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冬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指标顺利完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当室外日平均温度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即需按冬期施工措施进行施工。进入冬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同时对一线员工进行冬期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二条 冬期来临前要及早安排做好防滑和保温作业工作,必要时做好围挡封闭等防冻和防滑措施工作。有冰雪时要及时铲除。
第三条 冬期施工时,现场应备好防冻保暖物品(草包、彩条布等),现场严禁烤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遇大雾天气等,施工便道采取防滑措施;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备加锁,设专人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第四条 六级以上的大风和雨雪天气严禁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
第五条 搞好防滑措施,对斜道、通行道、看望梯作业面上的霜冻,冰雪要及时清扫,防滑条损坏及时修补。
第六条 用电热法施工要加强检查,防止触电和失火。
第七条 加强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防火监控和管理,加强生产、生活用煤炉、煤气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做到人走火灭。
第 严防施工中电器火灾发生,动力线及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严禁明火和使用电炉、电热壶取暖,禁止使用自制电褥子。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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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驾驶员在冰雪路面上行驶一定要控制好车速,禁止超速行驶。 第十条 机械设备按冬期施工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使用。 第十一条 员工必须正确配戴冬季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 制定可靠的冬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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