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2011年9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机构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公共事业(教育科技、城市与社区、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咨询、策划、研究等工作,也可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二、专业与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第一专业学位必须是非管理学学位,并且必须预修8学分以上高等数学(上、下)或数学分析(上、下),并完成专业必修课36学分、专业限修课不少于8学分、1个专业实习学分和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共计不少于53学分。成绩合格者授予跨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证书。 三、 核心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36学分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开课学院 政治学概论 3 公管
公共概论 3 公管
管理学原理 3 公管
社会学概论 3 公管
公共行政理论与案例 3 公管
公共经济学 3 公管
经济学原理(1) 2 公管
经济学原理(2) 2 公管 行学
3 公管
组织行为学 3 公管
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 3 公管 市政学 3 公管 电子政务 2 公管
2.专业限修课不少于9学分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开课学院 公共关系 2 公管
公务员制度专题 2 公管
社会保障学 2 公管
地方学 2 公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 公管
非营利组织管理 2 公管
区域经济与发展战略 2 公管
社区管理概论 2 公管
领导科学理论与实务
2 公管
科技与管理 2 公管 社会保险 2 公管
四、毕业设计(论文)及实践教学环节设置 1、专业实习 1学分 2、毕业论文 8学分 特别提醒:
1、修读公共管理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一般随公共管理第一专业学生选课。请修读公共管理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注意专业必修课、专业限修课、专业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的开课时间,提前做好选课计划。选课时间一般与第一专业同步进行。
2、专业实习一般在暑期进行。要参加专业实习学学生,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选好课,并在每学年第二学的第10周向所在学院提交参加暑期专业实习的申请,以便学院安排实习工作。
3、毕业论文一般是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要参加毕业论文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2周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参加毕业论文申请,以便统一安排毕业论文工作,选派指导教师,并且,学生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进行毕业论文选课。
4、若学生所修第一学位专业课程与公共管理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必修的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学生在修读公共管理第二专业时可申请免修该课程,但不免学分,即要求修读公共管理专业第二专业的学生修读公共管理专业的其它课程来完成公共管理第二专业的学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