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本科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1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虑到项目周期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人以2009级、2010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激发、自主开展、教师辅导、重在过程”的原则和“公正公开、自主申请、重点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对优秀项目重点资助。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项目只能由全日制本科生提出申请,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具有与研究项目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4)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建团队,正在承担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且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多于2人。项目负责人加权平均分排名应在该专业前5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主持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的时间,指导老师正在承担本计划项目的,不得承担新项目的指导工作。申报名额在1个以上的学院,院级领导担任指导教师的项目数不得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数的50%。

6、申请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计划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4)鼓励跨学科、体现学科交叉的项目。

7、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

三、资助额度

1、国家级项目20项,每个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同时学校进行相应的配套(学校的配套经费从各学院的211经费中支出);

2、自治区级项目40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000元;

3、校级项目60项,每项资助额度为3000元;

4、院(系)级项目,院(系)对每个项目资助一般不少于1000元,并确保资金到位。资助项目个数由各院系根据院系评审结果确定。学院提供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建立相应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四、立项申报程序

1、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及学科特点,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的

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逐项填写《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报学院。申请表格可登陆“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

4、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院(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将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候选项目公开答辩;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申报时间

11月3日—11月17日学院遴选阶段。各学院应在2011年11月21日之前评审结束、进行公示,并将推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和学院推荐项目申报汇总表)。

六、相关事项

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3272562;联系人:丁宇;电子邮箱:gxujwc214@yahoo.cn。

2、各学院在向学校报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院长签署意

见。

3、请各学院及时将本计划的申报及评审事项通知学生,并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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