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工程总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双方就该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2、 3、 4、 为 5、
甲方义务:负责设备、物资、材料及现场水电的调配供应工作,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工期:自 至 ,日历天数 。 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操作程序施工,质量等级
负责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支付劳务报酬。材料短缺时间超过7天以上,应给乙方一定补偿。 6、
乙方义务:按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人员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
管理及因不良行为给予的罚款,材料计划要提前7天提报。物资设备接受甲方的调配安排。 7、
安全施工:甲方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
品。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采取措施,且承担责任和损失。 8、
劳务报酬:本工程项目的劳务报酬计算方法
9、
报酬支付: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核算完毕,扣除保修金 元后,余款
在 天内付清。
10、 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不拖欠劳务报酬,违约应支付利息,乙方保证质量和工期,达不到工期要求和质量目标时要承担费用。 11、 合同解除:
①.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可停止工作,超过28
天甲方仍未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解除合同。
②. 乙方施工力量严重不足,拖延进度计划25%以上;不接受甲方
检查管理,甲方可解除合同。
③. 符合条件解除合同的,已完工项目按合同规定结算,合同终止。
属乙方责任没收保证金。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按合同约定给予乙方损失补偿。
12、 合同终止:竣工移交,价款支付完毕,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存一份。
工程总包人: 劳务分包人: 地址: 住所: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