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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含表格) (1)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重理工学〔2012〕94号

专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实施工作由研究生处总体布置和协调。各相关学院(中心)成立由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学院(中心)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具体管理以及落实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

(二)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应与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跟踪和调研实践教学的情况,及时处理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一)通过专业实践,使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推进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实践教学要能培养和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各学位类别(领域)具体专业实践内容要求由各学院(中心)自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专业实践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期间如遇寒、暑假,由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协商解决。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的方式。

三、专业实践前期工作

(一)确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的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前须与实践基地、学院(中心)、校内导师签订《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协议书》(简称“四方协议书”)。未签订《四方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开展专业实践。

(二)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人, 负责组织本学院(中心)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工作方面的教育。

(三)研究生外出参加专业实践,按照《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四)一个学期以内多次到校外实践者需本人在申请表上重新登记实践时间段和地点,由学院(中心)辅导员核实备案。

四、专业实践中期检查

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3个月左右,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由学院(中心)组织校内导师到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中期检查。

五、专业实践考核 (一)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研究生须填写并提交《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由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及学校对其专业实践进行考核。

(二)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1.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从研究生的实践表现和职业素养两方面进行考核。

2.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考核小组由校外实践基地部门(小组)负责人、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以及员工代表组成,根据研究生在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期间的出勤率、实践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

3.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学校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三)学校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1.由学院(中心)统一组织,主要从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进行考核。

2.学院(中心)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人员及各学位类别(领域)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学院(中心)自定并在考核前一个月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中考核小组成员必须包含被考核者的校内外导师。

3.考核通过者,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校外实践协议书

甲方:(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

乙方:(重庆理工大学) 学院(中心)

丙方:(研究生)

丁方:(校内导师)

为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在实践单位顺利开展实践活动,规范各方在实践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丙方在甲方的实践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协议,提供研究生实践岗位数量和提出实践内容要求; 2. 负责为丙方提供合适的实践场所与必要的实践条件;

3. 负责对丙方进行工作任务安排、生产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与指导; 4. 如丙方、丁方有充足的理由说明实践内容不合适,应负责给予重新安排; 5. 负责对丙方的实践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其实践过程及效果给出书面评价; 6. 若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主动及时处理并立刻通知乙方共同善后; 7.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实践表现较好的研究生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提供丙方的学习成绩、个人简历等个人资料; 2. 负责对丙方进行实践开始前的安全、纪律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3. 组织丙方在实践开始前签订好四方协议;

4. 督促和保证丙方能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实践任务和实践期限;

5. 收到丙方出现意外事故的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与甲方一道进行善后处理。

四、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工作,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维护甲方的声誉与社会形象;

2. 在甲方所属部门工作期间,凡是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任何有关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作品、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业务、事务、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向其他任何个人、公司或团体泄漏。如应甲方要求另行签订了保密协议,则若有违反协议的行为,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 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与技术从事与甲方利益无关的任何工作;

4. 必须听从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不能擅自行动,否则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5. 在实践期满前,向甲方提交实践总结报告,接受甲方的考核和评价。 6. 定期与丁方联系,汇报专业实践进展,接受丁方指导,原则上1次/月。 五、丁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在丙方专业实践期间,负责定期听取丙方汇报,包括中期检查,应予以指导,对丙方不符合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的,要及时向甲方指出并适当调整;

2. 在丙方专业实践期间,定期与丙方企业导师联系,交流培养情况,并作合适记录;

3. 对于丙方在基地专业实践所涉及的企业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不得强行要求丙方提供或告知; 六、实践的管理

为保障研究生实践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确定具体的负责人与联络员,均要与丁方定期进行意见交流和经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积极协商和解决。

七、其它约定

1. 丙方实践期间,甲方为其提供补贴 元/月,以及其它相关的福利待遇为 ;

2. 如丙方无正当理由在实践期中途离开,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而导致造成项目损失,甲方有保留追究乙方督查责任和丙方直接责任的权利,乙方可不受理丙方的毕业论文答辩;

3. 本协议由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协议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其它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丁方(签字盖章):

附件2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名单

学院(中心)(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组长 姓名 职称 职务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所在学院(中心) 学 位 类 别 培养方向(领域) 年 级 学 号 研 究 生 姓 名 指导教师(校内) 指导教师(校外) 填 表 日 期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制表

一、专业实践中期总结 主要从出勤情况、思想、工作表现、成果与收获等方面进行总结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二、校内导师评价 校内导师综合评价: 对专业实践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三、学院(中心)意见 学院(中心)分管领导签名: 学院(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报告

所在学院(中心) 学 位 类 别 培养方向(领域) 年 级 学 号 研 究 生 姓 名 指导教师(校内) 指导教师(校外) 填 表 日 期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制表

研究生姓名 联系方式 校外合作导师姓名 学号 性别 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出生年月 校内导师姓名 实践单位名称 校外合作导师 所属部门 实践单位 地点、邮编 实践开始日期 一、实践概况 二、实践总结 年 月 日 实践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三、实践表现 签 名: 年 月 日 四、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姓名 职务/职称 所在部门 是否校外合作导师 五、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考核小组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表现的评价 考核结果: ( )通过 ( )不通过 组长签名: 单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六、学院(中心)考核小组组成 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是否校内外导师 七、学院(中心)考核小组考核意见 考核结果: ( )通过 ( )不通过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小组签名: 年 月 日 八、学院(中心)意见: ( )通过 ( )不通过 分管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①评价可另附页;②打“√”选择考核结果;③校内考核小组考核结果为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④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存所在学院(中心)和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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