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乙方的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
2、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有关工伤事故档案资料进行查阅、复印、抄录。
4、有权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并于当月月底之前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批准.
5、甲方应在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还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报相关技术负责人审批。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甲方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乙方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有权派遣审计监督人员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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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河南省、许昌市有关现场施工和安全文明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事故发生时积极组织抢险,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报告。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 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3、对甲方提交乙方的施工设计文件,发现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和防火设计规范,极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改意见。
4、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安全常识。
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每周一例会时强调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乙方应于每月26 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的安全施工报告和下月的安全施工计划,报甲方批准。
5、注意保护相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设施,及时妥善地与有关部门、相邻权人协调处理。
6、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各种批准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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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严格依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方案施工. 8、应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使现场防火环境达到相关法律、行规、规章的防火安全要求。并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9、注意对现场场容进行管理。保护临时设施,在醒目处做好明显标识牌和安全标志牌,安排专人负责清洁场地。建筑物内清理的垃圾渣土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保持施工道路畅通,场地不积水,场地排水成系统,临时设施硬底化。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 ⑴围栏设置按工程所处位置分别要求:市内围栏高度达到2。5m以上,郊区围栏达到1.8m以上,并达到稳固、整洁、美观.⑵建筑、装饰工程立面:围挡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层1。5m以上,以防物体外坠。
10 、注意做好现场防盗保护措施.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标牌。工地应设置专人看守,防止外来人员进入,保护材料和成品免遭人为破坏并减遭自然损坏.
二、责任承担 三、违约责任
1、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该期工程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的范围内承担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保证现场人员拥有本工程建设相应的安全常识与技术水平,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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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能按时提交当月安全施工报告和下月安全施工计划,经两次提醒后仍无好转的,甲方有权从工程费中扣除 作为罚金。由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因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问题造成工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和防火设计规范,并导致安全问题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工程返工和工期延长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偿。但如该错误是在乙方技术能力范围(该技术能力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准)内能够发现的,而乙方出于故意或疏忽大意没有向甲方指出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工程返工和工期延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甲方应听取乙方的建议和意见,对于乙方指出的施工设计文件中存在的关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和防火设计规范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甲方应在2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作答复的,乙方仍按原方案进行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在甲方做出答复期间,工程暂停,停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工期延长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因乙方不按照或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进行施工,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如因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方案本身有违反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内容,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乙方应负责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地负责人应在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如因乙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事故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违反(一、(一)、6 条)的内容擅自开工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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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停工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着手整改,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关整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进行整改、怠于进行整改工作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0、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甲方关于隐患整改的要求无理的,可在3 天内向甲方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2 天内做出答复,答复期间不停止整改的进行。如甲方认为乙方意见合理,应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整改。所产生的整改及返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工期延长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因未积极抢救事故人员造成人员伤亡,或迟报、瞒报伤亡事故,或未按规定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对重大事故未在 20 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丢失工伤事故档案资料等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上和名誉上的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12、乙方未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3、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建筑或地下管线破坏,给甲方造成经济上和名誉上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4、乙方违反(一.(一)。9 条)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因此给相邻权人造成损害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违反(一。(一).10 条)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因乙方原因造成一切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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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出、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概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组织、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而对外支出的各种费用(含罚款等),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
三、其他事项
因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主合同约定的机构解决。
四、协议效力 本协议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为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与施工合同相互补充。
五、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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