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专职营销人员考核办法

专职营销人员考核办法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XXX支行专职营销人员考核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行专职营销人员管理,提高专职营销人员营销积极性,保障“E+亲”家庭金融及全行网点营销转型顺利落地,促进我行各条线业务持续、快速、稳健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专职营销人员岗位职责

(一)专职营销人员由所属网点管理、考核;

(二)负责网点含存款、贷款、零售中间业务、电子银行、国际业务等的全产品营销;

(三)协助网点做好外拓营销活动,维护网点中高端客户并做好优质客户存款防流失工作,做好客户激发营销、盘活提升、维护跟进工作;

(四)完成网点负责人分配的各项经营指标,按照网点要求做好日常工作,坚持客户联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等形式,联络客户数原则上每日不少于15个。

二、专职营销人员考核 (一)工资薪酬考核

专职营销人员工资薪酬中固定薪酬占50%,平衡积分卡考核占

30%,产品计价考核占20%。

(二)营销业绩考核

营销业绩得分根据基础考核项目得分和加分项得分确定,所有营销业绩转换成得分。其中,基础考核项中储蓄存款为必须完成项,月营销额至少30万元,除储蓄存款外剩余基础考核项目中至少4项(含)有销售业绩,且总得分不低于80分。积分标准如下:

产品 储蓄存款 贷款 理财 保险 国债 贵金属 个人电子银行 POS 国际业务结算量 国际业务有效户 基金 折算标准 10000元=1.5分 10000元=1分 10000元=0.1分 10000元=4分 10000元=0.2分 10000元=12分 1有效户=0.5分 1有效户=2分 10000元=1分 1有效户=20分 10000元=1分 基础考核项 加分项

储蓄存款考核年日均;贷款包括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理财产品考核累计销售额;保险产品销售合格,无投诉纠纷;所有产品营销数额均以揽存号为准。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专职营销人员根据业绩营销情况实行退出,对连续两个季度达不到要求的退出专职营销人员岗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