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合理实施惩戒教育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惩戒教育立法,使教师惩戒权的行使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鉴于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惩戒教育凸显出来的各种问题,作为实践指导的法规不能再对教师惩戒权等问题保持沉默,一味的回避,而应明确国家的态度,将惩戒实施的程序与救济措施等相关问题都用法律、法规及细则的形式确定下来,一切按章办事。
(二)、提高全社会对惩戒教育的科学性、教育性有公正认识
一般来说,完全否认中小学教师有惩戒权的不多,多数人倾向于肯定在一定条件下拥有相当的惩戒权,只有对惩戒的具体行使有不同理解而已,传统的观念影响使许多教师把惩戒权视为无任何的绝对权利。造成了不少不该发生的悲剧,也使很多家长和学生对惩戒权存在顾虑,担心确认其存在会加重惩戒权的肆意行使,因而必须对其加以恰当引导,使人们从观念上能接纳并了解惩戒权,同时对惩戒权行使予以必要监督。
(三)、更新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由于受中国“师道尊严”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教师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一些师德较差的教师仍就存在着以体罚或变相体罚为主要形式的反教育性惩戒。因此,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就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