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名称: 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8年5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目 录
1 项目回顾 ............................................................................................................................... 1
1.1 项目概况 ..................................................................................................................... 1 1.2 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 1 1.3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 1 1.4 项目后评价缘由 ......................................................................................................... 2 2 工程概况 ............................................................................................................................... 3
2.1 工程内容 ..................................................................................................................... 3 2.2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 5 2.3 厂区平面布置 ............................................................................................................. 5 2.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 5 2.5 给排水系统 ................................................................................................................. 5 2.6 主要设备 ..................................................................................................................... 7 2.7 生产工艺简述 ........................................................................................................... 10 2.8 项目物料平衡图 ....................................................................................................... 11 2.9 产污环节及环保治理措施简述 .............................................................................. 12 3 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 ........................................................................................................ 19
3.1 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 ............................................................................................... 19 3.2 环境防护距离 ........................................................................................................... 20 4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 21
4.1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 ................................................................................................... 21 4.2 环境保护改进措施 ................................................................................................... 21 5 后评价结论 ......................................................................................................................... 23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检测报告。
1 项目回顾 1.1 项目概况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建成了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本项目主要原料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和辛醇,产品为对苯二甲酸二辛酯,副产品为乙二醇、硫酸钠。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8月10日对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进行了批复(淄高新环报告书[2015]5号),验收期间因实际运营过程产生的总量大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未能进行验收。
“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为50亩,实际总投资为149万元,环保投资99万元,占总投资的0.52%;职工定员40人,年运营300天,三班、8小时工作制。
1.2 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该项目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8月10日予以审批(审批文号:淄高新环报告书[2015]5号)。
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因实际运营过程产生的总量大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未能验收;且该“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的性质、地点、满负荷状态的产能、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设施与措施均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变更情况见表1.2-1。
表1.2-1 项目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内容 天然气用量 变更前工程情况 环评中的总用量21.6万m3/a 工程实际情况 总用量216万m3/a 说明 环评中天然气用量与实际不符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详见表1.2-2。
表1.2-2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情况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 / 4万吨/年新型环保2015年8月10日予以审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增塑剂(DOTP)(审批文号:淄高新环报告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 书[2015]5号) 1.3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原料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过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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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精馏工序真空泵排气筒产生的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先经过二级冷凝器(以冷冻盐水作为冷冻介质,效率95%)冷凝处理,不凝气再通入导热油炉炉膛内燃烧处理。
在罐区设置集气罩,将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三级冷凝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导热油炉炉膛内焚烧处理。
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建立雨污分流,雨水单独收集排放;漆雾水旋捕集设施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由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生产设备均内置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减振措施;配套泵类、破碎机、风机、真空机等均采取减振措施。
建设了危废贮存间、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分别用于贮存废导热油等危废及破碎PET、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
1.4 项目后评价缘由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因实际运营过程产生的总量大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未能验收,详见表1.2-1。
依据国家、山东省、淄博市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37号)的要求,本次环评为环境影响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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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名称: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淄博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园。 4、建设性质:已建成。 5、建设内容与生产规模 (1)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27801.8m2。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原料产品罐区、原料仓库、办公楼、中控楼和其他辅助设施。
(2)生产规模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主要原料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和辛醇,项目可年生产4万吨对苯二甲酸二辛酯(新型环保型增塑剂)、6549吨乙二醇、0.12万吨低档增塑剂、0.0062万吨硫酸钠。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
6、职工人数、工作时间及工作制度:职工定员40人,年运营300天,三班、8小时工作制。
7、项目组成:项目基本组成见表2.1-1。
表2.1-1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
类别 序号 主体 工程 1 项目 内容 备注 已建成 2套;占地面积1312.4m2;4层;建筑面积5249.6m2;DOTP生产建筑高度26m;生产装置框架为钢结构;地面水泥硬装置 化防渗处理 1座,占地面积0m2;3层;建筑面积1920m2;建综合办公楼 筑高度12m;钢混结构 1座,占地面积148.5m2;3层;建筑面积297m2;建生产中控楼 筑高度12m;钢混结构 1座,占地面积168.6m2;1层;建筑面积168.6m2;生产办公室 建筑高度4m;钢混结构 1座,占地面积120m2;1层;建筑面积120m2;建筑空压站 高度4m;砖混结构 4座,占地面积114m2/座;1层;建筑面积114m2/座;化验室 建筑高度4m;钢混结构 1座,占地面积120m2;1层;建筑面积240m2;建筑导热油炉房 高度8.5m;钢混结构;400万大卡导热油炉2台 3
2 3 4 辅助 工程 5 6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实际运营中天然气用量大于环评7
中的用量 8 9 10 公用 工程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储运工程 17 18 19 20 24 1座,占地面积32m2;1层;建筑面积32m2;砖混结北门传达室 构 1座,占地面积32m2;1层;建筑面积32m2;砖混结东门传达室 构 地秤 1座;占地面积48m2 1座,占地面积72m2;1层;建筑面积72m2;建筑高消防泵房 度5m;砖混结构 消防水罐 2座;每座容积800m3;固定顶储罐,水泥防渗 循环水池 1座;容积300m3;钢混结构;水泥防渗 辛醇原料储罐(Ф8.0×10.5m)4座;固定顶 DOTP成品储罐(Ф8.0×10.5m)4座;固定顶 乙二醇储罐(Ф8.0×10.5m)4座;固定顶 低档增塑剂储罐(Ф8.0×10.5m)2座;固定顶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液体罐区 1座;占地面积2941.9m2;1层;建筑面积3883.8m2;建筑高度8.5m;地面水泥硬化防渗处理 对苯二甲酸二辛酯粗品储罐(Ф5.0×7.5m)4座;固定顶 1#装置罐组 乙二醇粗品储罐(Ф5.0×7.5m)3座;固定顶 2#装置罐组 乙二醇缓冲罐(Ф5.0×7.5m)3座 4座,占地面积114m2/座;1层;建筑面积114m2/座;五金仓库 建筑高度4m;砖混结构 原料 仓库 药剂仓库 1座,占地面积114m2;1层;建筑面积114m2;建筑高度4m;砖混结构 25 环保 工程 26 27 28 项目设置尾气处理装置2套,破碎工序尾气经布袋除尾气处理 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精馏工序抽装置 真空尾气等经二级冷凝装置预处理后不凝汽引入导热油炉焚烧。 事故水池 1座;容积1200m3;钢混结构;水泥防渗 污水收集池 1座;容积150m3;钢混结构;水泥防渗 减震、隔音 设备安装减震、车间增设隔音等设施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已建成 8、变更情况
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因实际运营过程产生的总量大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未能验收;且该“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的性质、地点、满负荷状态的产能、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设施与措施均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重大变动,详见表1.2-1。
项目具体变更情况见表2.1-2。
表2.1-2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内容 天然气用量
变更前工程情况 环评中的总用量21.6万m3/a 工程实际情况 总用量216万m3/a 说明 环评中天然气用量与实际不符 4
2.2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厂界外100m范围内周边无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图2.2-1。
2.3 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园,根据地形特点、工艺流程的要求,项目所在厂区总占地面积50亩,设有两个出入口。总建筑面积27801.8m2。项目控制室、导热油炉位于厂区的南侧,项目生产装置位于厂区的中部,原料及产品罐区位于厂区的东部、原料仓库位于生产装置的南面。厂区内主要道路宽度8m,周边设围墙。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3-1。
2.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厂区生产规模现已由竣工环保验收时的生产规模达到原环评报告书设计的生产规模(详见表2.1-1),即实现了满负荷运行。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4-1。
表2.4-1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原料名称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辛醇 催化剂 硫酸 片碱 水 电 天然气 单位 t/a t/a t/a t/a t/a m3/a m3/a 数量 20282.324 27465 2 42 36 10370 216万 备注 外购;塑编袋装 外购,罐装 外购,为乙酸锌;纸桶装 外购,桶装 外购,塑编袋装 由园区自来水管网提供 由卫固镇供电所供给 由园区天然气管网提供 kWh/a 181.44万 2.5 给排水系统
2.5.1 给水系统
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循环冷却补充水、车间清洁水及绿化用水。总用水量为10370m3/a。项目用水使用自来水,正常出水量15m3/h。厂内设有750m3循环水池1座,总循环用水量为50m3/h,能够满足用水量需要。
1、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职工生活用水定额按10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4m3/d,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200m3/a,全部采用新鲜自来水。
2、循环冷却水:本项目总循环用水量为50m3/h。按照浓缩倍数是4.0倍计算,循环补水为8370t/a。全部采用新鲜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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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面冲洗水:项目为连续生产,在日常的打扫卫生,冲洗地面,冲釜等生产活动中需要用水,用水量为200t/a。全部采用新鲜自来水。
4、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约为1000m2,每平方米绿化用水平均定额为0.003m3/d,按200天计,则年用水量为600m3,全部采用新鲜自来水。
2.5.2 排水系统
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
1、项目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的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0m3/a,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2、本项目总循环用水量为50m3/h。按照浓缩倍数是4.0倍计算,循环补水为8370t/a,蒸发损失量为6278.4 t/a,循环排污水量为2091.6t/a。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80m3/a,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4、初期雨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与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本项目为化工项目,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初期雨水需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拟将生产区、罐区等雨水收集系统单独设计,初期雨水与后期清净雨水采用溢流式自动切换装置,将初期雨水(前15min)收集起来汇入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与事故水池共用),经沉淀后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期雨水进入厂区雨水管网外排。初期雨水(前15min,P=2)水量计算采用淄博市暴雨强度公式:
q=1587.3(1+0.78lgP)/(t+10)0.91
式中:q—暴雨强度,L/(s·ha);
P—设计重现期(取2年); t—设计降雨历时(分钟); Q=ψFq 式中:Q—降雨量;
ψ—径流系数,本项目取0.9; F—汇水面积;本项目F=1.055ha。
计算得初期雨水量约为99.5m3/次,初期雨水总产生量约995m3/a,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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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见下图:
排放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池 995 995 (与事故水池共用) 绿化用水 绿化浇灌 消耗 600 600 消耗 240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生活用水 职工生活 化粪池 960 1200 960 蒸发损耗6278.4 排放 冷却补充水 冷却循环水 2091.6 8370 循环 50m3/h 蒸发损耗 20 排放 地面冲洗水 车间清洁 180 200 4226.6 光大水务(淄博)污水收集池 三分厂
图2.5-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a)
自来水 10370 2.6 主要设备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的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6-1。
表2.6-1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名 称 投料釜 酯化釜 过滤器 酯交换塔 规格 φ3000×5000 φ3500×3600 80目,板式过滤器,DN1200×4000 φ800×5000 7
材 料 Q235B 304 Q235B 304 数量 2 13 6 13 备注 常压 序号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名 称 催化剂罐 酯交换塔顶接收罐 酯交换塔顶一级冷凝器 酯交换塔顶二级水冷器 酯交换塔顶三级水冷器 静置罐 回流罐 隔油槽 一蒸釜 二蒸釜 三蒸釜 一蒸釜冷却器 一蒸釜冷却器(立式) 二蒸釜冷却器 三蒸釜冷却器 粗产品罐 产品精制塔 DOTP产品接收罐 降膜蒸发器 精制塔顶冷凝器 精制塔顶水冷器 精制塔顶冷却器 预热器 精制塔回流罐 乙二醇脱水加热釜 乙二醇脱水塔 乙二醇脱水釜冷凝器 乙二醇脱水釜冷凝器 规格 φ800×1000 φ1800×3200 φ450×3000 F=20㎡ φ500×2000 F=25㎡ φ500×2000 F=25㎡ φ1600×5000 φ2000×4000 5000×3000×2000 φ2400×7000 φ2400×4500 φ2400×4500 φ800×3000 F=80㎡ φ400×3000 F=15㎡ φ600×4500 F=80㎡ φ400×2000 F=20㎡ φ2000×4800 φ1800×21000(高度包含裙座) φ2000×4800 φ1400×3000 F=246㎡ φ1000×2000 φ1000×2500 F=100㎡ φ500×3000 F=25㎡ φ450×3000 F=30㎡ 2m³立式 φ2000×4800(立式) F=65㎡ φ500×14000 φ500×3500 F=20㎡ φ400×2000 F=15㎡ 8
材 料 Q235B Q235B 304 304 304 304 Q235B 304 Q345R Q345R Q345R 304 304 Q235B Q235B Q235B Q345R Q235B Q345R 304 304 304 Q345R 304 碳钢 碳钢 304 304 数量 2 6 13 13 13 2 13 2 3 3 3 3 3 3 6 13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备注 序号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名 称 乙二醇脱水釜接受罐 真空缓冲罐 真空缓冲罐 乙二醇精制一塔加热釜 乙二醇精制一塔 一塔水冷器 一塔冷却器 一塔回流罐 乙二醇精制二塔加热釜 乙二醇精制二塔 二塔回流罐 二塔顶水冷器 二塔顶冷却器 导热油炉 导热油炉 真空机组 机泵 沉降罐 汽提罐 汽提塔 密闭式过滤机 过滤机缓冲罐 产品出料冷却换热器 辛醇混合釜 废水还原罐 废水中和罐 真空泵缓冲罐 三效缓冲罐 三效真空缓冲罐 硫酸卸车缓冲槽 硫酸暂存罐 结晶釜 离心机 压滤机 规格 φ2000×4800 Φ800×2000 1m³ Φ1200×3500 3m³ φ2000×3200 F=50㎡ φ800×24000 φ500×3000 F=40㎡ φ273×1500 F=3㎡ 1m³ φ2000×3200 F=70㎡ φ900×22000 2m³立式 φ600×3000 F=50㎡ φ325×300 F=10㎡ 7t/h 7t/h φ2400×4500 φ2400×4500 φ800×22000 φ1500×2000 φ2400×3500 φ700×3000 φ1200×1000 φ4000×3000 φ2400×4000 φ800×2000 φ800×2000 φ700×1000 φ1000×1000 φ1600×2000 φ1600×2000 PLZ1000 6500×1000 9
材 料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304 304 304 碳钢 碳钢 304 304 304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304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碳钢 聚丙烯 碳钢 碳钢 不锈钢 碳钢 数量 4 13 13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5 150 6 4 1 2 2 2 1 1 1 1 3 2 1 1 1 1 2 备注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拟建) 序号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名 称 冷却晾水塔 出料缓冲罐 锤式破碎机 皮带输送机 布袋式除尘器 螺旋提升机 辛醇缓冲罐 乙二醇缓冲罐 酯化液缓冲罐 粗品DOTP缓冲罐 低挡增塑剂缓冲罐 规格 500m3 φ2400×4000 800×800 600×10000 120m² 3m×168mm 装置配套暂存罐组主要设备 φ5000×7500 φ5000×7500 φ5000×7500 φ5000×7500 φ5000×7500 Q235B 304 Q235B Q235B Q235B 2 2 3 3 1 材 料 玻璃钢 碳钢 碳钢 橡胶碳钢 碳钢 碳钢 数量 2 2 1 1 1 1 备注 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因实际运营过程产生的总量大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未能验收;且该“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的性质、地点、满负荷状态的产能、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设施与措施均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重大变动,详见表1.2-1。
2.7 生产工艺简述
1、反应原理:
-[OCH2-CH2OCOC6H4CO]- + 2C8H18O ——→ C24H38O4 + C2H6O2
PET 辛醇 DOTP 乙二醇
催化剂
2、工艺流程概述及工艺控制条件:
本项目生产为连续生产,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述:
该项目选用目前国内先进成熟且环保的酯交换法生产工艺。首先将外运来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二级品通过旋刀式塑料破碎机粉碎成粒径约为1cm 左右的颗粒,然后将此PET颗粒与辛醇按一定比例投入酯化釜内,在催化剂醋酸锌的催化作用下,开启搅拌并以导热油盘管加热升温,反应温度控制在180-200℃,反应时间约10h,同时进行醇解、酯交换反应,一步法制得成品DOTP。经酯交换反应将PET中乙二醇置换出来,在反应过程中以过量辛醇回流使其馏出冷凝,得到乙二醇粗品。釜内所余物料即为DOTP粗品。
酯化反应结束后,将酯化釜中的DOTP粗品导入蒸馏釜进行一次粗蒸馏,一次蒸馏结束后导入精馏塔进行精馏得产品DOTP,DOTP经碱洗、水洗汽提脱水得到合格DOTP产品。产生的废水经硫酸还原、中和过滤,再经三效蒸发器脱水回收重新使用,同时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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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硫酸钠,同时釜残为副产品低档增塑剂(亦为DOTP成份)。
将乙二醇粗品经减压精馏,分离出其中的少量辛醇后得到乙二醇产品。 工程控制条件:
1.PET与过量的辛醇在180℃和催化剂(醋酸锌)条件下反应,用辛醇回流带乙二醇,流出反应体系,当釜温升到210℃、乙二醇没有流出时,即为反应终点结束。
2.当蒸馏温度在250℃、真空机组真空度稳定、塔顶温度在210℃时,即为合格产品。可采出产品,包装入库。
3、生产工艺及产物环节图
PET二级品破碎工序 G2 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粗品 加热至180℃ G1 减压蒸馏 工序 (DOTP)(产品) 粒径1cm左右PET颗粒 辛醇 酯交换反应工序 过量辛醇回流下蒸馏 低档增塑剂(副产G2 品) S1 醋酸锌 乙二醇粗品 减压蒸馏 工序 乙二醇(产品) 图2.7-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8 项目物料平衡图
项目生产物料平衡图,见图2.8-1。
粉尘:0.081 不凝气:600 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产粒径1cm左右除尘灰:16.119 DOTP粗品 过量辛醇回流下蒸馏 PET二级品破碎工序 减压蒸馏 工序 品):40000 低档增塑剂(副产PET颗粒:20632.081 辛醇:27815 加热至180℃ 酯交换反应工序 不凝气:100 品):1200 除尘灰:16.119 醋酸锌:2 乙二醇粗品 减压蒸馏 工序 乙二醇(产品):6549 图2.8-1 物料平衡图(单位t/a)
项目物料平衡表见表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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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8-1 项目物料平衡表
投入物料(t/a) 序号 名称 1 2 3 4 5 6 原料PET 催化剂(醋酸锌) 辛醇 硫酸 片碱 合计 产出物料(t/a) 数量 20632.081 2 27815 42 36 48527.08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 乙二醇 低档增塑剂 DOTP 硫酸钠 粉尘 不凝气 水 合计 数量 6549 1200 40000 62 0.081 700 16 48527.081 去向 外售 外售 外售 外售 外排 —— 2.9 产污环节及环保治理措施简述
2.9.1 废气
本项目原料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过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减压精馏工序真空泵排气筒产生的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先经过二级冷凝器(以冷冻盐水作为冷冻介质,效率95%)冷凝处理,不凝气再通入导热油炉炉膛内燃烧处理。
在罐区设置集气罩,将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三级冷凝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导热油炉炉膛内焚烧处理。
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物料转运多数通过泵与管道完成。泵与输送管道连接处等由于密封不严会造成少量物料损失,进而产生少量挥发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1、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24日(正常生产)对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进行了现场检测,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804288),检测数据见表2.9-1(详见附件)。
2.9-1a 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检测情况一览表
检测类别 检测地点 主要检测设备 检测项目 烟气流量(m3/h) 标干流量(m3/h)
有组织废气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第一次 采样日期 烟筒高度(m) 第二次 2018.04.23 15 第三次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7856 6756 12
7542 99 7793 6691
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7.9 5.3×10-2
8.3 5.4×10-2 8.5 5.7×10-2 2.9-1b 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检测情况一览表
检测类别 检测地点 主要检测设备 检测项目 烟气流量(m3/h) 标干流量(m3/h) 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有组织废气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第一次 采样日期 烟筒高度(m) 第二次 2018.04.24 15 第三次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7636 6579 8.2 5.4×10-2 7754 6661 8.6 5.7×10-2 7819 6744 8.0 5.4×10-2 由表2.9-1可知,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9日(正常生产)对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现场检测,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检测数据见表2.9-2(详见附件)。
2.9-2a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放检测情况一览表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检测频次 内径/高度(m) 烟温(℃) 含氧量(%) 标干流量(m3/h) 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 3颗粒物折算浓度(mg/m)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SO2实测浓度(mg/m3) SO2折算浓度(mg/m3) SO2排放速率(kg/h) NOX实测浓度(mg/m3) NOX折算浓度(mg/m3) NOX排放速率(kg/h) 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 第一次 97 9.4 3171 5.8 8.8 0.018 17 26 0.075 97 0.281 5.76 0.025 2018.2.08 第二次 97 9.8 3215 5.7 8.8 0.018 18 26 0.116 60 93 0.268 5.08 0.023 锅炉排气筒 第三次 第一次 0.5/15 98 57 9.5 10.2 3209 3431 5.7 5.5 8.6 8.8 0.018 0.019 19 18 29 31 0.128 0.090 58 58 88 92 0.252 0.271 5.29 0.023 5.00 0.024 2018.2.09 第二次 54 10.4 3377 5.2 8.6 0.018 21 35 0.098 51 84 0.237 4.20 0.020 第三次 52 11.1 3377 5.1 9.0 0.017 15 27 0.063 52 92 0.218 4.58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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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b 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检测情况一览表
检测日期 09:00 2018.2.08 11:00 13:00 15:00 09:00 2018.2.09 11:00 13:00 15:00 非甲烷总烃(mg/m3) 1#上风向 1.54 1.55 1.60 1.80 1.38 1.48 1. 1.74 2#下风向1 1.71 1.49 1.66 1.71 1.47 1.55 1.59 1.70 3#下风向2 1.48 1. 1.74 1.54 1.55 1.60 1. 1.74 4#下风向3 1.01 1.08 1.04 1.08 1.04 1.06 1.07 1.10 由表2.9-2可知,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新上一台与现有型号一致的导热油炉,拟新上的导热油炉排放数据可类比现有导热油炉检测数据,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则拟新上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拟新上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9.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无生产工艺废水。项目废水由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10日(正常生产)对污水总排放口进行了现场检测,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73140),检测数据见表2.9-3(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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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污水总排放口检测情况一览表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样品编号 检测项目 pH 悬浮物 第一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二次 污水总排放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2017.12.09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三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四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一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二次 污水总排放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2017.12.10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三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pH 悬浮物 第四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计量单位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 / mg/L mg/L mg/L 检出限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0.01 / 0.5 0.025 4 检测结果 7.57 82 121 30.2 263 7.51 94 118 28.5 260 7.53 85 120 31.8 2 7.55 81 123 29.8 261 7.54 93 127 28.7 271 7.56 91 125 27.8 268 7.52 82 128 34.5 270 7.51 124 34.2 273 15
由表2.9-3可知,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2.9.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破碎机、风机、真空机等设备,噪声在85~100dB(A)之间。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9日(正常生产)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检测数据见表2.9-4(详见附件)。
2.9-4 厂界噪声排放检测情况一览表
检测日期 点位编号 1# 2018.2.08 2# 3# 4# 1# 2018.2.09 2# 3# 4# 检测点位 厂界东外1m 厂界南外1m 厂界西外1m 厂界北外1m 厂界东外1m 厂界南外1m 厂界西外1m 厂界北外1m 检测结果Leq dB(A) 昼间 52.0 55.2 56.8 52.8 52.7 54.8 57.4 52.4 夜间 47.2 48.6 47.0 45.0 47.5 48.4 46.2 45.4 由表2.9-4可知,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2.9.4 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原料、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辅料投料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及职工生活办公的生活垃圾。
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原料主要成分是PET,作为原料重新投入生产;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危废编号为HW08),由导热油提供厂家回收处理;辅料投料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塑料袋,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办公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9.5 总量
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新型环保塑剂(DOT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污水排放总量为4226.6m3/a。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猪龙河。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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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73140),取检测报告中的COD、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计算最大排放量,则COD、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73mg/L、34.5mg/L。综上,COD、氨氮接管考核量为:COD:1.154t/a;氨氮:0.146t/a。
依据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及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804288),保守期间,取检测报告中的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最大值计算最大排放量,则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76kg/h(0.019kg/h+0.057kg/h)、0.128kg/h、0.281kg/h,本项目年运行7200h,则颗粒物、SO2、NOx最大排放量分别为0.5472t/a、0.9216t/a、2.0232t/a。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新上一台与现有型号一致的导热油炉,拟新上的导热油炉排放数据可类比现有导热油炉检测数据,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保守期间,取检测报告中的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最大值计算最大排放量,则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19kg/h、0.128kg/h、0.281kg/h,本项目年运行7200h,则拟新上导热油炉颗粒物、SO2、NOx最大排放量分别为0.1368t/a、0.9216t/a、2.0232t/a。
综上,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颗粒物、SO2、NOx最大排放量分别为0.684t/a、1.8432t/a、4.04t/a。
依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改性超浅色石油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淄高新环报告书[2014]10号),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总量为:烟粉尘1.04t/a、二氧化硫0.16 t/a、氮氧化物1. t/a。
因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改性超浅色石油树脂项目未建设,本项目颗粒物可满足现有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不能满足现有总量控制要求。
综上,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另行申请如下总量:SO2: 1.6832t/a、NOx :2.4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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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情况见表2.9-5。
表2.9-5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类别 名 称 废水量 废水 COD SS NH3-N 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产生废气 废气量 粉尘 废气量 SO2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废气 有组织 NOx 烟尘 非甲烷总烃 废气量 拟新上的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SO2 NOx 烟尘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生产装置区 非甲烷总烃 破碎PET 固体废物 废导热油 废包装物 生活垃圾 排放量 4226.6t/a 1.154t/a 0.146t/a 0.021t/a 5656.32万m3/a 0.4104t/a 2470.32万m3/a 0.9216t/a 2.0232t/a 0.1368t/a 0.18t/a 2470.32万m3/a 0.9216t/a 2.0232t/a 0.1368t/a 0.18t/a 0.526t/a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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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 3.1 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
项目变更前后废气治理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治理措施未发生变化。由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804288)可知,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由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可知,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由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73140)可知,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据此,废水治理措施有效。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破碎机、风机、真空机等设备,噪声在85~100dB(A)之间。由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可知,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噪声防治措施有效。
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原料主要成分是PET,作为原料重新投入生产;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危废编号为HW08),由导热油提供厂家回收处理;辅料投料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塑料袋,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办公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废均得到安全处置或合理利用;据此,固废治理措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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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环境防护距离 3.2.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无需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2.2 卫生防护距离
依据《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装置区外100m和储罐区100m。由于厂界外100m范围内没有永久居民居住,因此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以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布置生活居住区、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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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4.1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
由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804288)可知,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由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可知,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由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73140)可知,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由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可知,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原料主要成分是PET,作为原料重新投入生产;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危废编号为HW08),由导热油提供厂家回收处理;辅料投料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塑料袋,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办公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现有环保措施前提下,无需采取环境保护补救方案。
4.2 环境保护改进措施
由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804288)可知,破碎工序布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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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可知,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由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YHJ173140)可知,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由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项目检测报告》(淄博圆通检字(2018)第(11686)号)可知,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原料主要成分是PET,作为原料重新投入生产;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危废编号为HW08),由导热油提供厂家回收处理;辅料投料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和塑料袋,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办公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现有环保措施前提下,无需采取环境保护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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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后评价结论
山东科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积极组织编制了《4万吨/年新型环保增塑剂(DOTP)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后评价回顾了项目现有工程概况,提出了评价原由,分析了变更后的工程概况,通过对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后,进而论证了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现有环保措施前提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无需采取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环境保护改进措施。
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装置区外100m和储罐区100m。由于厂界外100m范围内没有永久居民居住,因此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以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布置生活居住区、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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