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40.50 取代DIN 1614-
2:1986-03
欧洲标准EN 10111:1998具有德国标准的地位。
德国版前言
本欧洲标准EN 10111由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下属的负责“用于冷成形的扁平产品 – 质量、尺寸和特殊试验标准”技术委员会(TC)13(秘书处:比利时)制定的。
负责德国版的标准化小组是DIN的钢铁标准委员会(FES)下属的“用于冷成形的钢扁平制品””小组01/1。
本标准包含对热轧扁平制品的性能要求,到目前为止,这些要求是包括在DIN 1614-2“钢扁平制品;热轧钢带和钢板;交货技术条件;冷轧用非合金软钢”(1986年3月出版)中的。关于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的规定包括在表1中。钢品种与DIN 1614-2中包含的钢品种对照如下:
对于第2点中引用的EURONORM,请参阅以下相对应的德国标准:
CR 10260 见DIN V 17006-100
EURONORM 6 见DIN 50111
EURONORM 12 见DIN 50111
更改
与DIN 1614-2:1986-03,有以下更改:
a) 删除了钢品种UstW 23;增加了钢品种DD14(见德国版前言中的表)。
b) 按照DIN EN 10027-1修改了钢品种的牌号。
c) 增加和部分修改了关于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的规定(见表2)。
d) 修改了表面质量的说明。
较早的版本
DIN 1614-1: 1974-09
DIN 1614-2: 1986-03
德国版附件(供参考)
文献索引
DIN V 17006-100
钢的标号体系 — 附加符号
DIN 50111
金属材料的试验 —工艺弯曲试验
1.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热连轧低碳钢钢板和钢带(卷)。
钢带按照实际宽度被分成
- 宽度≥ 600mm的宽带钢
- 宽度< 600mm的纵向剪切宽带钢
本标准规定了每个钢品种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1.5mm且≤8mm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由其它标准规定的产品:
- 热轧非合金结构钢(EN 10025),
- 压力容器用钢板(EN 10028),
- 淬火和回火钢(EN 10083-1和EN 10083-2)。
2. 引用标准
通过参照注明或未注明年月标准的方式,本标准采纳了其它出版物中的规定。所参照的标准均在正文中予以注明,下面则是各出版物的名称。对于注明日期的参照标准,任何
出版物在注明的年月之后进行的更改或修订不适用于本标准,除非本标准通过更改或修订采纳了这一内容。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出版物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 10002 金属材料—拉力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室温)
EN 10021 钢和钢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EN 10027-1 钢的命名系统—第1部分:简称,主要符号
EN 10027-2 钢的命名系统—第2部分:号码系统
EN 10051 无涂层连续热轧非合金和合金钢板材、薄板材和带材—尺寸和形状公差 EN 10079 钢制品术语定义
EN 10204 冶金产品—检验文件型式
CR 10260 钢的命名系统—第1部分:简称,附加符号
EURONORM 6 钢的弯曲试验
EURONORM 12 厚度低于3mm的钢板和钢带的弯曲试验
3 钢品种的划分
由需方选择钢的品种和产品形状。在选择时,需方也可以采纳制造厂的建议,但这种建议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在订货合同中另有约定。
对热轧制品来说,有4个钢种DD11、DD12、DD13和DD14,它们是根据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可成形性确定的。
4 标记
4.1 钢品种的简称是按照EN 10027-1和CR 10260形成的,材料编号是按照EN 10027-2形成的。
备注:附件A为旧的国家牌号的对照表
本欧洲标准所规定的制品标记由以下部分组成:
- 制品的类别(如:钢带、钢板或棒钢),按照EN 10079
- 本欧洲标准号(EN 10111)
- 表1中的钢种的牌号
示例:
钢带 EN 10111-DD13
或 钢带 EN 10111-1.0335
5 要求
5.1 钢的冶炼方法和产品的制造方法
除非在订货合同中另有约定,钢的冶炼方式和产品制造方法由制造厂家决定。制造厂家应根据需方的要求予以公开说明。
5.2 脱氧方式
钢种DD11的脱氧方式由制造厂家决定。钢种DD12、DD13和DD14为全镇静钢。
5.3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的最大值见表1。
成品化学分析的允许偏差见表2。
5.4 交货状态
5.4.1 通常情况下,钢板和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如果在订货合同中有约定,钢板和钢带可以以酸洗状态交货。
以热轧状态交货时,钢板和钢带表面覆盖着一层很薄的、有着不同色泽的氧化附着层。 制造厂家可自行决定或按照订货合同中的约定,对钢板和钢带进行简单的冷轧后再交货。
5.4.2 酸洗后的钢板和钢带通常会涂油。钢板和钢带的两面都应均匀地涂有在化学上为中性的、不易挥发、不含杂质的油保护膜,从而使钢板和钢带在正常包装、运输、搬运和贮存条件下,三个月内不产生锈蚀。
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或其它常用溶液消除掉。
油膜的形式可另外商定。
如果运输和贮存条件要求采用特殊的防腐保护,需方必须在订货时通知制造厂家。
如果需方要求不涂油供货,应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备注:对于不涂油的钢板及钢带,供方不承担锈蚀的责任。需方必须清楚,不涂油的钢
板和钢带在搬运、贮存和加工过程中易产生锈蚀和擦伤。
5.4.3 如果在订货合同中有约定,酸洗后的钢板和钢带可以以切边状态供货(按照EN 10051应以GK标识)。
5.5 性能的选择
表1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本标准所规定的钢板和钢带。
按照订货时的特别约定,可以提供具有特殊性能的钢板和钢带用于制造一定的零件。在这种情况下,供需双方可以商定一个最高废品率;并且不进行用于证实机械性能的验收检验。
5.6 机械性能
4个钢品种的机械性能要求见表1。
这4个钢种的深拉伸性能均满足要求,并沿着从DD11到DD14的顺序递增。
自钢板和钢带可供使用之时起,机械性能应满足表1中规定的时间长短要求。
考虑到机械性能的有效期,供方应及时将可供使用的时间点告知需方。
表1:性能1)
5.7 表面质量
钢板表面不得有折叠、气泡、缩孔、裂缝和刮痕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孔、压痕、轻微刮痕、变色和开卷弯折。
允许有细
在加工过程中,缺陷不得引起模具的损毁或影响焊接。
成卷的钢带被打开后,对其表面的评判应参照钢板表面的评判。但一般来说,其表面缺陷的比例高于钢板。应特别在订货合同中约定最高废品率。 5.8 焊接性能
按照用户工艺规定焊接性能。但也可在订货合同合同中说明焊接工艺;如果打算采用气熔焊工艺,就必须在订货合同中说明。
对于未经酸洗的钢板和钢带,在焊接时必须注意时否有氧化层。
5.9 尺寸和形状公差
对于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051适用于这里。
表面涂覆性
本欧洲标准所涉及钢板和钢带适于进行表面涂覆。但是应在订货合同中说明涂覆的类型。
表2:成品化学分析所得到的化学成分与熔炼分析值之间的允许偏差
6 试验
6.1 一般性规定
6.1.1 需方在订购时需说明:
- 试验类型:见EN 10021
- 试验文件的型式:见EN 10204
6.1.2 具体的试验方法见6.2到6.7中的规定。
6.2 试验单位
相同钢种和公称厚度的钢板和钢带的试验单位见表3。
表3:试验单位
一个试验系列包括所有用于证明规定性能的试验,即
- 一个拉伸试验和
- 一个成品化学分析试验,如果订货合同中有约定。
6.4 试样
对于钢板,试样的选择由负责验收检验的人员决定。
对于宽带钢和被纵向剪切的宽带钢,优选地在钢带卷的最外端提取试样。
在钢板和钢带提取试样时,试样的轴线大致位于钢板和钢带的纵边和轴之间的。如果订货合同中没有另外约定,拉伸试验的试样的纵轴线与热轧方向垂直。
6.5 试验方法
拉伸试验按照EN 10002-1进行。
需测定出屈服点下限(ReL),其相当于表1中给出的屈服点。
对于不明确的屈服点,则需测定0.2%-屈服点(RP0.2);它必须符合表1中的屈服点值。在有争议的情况下,需提供0.2%-屈服点(RP0.2)。
钢板和钢带厚度 < 3 mm
这里需采用“EN 10021-1,附件A(初始测量长度L0 = 80 mm,宽度 b = 20 mm)”中所规定的“试样形式2”中试样:厚度等于钢板和钢带的厚度。
钢板和钢带厚度 ≥ 3 mm
这里需使用比例试样,其初始测量长度按照公式计算:
L0 = 5.65So
其中,So为试样试验长度内的初始截面;所计算出的长度最大为30mm;厚度为钢板和钢带的厚度。
6.6 试验结果的评判
6.6.1 接受进货
进货必须满足所有规定要求后才能被接受。
6.6.2 试验无效
如果试验方法错误,则试验被视为无效。
试验方法错误是指加工失误、在试验机上固定不当、试验机出现故障或其它任何非正常情况。
6.7 试验文件
根据双方在订货合同中的商定,应提供EN 10204中规定的试验文件。
7 标志
如果规定要使用标志,则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 符合本标准第4条规定的钢种标记
- 熔炼编号
- 制造厂家名称或代号
如果钢带卷或钢板以成垛的形式交货,那么可以使用一个固定在钢带卷或钢板上的标签作为标志。
8 包装
包装条件应经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说明。
9 抱怨
对于抱怨及其处理适用EN 10021。
附件 A(仅供参考)
表1:各国旧牌号对照表
附件B(仅供参考)
文献
EN 10025 非合金结构钢制热轧产品.交货技术条件 EN 10028-1 压力容器钢板—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0028-2 压力容器钢板—第2部分:非合金和合金耐热钢 EN 10028-3 压力容器钢板—第3部分:适于焊接的一般退火细颗粒结构钢 EN 10083-1 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不锈钢交货技术条件 EN 10083-2 淬火和回火钢—第2部分:非合金优质钢交货技术条件 EN 10120 焊接过的气罐用薄钢板和钢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