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家住 ,身份证: 电话: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权属证书违约金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 年 月 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在建中的位于 房屋一套,面积为1.26平方,房屋总价款为 元,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前。协议生效后,被告于 年 月 日向原告交付了该商品房,但是被告直至 年年底才贴出产权证办理告知书。由于被告的原因,原告未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根据双方在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持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被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按第3项处理;第3项第一款规定,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百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尽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违约金,但是被告一拖再拖,日前为止仍未获答复。现诉诸,请求贵院依法叛令所请!
此致
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