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产的意义
一、安生生产的定义及安全的范围
安生生产是基于劳动而产生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身体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的部目标。所有的危险因素都是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包含有机械安全、职业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交通运输安全。 二、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和作用
是为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和业病,保护我们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章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
1.《》第四十二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第四十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女工生理特点采取相应的女工特殊保护措施,以保护其健康,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工项重要内容,体现了对妇女在劳动范畴的权益的保护。 二、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九届全国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0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一方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第45~4) (1)对危害因素及其防范、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3)对安全问题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5)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的紧急避险权。
(6)受到事故损害时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3)~(5)
项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
4、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第45~4,法律责任第90条)。 (1)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素质的义务。 (3)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的职责与权利(第7、52条)。 三、 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从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包含有适用范围,建设的安全保障,开采的安全保障,企 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和法律责任。 四、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共7章79条。按照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发生后的诊断治疗与职业病病人的保障三个阶段,对防治职业病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并对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
1、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第3条)。
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予以保障(第4条)。
3、用人单位应健全责任制,加强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 任(第5条)。
4、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第36条)。 5、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四章)。 6、监督检查(第五章)。 7、法律责任(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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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劳动法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律规范。劳动法共13章107条,对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调整,劳动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和规范,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基本宗旨,劳动法律的核心是调整劳动关系,重点是确定劳动标准。安全生产是基于从事生产劳动而产生的,没有生产劳动和生产经营活动就不存在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是因劳动关系的确立而产生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了安全生产保障的权益,劳动标准包括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内容。
劳动法中第四、六、七章是直接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三章条款规定主要有:
1、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了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第5),未成年工和女工的禁忌劳动(第59、65条),女工经、孕、产、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第60至63条),和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体检(第56条)。
2、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第72条),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73条)。
3、第十二章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法,违反工时制度,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的规定,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行为相应应负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第90、92~95条)。 六、 刑法
刑法的分则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条款共17条,归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有12条,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有3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条,渎职罪1条涉及的罪名共24种。 其中与企业、职工有关的: 1. 重大责任事故:
企业失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因而发生重大作废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重大劳动安全罪:
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后,对事故隐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危险物品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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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 .消防责任事故罪 :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惩后果,对直 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 消防法
消防法的制定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法共6章54条,与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工作相关的内容有:
1、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第2条)。 2、消防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管理(第3、4条)。 3、单位与公民的消防义务(第5条)。 4、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预防与扑救
5、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第39条)。 6、法律责任(第40~50、53条)。 八、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省常委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的一个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下简称条例)共6章42条,条例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化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有的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九、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产、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订本条例。于2002年1月9日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第344号令公布,处2002年3月15日起实施。 十、 厂规
1、厂规第一章第九条 严禁燃放烟花,违者警告以上处分。 2、厂规第三章第七条 厂房严禁烟火,违者记过以上处分。
3、厂规第四章第十二条 严禁爬坐宿舍栏杆,屋顶和阳台,违者罚款50元。 4、第四章第十一条 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热水器,违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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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 业 卫 生
生产作业场所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生产性粉尘,毒物、噪音、电磁辐射等一些职业有害因素,这些有害因素对人体的生理功能会产生不良效应。人对这些因素有一定的耐受能力,但当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作用深度、强度、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则会对人体的器官或生理功能造成损害,危及人的健康,导致职业病。
一、 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识别
识别是指判定作业场所有哪些有害因素及存在的形态,有害因素是在哪里产生的,以及通过什幺途径扩散到作业场所,如何侵害人体,从而为制定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1. 有害因素的形态:①物质形态(固态、液态、气态、雾、粉尘、烟、生物体态、细菌和病毒②
能量形态:热辐射、机械能(振动)、电磁能(微波辐射)。
有的是可以通过人的视觉、嗅觉、听觉、触觉等感觉器官直接感觉到,但有的是凭人的感觉器官不能感觉到的,一氧化碳气体,X射线相对危险因素要大些。
二、 害因素的分类
1、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a:化学因素 --- 粉尘、毒物(甲醇、甲醛、盐酸、流酸、煤、尘、梯、苯、铅、二甲苯、三
氯乙烯)。
b:物理因素 --- 不良气象条件,噪声和振动,电磁辐射。 c:生物因素 --- 寄生虫、微生物、细菌、病毒
2、 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a:过强的劳动强度 b:不合理的作业方式 c:不合理的作业方式 d:设计不合理的工具、设备
3、 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a:太阳紫外线辐射 b:烘房的高温 c:照明不足
d:厂房的设计和设备的布置
三、 见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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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尘肺病、硅肺(生产性粉尘引起)
2、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生产性毒物引起) 四、 害因素的控制
1、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帽、工作服、口罩、手套、面罩、眼镜 2、降低声源噪声 3、防暑降温 4、通风静化 5、隔离操作
第四章 机械安全
机械设备是现代化工业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设备,是提高生产率的有力工具,是现代工业的基础。
一、 优点其具体表现在:
1、出功率大,可长期稳定操作,不易疲劳,生产率高。 2、自动化程度高。 3、准确性和速度比人好。 4、灵敏度和反应能力强。
5、耐用性强,可在人不适应的环境下操作。 6、可靠性高,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 7、运转速度快,可连续运行。 8、能同时完成多种动作。 二、 危害:
由于机械本身的原因或者操作不当,使我们的劳动者处于不安全的潜在危险之中: 1、静止的危险 2、直线运动的危险 3、旋转的危险
4、摇动部位夹住的危险 5、飞出击伤的危险 三、 常见的危险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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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剪机床 2、锅炉和压力容器 3、起重机 4、叉车、铲车 5、电焊机与切割
第五章 电气安全
电气安全通常是指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和排正常状态下不会危害人身和周围设备的安全,发生
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尽量减少对人和设备的危害。 一、 电气设备的危害
1、触电事故 2、设备烧毁
3、电击引起二次人身事故 4、火灾和爆炸事故
例一:2003年3月12日下午16:30分,宿舍404房间起火,房间所有物品全部烧毁,直接损失3000元左右。
主要原因是违规使用大功率热水器烧水,时间过长热水器电线变软破裂,使桌上的书本燃烧,引发大火。
例二:2004年2月23日上午,PF喷漆组爆裂,打在电箱上引起短路起火,所幸的是二十个人一起灭了,没有引起火灾。
例三:2004年10月5日上午9:00-下午15:00仲恺高新区LG新厂一员工电焊引起泡沫包装材料起火,至使整栋三层厂房全烧毁,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上报三千多万元,实际损失2个多亿。主要原因:
1、未经专业培训,违规操。 2、作厂房消防设施未验收 3、非法搭建占用消防信道
例四:2004年10月26日 8:30总务课杂工割草,休息时将烟头随手一丢,引起厂区杂草燃烧,全三十多人扑救,当事人记过,课长警告乙次。
例五:2005年7月11日11:00生二课PL7线班长黄川叫员工潘和敏去倒去渍水,该员出于好奇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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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打火机将抹布点燃,引发大火,所幸的是该员没有逃跑,而是马上叫人现场扑灭,未发生火灾。
例六:2005年3月2日2:00,生一课DIP组自动锡炉自动加热时电线老化起火。 例七:04年4月27日11:30 二楼工程部无绳屏蔽房排气扇未关,泡沫箱盖住发热起火。
第六章
防火防爆
火灾、爆炸事故,每年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防火防爆工作受到党、及各级的高度重视,尤其在一些特殊行业,例如:煤炭、化工、石油、兵工、烟花爆竹行业,这些行业更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经过多年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了科学研究,防火防爆工作已成为一门体系完整的重要学科。
火灾、爆炸事故的特点: 一、严重性
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虽然也涉及到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不是很严重,
但是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是非常严重,它容易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会使整个工矿企业甚至其周围环境变成一片废墟。
例如: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烧死职工84人(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直接经济损失260多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致丽工艺制品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
电线没有套管绝缘,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海绵、土布等一些可然物。 二、复杂性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往往是比较复杂,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1、火灾、爆炸的着火源难以确定。着火源包括明火、化学反应热、物质的分解自燃、热辐射、高温表面,撞击或摩擦、绝热压缩、电器火花,静电、雷电、强光照射等,都可以成为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 2、燃物的广泛性。对石油企业而言,几乎所有的开采产物都是可燃物。
3、事故过程难以准确描述。火灾、爆炸发生后,建筑物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很多设备会被毁坏,事故现场的人员会有死亡,因此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反应过程的巨大动力现象,目击者也难以准确描述事故过程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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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清水河危险化
学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5日13时,深圳市组织数千名消防、、、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至8月6日凌晨5时,才扑灭了历时16个小时的大火。这次事故造成15人死亡,101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引起大爆炸。
三、突发性
火灾、爆炸事故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突发性,这基于两方面的原因:
1、火灾、爆炸事故的预测、报警手段和系统不完整。
2、相当多的作业和管理人员对其所处的作业环境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显现规律认识不清。 3、人们对事故认识不清,便不能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
例如:2000年6月30日上午8时05分,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
人,(其中男8人,女29人),失踪2人,受伤住院108人,损坏厂房、民房、仓库10200平方米和一批设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当天上午8时05分,新来的员工万小铃用气动钉对一个火箭烟花进行装配时,
连打两钉都打错位置,意外引爆所装配的火箭烟花。 1.装配工万小铃操作不当。 2.擅自扩建厂房。
3.场内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存放量过大。 4.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超编制招用大批工人
第一节 燃烧与爆炸的发生条件
一、燃烧的发生条件
燃烧是一种放热和发光的氧化反应。一旦对燃烧失去控制,就会发生火灾。
要使燃烧发生,必须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要素: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点火源。 1、 燃物,有气体、液体、固体。我们称它为“三态”。
气体有煤气,天然气,氧气等; 液体有汽油,煤油,酒精(乙醇)等; 固体有木材,塑料,纸皮,煤炭等。
可燃物又可以分为易燃物(点着后可以烧光,如纸皮、山草等)、难燃物,难燃物特点就是不能离开点火源,离开点火源就不可能继续燃烧下去,不燃物是指一般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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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氧化剂(助燃物)
在燃烧的过程中,最常见的助燃物(助燃物)是空气中的氧,空气中含有21%的氧。任何物质的燃烧都必须有空气,无空气任何物质都燃烧不起来。
3、 点火源
点火源的种类很多,有电点源,高温表面点火源,冲击点火源,化学点火源(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自然发热物)等。
要使燃烧发生,第一,要同时具备燃烧三要素,缺一不可;第二,燃烧三要素都有足够的数量,任一个数量不足都不行;第三,燃烧三要素要相互作用,任何一个不参与都不行。 二、防火、灭火的基本原理
我们知道了燃烧的化学本质,燃烧的三个要素要相互作用,并有足够的数量才能燃烧,因此,燃
烧的条件对于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扑灭火灾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旦形成了燃烧的条件,火必然要燃烧起来;相反,如能消除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火自然就会熄灭。所以防火实质上是消除已形成的燃烧条件,这就是防火、灭火的基本原理。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燃烧时所经历的过程是不一样的,其微观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形
式也是多样的。这里仅将可燃物从受热到点燃所经历的不同阶段作简单介绍。
①可燃气体的燃烧过程比可燃液体和固体要简单。点火
源的热量将可燃气体加热、分解,达到着火温度则被点燃。气体最容易燃烧,燃烧速度快。如:煤气,天然气,乙烯,氢气等,一点着就燃烧完。
② 可燃液体的燃烧不是液体与空气直接发生反应而燃烧,一般是先受热蒸发为蒸气,其后
的过程同可燃气体的燃烧。
蒸气在液面上燃烧产生的热量传向液体,液体不断蒸发、燃烧持续进行直至燃尽。如:汽
油,酒精煤油等。
③ 可燃固体的燃烧过程比较复杂,但绝大多数都是转化为气态可燃物后再燃烧的。 可见,无论可燃物着火前形态如何,绝大多数物质燃烧都是在气态下进行的。
三、燃烧的类型
按着火的方式燃烧可分为点燃、自燃和闪燃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特点,这三种类型反映了
引起可燃物起火的三种方式。了解起火的方式有利于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防止可燃物起火的措施。
1、点燃与燃点
(1)点燃的特征是可燃物被外部火源强制点着。燃烧从局部开始,然后扩大到整体。 (2)可燃物发生点燃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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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燃与自燃点
自燃是指可燃物因受热升温而不需明火作用就能自发起火的燃烧。
自燃的特征是可燃物受热自发着火,着火前是有一个吸热、蓄热、升温的过程,达到自燃点时是
整体着火。例如:煤炉敦边放棉布。
外部/内部 吸热→升温→达到着火温度→自燃 3、闪燃
闪燃是指因可燃液体蒸发或可燃固体升华而在其表面产生的可燃蒸气遇火源产生的一闪而灭的燃烧。可燃物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
三种燃烧类型反映了可燃物三种不同的引燃方式,除了被明火强制点燃外,可燃物是可以自发着火的,可燃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可以因其蒸气被引燃而着火。燃点、自燃点、闪点越低,表示其越易着火,火灾危险性越大。
第二节、灭火的基本方法和常用灭火剂
一 、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中断可燃物的供给,使可燃物与空气分隔开来而令燃烧停止。 2、窒息:阻止汽化剂补充,消除或减少容器中的氧,使燃烧停止。
3、冷却:利用吸热量大的物质(如水)吸收燃烧生成的热,使着火物温度下降到其燃点以下而使燃烧停止。
4、化学抑制:有化学抑制功能的灭火剂参与了燃烧的氧化反应,抑制了反应继续进行使反应中指而令燃烧停止。
二、常用灭火剂的灭火作用及适用范围
1、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普通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可燃液体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可燃气体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可燃金属燃烧的火灾; E、带电火灾: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2、常用灭火剂的适用范围
(1)水,主要起冷却作用。可用于A类火灾。
(2)泡沫灭火剂,主要起隔离作用。可用于A类和油类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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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粉灭火剂,主要起化学抑制作用。干粉分为BC干粉(碳酸氢钠)和ABC干粉(磷酸铵盐)。BC干粉适用于B类、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ABC干粉适用于A类、B类、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BC干粉与ABC干粉是不兼容灭火剂,不能共享。
(4)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起窒息作用。适用于B类、C类火灾和600V以下的带电火灾,也适用于不能被污损的A类火灾。
上列灭火剂都不能用于金属火灾。 3、灭火器的选用。
(1)A类火灾:水型、泡沫、ABC干粉灭火器;
(2)B类火灾:干粉(BC或ABC均可)、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 (3)C类火灾: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4)带电火灾: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5)D类火灾:金属专用灭火剂 三、灭火器材的使用
1、 消防栓---打开玻璃门,滚动式散开水带,顺时计方向连接水接扣,反时针方向拧开水阀,握
紧水,对准火点喷射。
2、 干粉灭火器---分ABC和BC干粉两种。拨出保险销,手握喷嘴管朝向火焰,随后下压阀门手柄
即可喷出。
3、 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BC类火灾。拨出保险销,手握喷嘴和阀门压把,压下手柄即受内部高压
喷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四、灭火器设置的一般规定
1、设置地点:①位置明显;②便于取用;③不影响安全疏散。 2、设置方式:①挂钩;②托架;③灭火器箱初期火灾的扑救: 2、使用适用的灭火剂;
3、火灾报警,用最快速度拨打“119”火警电话; 4、 组织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 五、宿舍车间防火要点
1、依规用电,不私接电线及大功率 2、吸烟及乱丢烟头,乱点蚊香等。
3、依规操作生产设备和工具、不带明火现场作业。 4、定时、定量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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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火场自救救人
1、 神志清醒的人员按指定信道或消防员离开危险区,注意挤伤。
2、 对烟雾中迷失方向人员做好呼吸保护引导撤出,处于惊慌失措或因执不走的人员,要安定情绪
和强制撤离。
3、 对已烧伤,烟熏失去知觉的人员采取背、抬、抢等办法救出火场。
4、 在信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用绳子、梯子、或其它可移动设备逃生、注意碰伤或摔伤。 5、 用湿衣服或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浓 有毒气体。
第三节、爆 炸
一、爆炸现象及分类
1、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急剧释放大量能量并转化为机械功,爆炸点周围压力急剧升高并产生声响,有的还伴有光和热辐射。
2、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能量来源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1)物理爆炸是物质因状态或压力突变,物理能量释放引起的。爆炸前后,爆炸物化学成分没有改变,但物态改变。
(2)化学爆炸是物质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反应速度极快,产生大量气体,反应中物质化学能量释放转为大量热量,产生高温高压,瞬间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急剧膨胀做功引起的。爆炸前后,爆炸物化学成分改变。
(3)核爆炸是核裂变或聚变时释放核能引起的。 二、可燃气体、可燃粉尘爆炸
可燃的气体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可燃气体或粉尘与空气预先均匀混合,且可燃物的浓度在爆炸浓度极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有足够点火能量的点火源与爆炸性混合物作用 三、受压容器爆炸的原因及预防的基本技术措施
1、爆炸原因
受压容器爆炸的发生条件是容器内部的压力超过容器的耐
压强度。可分为压力正常而强度不足和强度正常而压力异常升高。
(1)压力在正常的工作压力下,耐压强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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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①设计或制造错误,设备本身耐压强度不足; ②维修错误使耐压强度下降; ③腐蚀,材料疲劳使耐压强度下降; (2)耐压强度达到要求,工作压力异常升高 原因:
①气体受压缩; ②气体受热; ③液体受热蒸发;
④化学反应失控,产生的气体未能及时排出,产生的热量未能及时散失 2、预防措施
(1)正确设计,制造、维修、保证耐压强度符合安全要求; (2)装设压力保护、温度控制、监测报警等安全装置; (3)正确操作,控制工作温度和环境温度,控制工艺过程; 四 、预防水蒸气爆炸的基本技术措施
预防水蒸气爆炸的根本措施是防止水与高热物体接触。
(1)防止水进入炉内,如防止冷却水泄漏,防止建筑排水系统堵塞,炉建在地势高的地方,防雨等。 (2)防止高温熔融物接触水或潮湿物,如铸模,钢水包要充分烘干,熔炉四周保持干燥防积水。 (3)正确处置高温废弃物,不能直接投入水中,应堆弃干燥场地再洒水冷却。 (4)进行高温作业的工作台必须干燥、防止雨水浸入。
(5)可能发生高温物与水接触的地方不要形成密闭的空间,有利一旦大量蒸气时扩散。 大家要注意:
1、所有的容器经过长期使用,都容易氧化、锈蚀,要定期检查; 2、不能在有压力的容器上面做任何作业。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你安全,我快乐。共同落实安全生产是你我的心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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