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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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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0版】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 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 环境标准体系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标准。

(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者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二)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空气3类,水5类,声5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排放标准限值建立在经济技术可行的基础上,不分级别。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由地方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补充制定排入特殊保护区的排放标准,对位于特殊功能区的污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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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源制定更为严格的控制标准。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二、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工作程序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一是研究文件,包括法规、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二是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项目的工程组成、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进行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三是确定各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属编制报告书的项目,本阶段的主要成本果是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正式工作阶段(一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二是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影响,三是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涉及选址的,从环保角度推荐最佳厂址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2.工作等级划分

(1)掌握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依据; 各单项环境要素评价划分为3个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主要按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相关法规标准及规划进行划分。 (2)熟悉不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等级的评价要求;

一级评价要对单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和深入的评价,应当采用定量化计算来描述完成。二级评价一般要采用定量化计算和定性描述来完成。三级评价可以通过定性的描述来完成。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一般其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均低于3级,个别主要新时期可以通过编制评价专题完成。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不涉及的环境要素,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3)工程分析,(4)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5)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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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预测,(6)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提出各项环境措施的投资估算,(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的建议,(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还应包括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环境风险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公众意见调查等。 4.工程分析

(1)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提出的数据资源要真实、准确、可信;(2)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如排放量、排放浓度)要通过分析尽量给出定量结果;(3)贯彻环境保律法规和方针,如产业、能源、土地利用、环境技术、节约用水要求以及清洁生产、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原则等。(4)工程分析要突出重点,表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征。(5)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2)熟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阶段划分;

(1)所有建设项目都应分析运行阶段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两种情况;(2)部分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及影响区域广的项目,需进行建设期的工程分析;(3)个别建设项目由于运行期的长期影响、累积影响或毒害影响,会造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发生质的变化,需要进行服务期满的工程分析;(4)某些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者人为原因易酿成爆炸、火灾、中毒等,且后果十分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决定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3)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对象及要求;

工程分析应对建设项目全部项目组成和所有时段的全部行为过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特征、强度、方式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包括:

(1)工艺过程分析;(2)资源、能源的储运分析;(3)交通运输影响分析;(4)厂地的开发利用分析;(5)非正常工况分析。还应分析项目的宏观背景、总图布置方案、生态影响。 (4)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重点;

工程分析的重点是通过工艺过程分析、核算,确定污染源强,特别注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强的核算与确定。

(5)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方法与特点。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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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比分析法:时间长、工作量大、结果可信度高;(2)物料平衡计算法:较简单,多数情况数值偏低,不利于提出合适的环境保护措施;(3)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最简单,准确性差,不适用于定量程度要求高的项目。

5.环境现状调查

(1)熟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

(1)根据项目污染源、影响因素及所在地区环境特点,结合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包括因素、项目及重点因子);(2)环境现状调查首先搜集现有资料。搜集现有资料应注意其有效性。(3)环境现状调查中,对与评价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部分应全面、详细调查,对这部分环境质量现状应有定量数据并作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与社会环境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删减。 (2)掌握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

(1)地理位置;(2)地质环境;(3)地形地貌;(4)气候与气象;(5)地面水环境;(6)地下水环境;(7)大气环境;(8)土壤与水土流失;(9)生态调查;(10)声环境;(11)社会经济;(12)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13)人群健康状况;(14)其他 (3)掌握主要的环境现状调查方法及特点。

(1)收集资料法:不全面的二手资料,需要其他方法补充;(2)现场调查法:工作量大,受多;(3)遥感方法:调查精度低,一般用于辅助性调查。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

(1)对已确定的评价项目,都应分析预测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2)根据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征和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分析预测和评估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3)尽量考虑预测范围内规划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2)掌握常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方法与特点;

(1)数学模式法。比较简单,应首先考虑,但要注意模式的应用条件,注意对模式的修正和验证;(2)物理模型法。定量化程度较高,在无法利用数学模式法且要求结果定量化程度较高时选用。(3)类比分析法。预测结果属于半定量性质,不能采用前两种方法时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常用;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时期的划分和预测环境影响时段;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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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可划分为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服务期满后三个时期。运行期可分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所有建设项目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两种 情况的环境影响。建设阶段的噪声、振动、地面水、大气、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较重,且影响时间较长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建设阶段的影响预测。矿山开发等应预测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环境对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应考虑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最差(环境净化能力最低)和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两个时段。 (4)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及内容;

预测范围:取决于评价工作等级、工程特点和环境特性以及敏感保护目标分布等。

预测内容:指环境质量参数,一是常规参数,二是特征参数。生态影响预测一般包括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生态系统功能的变化预测、敏感生态问题预测。 (5)掌握单项评价方法的含义及其应用原则。

(1)预测值应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背境)值;(2)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3)单项评价应有重点,对影响较重的环境质量参数,应尽量评估影响的特性、范围、大小及重要程度,影响较轻的可以较为简略。

7.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编写

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编写的原则、要求及内容。

(1)应概括总结全部评价工作,简洁、准确、客观;(2)总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与当地环境的关系;(3)明确一般情况下和特定情况下的环境影响;(4)规定采取的保护措施;(5)从环保角度,得出是否可行的结论。

报告书结论的内容:(1)概括地描述环境现状,说明现已存在的主要环境质量问题;(2)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影响源和污染源状况;(3)概括总结环境影响的预测的预测和评价结果;(4)对环保措施的改进建议;(5)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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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分级。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估算模式计算的最大地面浓度/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选取1小时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无小时值的选取日均浓度限值的3倍值;标准中没有包含的污染物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都没有的污染物可选用国外有关标准,但应说明并报环保部门批准。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最大≥80%,且D10%≥5KM 其他 P最大<10%,或者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1)同一项目有多个相同污染物排放源,分别确定等级,以最高者作项目评价等级;(2)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3)建成后主要污染排放总量都有明显减少的改扩建项目,评价等级可低于一级。(4)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差,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5)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为主的城市道路项目,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6)公路、铁路项目,分别按主要集中式排放源(服务区、车站等)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7)确定评价等级的同时应说明估算模式计算参数和选项。 (2)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者以2×D10%为边长的矩形,估算值大时,范围为半径25千米的圆或矩形,估算值小时直径或边长不小于5千米。 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项目,范围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米范围。 2.大气环境源调查与分析

(1)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一、二级项目:项目的所有污染源(改扩建项目应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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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未建项目,有区域替代方案的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拟替代污染源。

三级评价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2)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一级评价项目:(1)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一是在满负荷下,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是对改扩建项目应给出现有工程排放量、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经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按上述三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三是对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应估计非正常排放量;对周期性排放的污染物,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0-1。(2)点源调查内容。一是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和海拔高度;二是排气筒几何高度和出口内径;三是烟气出口速度和温度(科学温度为-273);四是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五是排放工况;六是毒性较大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点源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3)面源调查内容。一是面源位置坐标及海拔;二是面源初始排放高度;三是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四是排放工况。(4)体源调查内容。一是体源中心点坐标及海拔;二是体源高度;三是体源的排放速率;四是排放工况;五是体源的边长;六是初始横向扩散参数(边长/4.3米);七是初始垂直扩散参数(源基底比周边高且不在或邻建筑的为源的高度/2.15米,反之为源高/4.3米)。(5)线源调查内容。一是线源几何尺寸(分段坐标)以及线源距地面高度,道路宽度,街道街谷高度;二是各车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三是平均车速,车流量与车型比例。(6)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建筑物下洗参数;颗粒物粒径分布和质量密度。

二级评价项目调查内容参照一级项目,可适当从简。

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污概况,并对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参数进行核实。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与监测制度;

监测因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一是属于常规污染物的,二是特征污染物中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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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应环境标准,但属于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应同时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内容 一级评价 二期(冬、夏季)监测季节 监测 监测时段 采样小时、日均采样 7天有效数据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数据的有效性规定 2、5、8、11、14、17、20、23时8个小时浓度 2、8、14、20时4个小时浓度 一期不利季节监测 补充监测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近三年监测资料或在不具备自动连小时间 续监测条件时,时浓度监测要求 特殊规定 对于评价范围内没有排放同种污染物的项目,可减少监测天数、点位 (2)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原则; 监测点数 布点方法 一级评价 不少于10个 极坐标布点法 二级评价 不少于6个 极坐标布点法 三级评价 2-个 极坐标布点法 在约0、45、90、135、180、至少在约0、90、180、270在约0、180度等方向布225、270、315度等方向布度等方向布点,并且在下风点,并且在下风向加密,点,并且在下风向加密,也布点向加密,也可根据局地地形也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方位 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 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 位做适当调整 布点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要求 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公路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铁路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项目 城市道路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应符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一是周围空间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夹所小于30度;二是周围应有270度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三是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米无局地排放源;四是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米内无绿色乔木、灌木等。 (3)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

一是列表给出各监测点不同取值时间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的百分比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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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超标率,评价达标情况;二是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与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染源排放的关系;三是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不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数据不参加统计计算,未检出的点位数计入总监测数据个数中。对未颁布标准的监测项目,一般不进行超标率计算。 4.气象观测资料调查

(1)熟悉气象观测资料调查的基本原则;

一是气象观测资料的调查要求与项目的评价等级有关;二是与评价范围内的地形复杂程度、水平流场是否均匀一致、污染物排放是否连续稳定有关。常规气象观测资料包括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观测资料。

各级评价项目均应调查评价范围20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包括年均风速和风玫瑰图,最大网速与月平均风速,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温度,降水量极值,日照等。对一、二级评价项目还应调查逐日、逐次的常规气象观测资料及其他气象观测资料。

(2)了解一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3)掌握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 一级评价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评价范围 小于50千米 大于50千米 小于50千米 大于50千米 —— 气象资料年限 近五年内至少连续3年 近3年内至少连续1年 —— 地面气象资料 必须 必需 必须 必需 —— 高空气象资料 按选取的模式要求 必需 按选取的模式要求 必需 补充气象资料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千米,并且地面站与评价—— 观测的前提 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 补充气象观测 连续一年 连续二个月以上 —— 一般要求 调查评价范围20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 (4)熟悉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的主要内容; 地面气象观测资料

名称 年 月 日 时 单位 —— —— —— —— 资料的需求性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名称 湿球温度 露点温度 相对湿度 降水量 单位 摄氏度 摄氏度 % 毫米/小时 资料的需求性 可选 可选 可选 可选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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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 风速 总云量 低云量 干球温度 度(方位) 米/秒 十分量 十分量 摄氏度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降水类型 海平面气压 测站地面气压 云底高度 水平能见度 —— 百帕 百帕 千米 千米 可选 可选 可选 可选 可选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名称 年 月 日 时 探空数据层数 高度 单位 —— —— —— —— —— 米 资料的需求性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名称 气压 干球温度 露点温度 风向 风速 单位 百帕 摄氏度 摄氏度 度(方位) 米/秒 资料的需求性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必需 (5)了解常规气象资料分析内容。

温度(月平均温度变化曲线,温廓线,逆温层,熏烟污染),风速(月平均风速变化曲线,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风廓线),风向与风频(季、年平均风向玫瑰图),主导风向(一般指连续2-3个风向角的范围,主导风向角风频之和应不小于30%)。 5.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一般步骤;

(1)确定预测因子;(2)确定预测范围;(3)确定计算点;(4)确定污染物计算清单;(5)确定气象条件;(6)确定地形数据;(7)确定预测内容和设定预测模式;(8)选择预测模式;(9)确定模式中的相关参数;(10)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2)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和预测范围确定的原则;

预测因子根据评价因子而定,选取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作为预测因子。特征污染物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为预测因子。对评价区域污染物浓度已经超标,而项目要排放,即使排放量小也应作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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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因子考虑。预测因子应区别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下的污染因子,尤其在非正常情况下,应充分考虑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预测范围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并覆盖所有关心的敏感点,同时考虑污染源的排放高度、评价范围的主导风向、地形和周围环境敏感区的位置等进行适当调整,项目位于预测范围的中心区域。 在使用AERMOD及CALPUFF时,注意保证预测范围略大于评价范围,避免在“地形预处理”或气象预处理时可能产生的边界效应而引起的浓度偏差。 (3)掌握各类污染源计算清单的内容;

点源、面源、体源、线源源强计算清单内容见大气污染调查内容与清单。 (4)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计算点的分类;

计算点分三类,环境空气敏感区、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

预测网格方法 直角坐标网格 极坐标网格 径向等间距或距离源中心近布点原则 网格等间距或近密远疏法 密远疏法 距离源中心≤1000米 预测网格距离源中心>1000点网格距 米 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的预测网格设置,计算点间距应不大于50米。对临近污染源的高层住宅楼,应适当考虑不同代表高度上的预测受体(计算点)。

(5)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及要求;

一级评价项目:内容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浓度。要求:一是全年逐时、逐次小时气象条件下的;二是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的;三是长期气象条件下的;四是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小时条件;五是特殊项目的施工期间的环境质量。 二级评价项目预测内容不包括施工期环境质量;三级评价项目可不进行上述预测。 (6)掌握常规预测情景组合; 序号 污染源类别 排放方案 预测因子 1 新增污染源 现有方案、 所有预测因子 精品文档

计算点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常规预测内容 小时浓度 100-500米 100-500米 50-100米 50-100米 精品文档

(正常排放) 2 网格点 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 现有方案、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主要预测因子 推荐方案 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 现有方案、 主要预测因子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推荐方案 现有方案、 主要预测因子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推荐方案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推荐方案 日均浓度 年均浓度 小时浓度 日均浓度 年均浓度 日均浓度 年均浓度 日均浓度 年均浓度 新增污染源 (非正常排放) 消减污染源 3 (若有) 被取代污染源 4 (若有)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5 主要预测因子 有关污染源(若有) (7)熟悉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 按设计的各种预测情景和排放方案分别进行模拟计算,并对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是,主要内容包括:(1)对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环境影响分析,应考虑预测值和同点位的现状背境最大值的叠加,对最大地面浓度点可考虑预测值和所有现状背境值的平均值的叠加影响。(2)叠加现状背境值,分析项目建成后最终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若评价范围内有其他在建、已批复环评文件的拟建项目,也应考虑其建成后对评价范围的共同影响。(3)分析是否超标、超标程度、超标位置、浓度等值分布图、超标概率及最大持续发生时间。一是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二是典型日气象条件下对环境空气敏感区和评价范围的最大环境影响。长期气象条件下的环境影响,不分析超标概率及最大持续发生时间。(4)分析不同排放方案对环境的影响,从选址、排放方式、污染控制措施等方面评价优劣,提出解决方案。(5)对解决方案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给出最终的推荐方案。

(8)掌握推荐模式的适用条件。

推荐模式包括估算模式(单源预测模式)、进一步预测模式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 进一步预测模式适用范围及选择要求如下:

稳态烟羽扩散烟团扩散模型系统分类 ADMS AERMOD CALPUFF 适用评价等级 一级、二级评价 一级、二级评价 一级、二级评价 污染源类型 点源、面源、体源 点源、面源、体源、线源 点源、面源、体源、线源 适用评价范围 小于等于50千米 小于等于50千米 大于50千米 对气象数据最低地面气象数据及对应地面气象数据及对应高空地面气象观测数据 要求 高空气象数据 气象数据 适用污染源类型 点源、面源、体源 点源、面源、体源、线源 点源、面源、体源、线源 适用地形及风场简单地形、复杂地形、复杂简单地形、复杂地形 简单地形、复杂地形 条件 风场 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恶臭、模拟污染物 气态污染物、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颗粒物 能见度 其他 街谷模式 长时间静风,岸边熏烟 6.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熟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原则与要求。

采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人群。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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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一般不超过2000米,超过的建议削减源强后重新计算。

有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预测结果在场界监控点超标的,要求削减排放源强。 7.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的主要内容。

评价结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出结论与建议:(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环境监测建议。(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5)污染物排放问题控制指标的落实情况。(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给出大气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前四项并给出优化调整建议。

8.附录

了解附录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附图、附表、附件的要求。

序号 1 2 3 4 5 名称 污染原点位及环境空气敏感区分布图 基本气象分析图 常规气象资料分析图 复杂地形的地形示意图 污染物浓度等值线分布图 基本附表 1 2 3 4 5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调查清单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结果 常规气象资料分析表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达标分析表 基本附件 √ √ √ √ √ √ √ √ √ √ √ √ √ 一级评价 √ √ √ √ √ 二级评价 √ √ √ √ 三级评价 √ √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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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1.评价等级

掌握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二级

建设项目污地面水<20000 水水质的复≥20000 域规模 ≥10000 杂程度 大 4-5 4-5 复杂 中、小 5 5 大 4-5 3-4 中等 中、小 5 3-5 大 3-5 1-3 简单 中、小 4-5 2-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原始数据文件 气象观测资料文件 预测模式所有输入文件及输出文件 √ √ √ √ √ √ √ <10000 ≥5000 3-4 3-4 1-3 2-4 1-2 1-3 <5000 ≥1000 1-3 2-4 1-2 1-3 1 地面水域规模 大、中 小 大、中 小 大、中 小 污水量:20000,20000-10000,10000-5000,5000-1000,1000-200五个等级 污染物各类: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酸和碱(PH值),热污染四种

污染物复杂程度 :复杂的是污染物类型不小于3类或虽为2类但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不小于10个;中等是污染物类型数仅为2个,且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小于10,或者污染物类型只有1类,但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不小于7个。简单的是污染物类型数公为1,且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小于7个。

地面水域规模:河流与河口按排污口附近多年平均流量或者平水期平均流量划分。 大河≥150m3/s;中河15-150 m3/s;小河<15 m3/s。 湖泊和水库按枯水期的平均水深与水面面积划分 :

大 中 当平均水深≥10米时 大湖(库):≥25平方公里 中湖(库):2.5-25平方公里 当平均水深<10米时 大湖(库):≥50平方公里 中湖(库):5-50平方公里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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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小湖(库):<2.5平方公里 小湖(库):<5平方公里 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1)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1)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2)在确定具体工程的地面水环境调查范围时,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地面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染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3)河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而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4)湖泊、水库以及海湾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 (2)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一级 二级 一般情况,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河流 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河口 一般情况,为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条件许可,可调查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一般情况,可只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三级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一般情况,可只在枯水期调查 一般情况,应调查评价工作期间的大潮期和小潮期 湖泊 水库 海湾 当调查区域面域污染严重、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若时间允许,三级评价也应调查丰水期。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

(3)了解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与内容;

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资料不足时进行水文(调查)测量和水质监测,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可补充调查(丰水期、平水期、冰封期)。

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的水文测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内进行。 (4)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点污染源调查的繁简程度可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建设项目的关系而略有不同,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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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取得污染源资料时应注意其与受纳水域的水文、水质特点之间的关系。

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点源的排放特点,排污数据、用排水状况、废(污)水的处理状况。 (5)了解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6)掌握水质调查时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选择的水质参数应包括三类:一类是常规水质参数;另一类是特殊水质参数;三是其他方面因子。 常规水质参数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所列为基础,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与污染源状况增减。有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耗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总氮或氨氮、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磷及水温12个。

特征水质参数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选定。 (7)熟悉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取样断面设置应布设对照、控制、消减三类,主要原则(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3)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水质急剧变化处、重点水工构筑物附近应布设,(4)水文站附近应布设,并适当考虑拟进行水质预测关的地点,(5)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米外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水体类型 小河 取样位置(垂线) 在主流线上设1条取样垂线 取样方式、取样次数 取样方式: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二级评价需预水深大于5米,在水面下0.5的水样均应分析;各垂线上米处及距河底0.5米处各取测混合过程段水质时,其他情况及样一个;水深为1-5米时,水样混合成一个样,三级评价取断面混合水样。 在水面下0.5米处取一个样;水深小于1米时,取样取样次数:每期调查一次,每次3-4天;不预测水温时,只点距水面和水底均≮0.3米。 调查对三级评价的小河,垂线上在采样时测水温,要预测时,采6h测一次的方法分析日只取一个样,应在水面下用间隔一般每天每个水质因0.5米,且距水底≮0.3米。 均及变化;子只取1个样。至少有1天对所有选定水质因子进行取样分析。 取样方式同上河流要求。 取样次数: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2天,同上河流要求 一次在大潮期,一次在小潮期,各潮期均应分别采集同一天高、低潮水样,各监测断面采样尽可能同步进行。两天中要对所有选定水质参数取样;水温要求同上河流要求。 平均水深<10m,设在水面取样方式: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下0.5米且距底≮.5米处 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平均水深≥10m,水面下0.5取样次数:同河流要求,每期调米、斜温层下且距底≮0.5米查一次,每次调查3-4天;水温处共2个点 同上,在调查期适当检测藻类。 找斜温层,水面下0.5米处取样方式:水深<10m时,每个测水温,每隔2米测1个值,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水深>温差大时加密找斜温层。 10m时,一般取一个混合样,上下水深<10m,同上设1个点;层水质差别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水深≥10m,加10处共3点 取样次数同上。 取样点 河宽小于50米的,各距岸边1/3水面宽,有明显水流处设1条取1条取样垂线; 河宽大于50米的,在主流线上及距大、中河 岸边不小于0.5米,有明显水流处各设1条垂线; 特大河取样垂线应适当增加,两侧不必相等地,拟设排污水侧可多些 同上河流要求 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时,上游需设置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据感潮的实际情况决定 河口 排污量<50000m3/d时,一级评价大、中型1-2.5km2设1个,二级1.5-3.5 km2湖泊 设1个,三级2-4 km2设1个 水库 排污量>5000m3/d时,一级3-6km2设1个,2级3级4-7 km2设1个 排污量<50000m3/d时,一级评价2设1个,2级3级1-2 km2小型湖0.5-1.5km1个 泊水库 设排污量>5000m3/d时,各级评价0.5-1.5km2设1个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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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量<50000m3/d时,一级评价水深≤10m,只在水面下0.5221-3.5km设1个,2级2-4.5 km设米且距底≮.5米处取1个样 一般取一个混合样,上下层水质海湾 1个,3级3-5.5km2设1个 水深>10m,在水面下0.5差别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32排污量>5000m/d时,1级4-7km米处、10米处、距底≮0.5设1个,2级3级5-8 km2设1个 米共3个取样点 (8)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所有预测点和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附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或取水口附近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作为重点。

3.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

(1)熟悉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期及预测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段的确定原则;

预测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段根据水体自净能力不同,分为自净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个阶段。 一、二级评价,应分别预测水体版自净能力最小和一般两个时段的环境影响,特殊冰封期了应预测。三级评价或评价时间不够的二级评价,可只预测自净能力最小时段的环境影响。 (2)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1)按照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环保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2)拟预测水质参数的数目应既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应少于环境现状调查涉及的水质因子。(3)不同预测时间的水质预测参数彼此不一定相同。

水质参数的排序指标ISE=(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项目废水排放量)÷((污染物的评价标准限值-评价河段的水质浓度)×评价河段的流量)。

ISE值是负值或者越大,说明拟建项目排污对该项水质参数的污染影响越大。 (3)熟悉各类地面水体简化和污染源简化的条件;

河流简化:(1)河流的断面宽深比≥20时可视为矩形河流;(2)大中河预测段弯曲系数>1.3的视为弯曲河流,否则视为平直河流;(3)大中河水深变化很大且评价等级较高时,可视为非矩形河流并调查流场,否则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4)水文特征或水质急剧变化的河段,在变化处分段后各段分别进行简化。

江心洲简化:一级评价较小时、二级评价位于充分混合段时和三级评价可简化为无,其余分段简化。 人工控制河流:视水流情况分段视为河流、水库。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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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简化:包括河流交汇处、感潮段、河口外滨海段、河流与湖库汇合部。感潮段指退潮时最大流速与涨潮时最小断面流速差等于0.5米的断面作为与河流的界限,除个别评价要求很高的外,一般按潮周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三种情况简化为稳态进行预测。河流汇合部分为支流、汇合前主流、汇合后主流三段,小河汇入大河时可把小河简化为点源。河流与湖库汇合部可分为河流、湖库两部分。河口断面沿程变化较大,可分段进行。河口外滨海段可简化为海湾。

湖库的简化:简化为大、小、分层湖库三各情况。一级评价,中湖库可按大湖库对待,停留时间较短时也可按小湖库对待。三级评价,中湖库可按小湖库对待,停留时间较短时也可按大湖库对待。二级评价,水深大于10米且分层期较长的视为分层湖库,串连湖可分若干区分别简化。不规则湖库按流场分区。不存在大面积回流区和死水区且流速较快的狭长湖简化为河流。

海湾的简化:一般只考虑潜潮汐作用。一级评价且海流作用较强时,应考虑影响,潮流简化为平面二维非恒定流场。较大的海湾交换周期很长,可视为封闭海湾。河流注入海湾,大河及一二级评价下的中河应考虑对海湾流场和水质的影响,小河及三级评价的中河可视为点源。

污染源简化:两个排放口间距较小时,排入河流、大湖库的简化为一个排放口,位置在两者之间。排入小湖库的所有排放口可简化为一个排放口。排入海湾的一二级评价两排放口间距小于沿岸方向差分网格步长时,简化为一个排放口。无组织排放可简化为面源。 (4)掌握利用数学模式预测各类地面水体水质时,模式的选用原则;

(1)在水质混合区进行水质影响预测时,应选用二维或三维模式;在水质分布均匀的水域进行水质影响预测时,选用零维或一维模式。(2)上游来水或污水排放的水质水量随时间变化显著情况下的水质影响预测,选用动态或准稳态模式;其他情况选用稳态模式。(3)稳态数值解水质模式适用天非矩形河流、水深变化较大的湖库和海湾水域连续恒定点源排污的水质影响预测。(4)动态数值解水质模式适用于各类恒定水域中的非连续恒定排放或非恒定水域中的各类污染源排放。(5)单一组分的水质模式可模拟的污染物类型包括:持久性和非持久性污染物、废热;多组分耦合模式模拟的水质因子彼此间增多存在一定的关联,如S-P模式模拟的DO和BOD。

(5)了解在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中物理模型法、类比调查法和专业判断法的适用条件;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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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掌握河流、海域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

河流:河流完全混合模式、河流一维稳态模式、河流二维稳态混合模式、河流二维稳态混合累积流量模式、S-P模式; 河流及污染物特征 完全混合河段 持久性污横向混合过程段 染物-连沉降作用明显的河段 续排放 非持久性污染物-沉降作用明显的河段 连续排放 溶解氧 中、小河流 瞬时源(或有限时源段) 大型河流 河流一维DO-BOD耦分模式(如S-P模式) 河流一维准稳态模式(流量定量-污染负荷变化) 河流二维准稳态模式 完全混合河段 横向混合过程段 河流一维稳态模式,一级动力学方程dc/dt=-k1c(k1为降解速率) 1.河流二维稳态衰减模式(直角坐标系), 2.河流二维稳态衰减累积流量模式(累积流量坐标) 河流一维稳态模式,沉降作用近似为dc/dt=-(k1+k3)c 适用的水质模式 河流完全混合模式 1.河流二维稳态混合模式(直角坐标系), 2.河流二维稳态混合累积流量模式(累积流量坐标) 河流一维稳态模式,沉降作用近似为dc/dt=-k3c(k3为沉降速率) 河口:一维动态混合模式、O’connor河口模式;

海湾:持久性污染物一、二级评价建议采用ADI潮流、水质模式,也可采用特征理论模式;三级评价建议采用约瑟夫-新德那(约-新)模式。

(7)熟悉湖泊、水库、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 湖库:湖泊完全混合衰减模式、湖泊推流衰减模式; (8)熟悉预测点布设的原则;

所有预测点和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附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或取水口附近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作为重点。

(9)了解面源环境影响预测的一般原则。 4.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

(1)熟悉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原则;

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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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要求;

(1)水域功能:各类腹水情况、供需关系、水质要求以及渔业、水产养殖等需要的水域面积,注意地面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2)评价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采用的水质标准应与环境现状评价相同。断流时由环保部门规定功能进行评价(3)规划中几个建设项目在一定时期内兴建向同一地面水域排法时,有关部门规定各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或允许利用水体自净能力的比例。 (3)掌握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标准指数,溶解氧(DO)的标准指数(饱合溶解握着浓度=468/(31.6+水温)),pH值的标准指数。 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超标,不满足使用要求。

混合过程段长=((0.4B-0.6a)Bu)÷((0.058H+0.0065B)(ghi) 1/2)

B为河流宽度米,u为平均流速,H为平均水深,g为重力加速度,i为河流坡底‰ 最简单的河流流动形态——恒定均匀流 的基本方程 断面平均流速=(1/河床糙率)*(水力半径R1/6)*((R*i)1/2)

(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总则

(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划分;

按评价对象分建设项目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评价和外环境声源对需要安静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 按声源种类分固定声源和流动声源的环境影响评价。

(2)掌握声环境质量评价量、声源源强表达量、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评价量及应用条件; 声环境质量评价量:《声环境质量标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等效声级,最大A声级。 声源源强表达量:A声功率级或8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A声级或倍频带的声压级,等效感觉噪声级。

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评价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 (3)了解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4)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时段。

分施工期、运行期(固定源投产运行后,流动源将工程预测的代表时段分近期、中期、远期)。 2.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一级评价: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质量标准》0类功能区,以及对噪声有特别要求的保护区等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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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5分贝以上或影响人数显著增多。 二级评价: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质量标准》1、2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3-5分贝,或影响人数增加较多。

三级评价: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质量标准》3、4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3分贝以下,且影响人数增变化不大。

(2)熟悉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评价范围确定的原则。 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时,应绘制垂直方向的声等级线图。 场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分析、噪声预测、预测时段、噪声防治措施。

评价范围:固定声源一般在边界外200米;道路线源一般为中心线两侧200米;机场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70分贝区域,一级评价主跑道两端各6-12千米,侧向1-2千米,二三级可适当缩小。 3.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1)掌握声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

(1)影响声波传播的环境要素(气象中风、温、湿度,地形),(2)现有敏感目标,(3)声环境的环境功能区划和质量现状,(4)现状声源调查 (2)熟悉声环境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 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现场测量法。

(3)掌握不同条件下声环境现状监测的布点原则;

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敏感目标不低于三层时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

评价范围内明显声源对敏感目标有影响,或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时布点:因定声源一是既受现有声源又受建设项目声源影响的敏感目标处,二是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三是可设衰减测点;流动线声源时,兼顾敏感目标分布、工程特点、噪声影响衰减特点布设在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改扩建机场工程,布设在主要敏感目标处,单条、两条、三条跑道设3-9,9-14,12-18个测点。 (4)了解声环境现状监测应执行的标准; (5)掌握声环境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

(1)以图表结合的方式给出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功能区及其划分情况,以及现有敏感目标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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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2)分析评价范围内现有主要声源各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等(3)分别评价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内敏感目标的超标、达标情况,说明其受到现有主要声源的影响状况。(4)给出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超标范围内的人口数及分布情况。 4.声环境影响预测

(1)熟悉声环境影响预测范围和预测点的确定原则;

噪声预测范围一般与所确定的噪声评价等级规定的范围相同,可稍大于此。项目厂界(场界、边界)和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应作为预测点。 (2)掌握声环境影响预测需要的基础资料;

(1)影响声波传播的各种参数(气象中风、温、湿度,地形,障碍物),(2)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 (3)了解声源源强数据获得的途径及要求;

类比测量法;引用数据法(有效性、指明被引数据的来源) (4)熟悉简化声源的条件和方法;

点声源确定:声波波长比声源尺寸大得多或测点离声源距离比声源尺寸大得多(2倍)。在声源中心 线声源确定:与线源垂直平分线距离d, d>声源长时,可近似为点声源(≈20*lg(r/r0));d<1/3声源长时,近似为无限长线声源(≈10*lg(r/r0)),之间的简化为有限长声源(≈15*lg(r/r0))。

面声源确定:距声源中心轴线距离d,小于短边/π时近似为面源(不随传播距离改变),大于长边/π时近似为点源,界于之间时近似为线源。

点声源随距离衰减量公式:ΔL=10*lg(1/4πr2) Lr=L-20*lgr-11;半自由空间时Lr=L-20*lgr-8 无限长线声源衰减量公式:ΔL=10*lg(1/2πr)

有限长线声源衰减量公式:ΔL=10*lg((1/r)*arctg(l/2r))-8 (5)熟悉引起户外声传播声级衰减的主要因素;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包括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绿化林带以及气象条件引起的衰减等。 (6)了解典型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内容。

(1)工业噪声预测;(2)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噪声预测;(3)机场飞机噪声预测(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70/75/80/85/90分贝的等声级线图) 4.声环境影响评价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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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确定评价标准(据声源类别和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确定,功能区按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分)。(2)据预测结果和评价标准,评述项目施工、运行的影响。(3)分析受影响的人口分布。(4)选址、减轻、防治措施建议

一要讲清楚项目前后声环境变化,二要进行影响人口分布、噪声源和超标原因、选址设备合理性、防治措施与效果4方面分析,三要提出措施和建议。 (2)熟悉背景值、贡献值、预测值的含义及其应用; 背景值:不含建设项目自身声源影响的环境声级; 贡献值:由建设项目自身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预测值: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 噪声级相加:=10*lg(∑10^(各声压级/10))

噪声级相减:=10*lg(10^(总声压级/10)-10^(另一个声压级/10)) (3)掌握制定噪声防治对策的原则。

(1)工业建设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应针对项目投产后噪声影响的最大预测值制定,以满足厂界(场界、边界)和界外敏感目标或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要求。(2)交通运输类项目应针对不同代表性时段的噪声影响预测值分期制定,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及敏感目标功能要求。其中铁路项目还应同时满足铁路边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3)对策必须符合针对性、具体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原则。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1.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掌握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主要生态影响及变化程度 >50km2 工程影响范围 生物群落 生物量减少(<50%) 2 生物量锐减(≥50%) 1 异质化程度降低 2 相对同质 1 物种的多样性减少(<50%) 2 物种的多样性锐减(≥50%) 1 珍稀濒危物种消失 1 区域环境 绿地数量减少,分布不均,连通程度变差 2 绿地减少1/2以上,分布不均,连通程度极差 1 水和土地 精品文档

20-50 km2 3 2 3 2 3 2 1 3 2 <20 km2 / 3 / 3 / 3 1 / 3 精品文档

主要生态影响及变化程度 工程影响范围 荒漠化 理化性质改变 理化性质恶化 敏感地区 (2)掌握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50km2 1 2 1 1 20-50 km2 2 3 2 1 <20 km2 3 / 3 1 生态因子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划定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主要根据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的生态完整性以及敏感生态目标的保护需要确定。

1、2、3级评价项目,以重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距离,一般不小于8-30km,2-8km,1-2km。 陆上线路类交通运输按路线中轴线各向外延伸300-500米;水上线路类中江河类包括所经汇河段的全河段及其沿江陆地;海上类主航线向两侧延伸500米。机场类机场周际外延5千米,码头区周际外延3-5千米。水库和水坝建设二三级项目以库区为主,一级评价包括库区、集水区域和水文变化区域。跨流域调水分别对调出区、调入区和连接区三个部分中因水文条件改变引发的生态影响。 2. 工程调查与分析

(1)熟悉工程资料收集的要求;

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规划、可研、相关设计规范);工程图件;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区域城乡、土地规划) (2)熟悉工程分析的要求;

工程组成,主要工程,施工规划,营运方案

(3)掌握对关键问题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的要求。

一是列出所有可能影响环境与生态的工程活动;二是分别研究影响对象及可能发生的影响效应。后列成影响识别矩阵表,确定需进一步深入调查的问题是评价重点,根据主要受影响因子和评价上的,确定需深入进行调查与评价的生态因子。

3.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现状评价

(1)掌握生态环境状况调查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自然环境:(1)地理特征因素,(2)地质构造,(3)地震烈度,(4)气象气候因素,(5)水文,(6)水文地质与地下水,(7)环境质量。 注意人类开发、自然灾害、生态环境演变。 社会经济调查:(1)社会结构情况,(2)自然资源状况,(3)经济结构与经济增长方式,(4)规划调查,(5)称民问题的调查。 (2)熟悉生态现状评价的要求;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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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区域环境生态基本特征调查的基础上对区域生态结构及其环境功能进行评价,(2)1,2级项目的生态现状评价要在生态制图的基础上进行,3级评价必须配有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图件。(3)评价生态现状应选用植被覆盖率、频率、密度、生物量,土壤侵蚀度,荒漠面积,物种数量等测算值、统计值来支持评价结果。 (3)熟悉生态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

(1)从生态完整性的角度评价现状,(2)用可持续发展观点评价现状、趋势和承受干扰能力,(3)植被破坏、荒漠化、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消失、自然灾害、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等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及其产生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4)熟悉常用的生态现状评价方法与适用范围。

常用的有图形叠置法(对生态完整性)、系统分析法、生态机理分析法、质量指标法(综合指标法),景观生态学法,数学评价方法等。 4.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生态影响预测的内容;

根据工程特点与影响途径、环境现状成果来确定(一般就是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的评价重点)。一是对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影响的预测;二是工程对评价区自然系统生态完整性的影响进行预测,并分析这各影响后果是否导致生态环境功能的重大损失和是否能满足规划的环境功能要求。 (2)了解生态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原则。 5.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及替代方案

(1)熟悉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应遵循的原则。

(1)凡涉及珍稀、濒危物种和敏感地区等类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和方案。(2)凡涉及尽可能需要保护的生物物种和敏感地区,必须制订补偿措施加以保护。(3)对于再生周期较长、恢复速度较慢的自然资源损失,要制订恢复的补偿措施。(4)对普遍存在的再生周期短的资源损失,当其恢复的基本条件没有发生逆转,应创造条件使其能尽快得到恢复。(5)需制订区域的绿色规划,即生态防护与恢复或补偿措施应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互兼容或互补。 (2)熟悉生态影响的管理措施;

(1)生态影响的防护与补偿:选址选线替代的避免,采用施工方式、工艺技术、生态保护措施替代以防护恢复,进行生态影响的补偿。“避免-消减-补偿”顺序。 (3)熟悉替代方案的原则要求。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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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评价项目要进行替代方案比较。要对关键的单项问题进行替代方案比较,并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多方案比较。这些替代方案应该是环境保护决定的最佳选择。 6.典型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典型自然资源开发项目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交通运输类:陆上线路类包括线路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各地表土壤使用现状的改变,及其因此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线路对动植物物种迁移和阻断影响及由此而引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等。 水上线路类:项目建成后由于航船行驶对水生物生存环境的影响,对沿江陆地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以及在处理水土流失、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段时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场站类。由于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人工建筑出现及人类活动强度加大对土地生产能力、绿地调节控制能力以主生物种群数量、内部异质化程度等影响。

水利工程:水库和水坝建设。施工期对因施工、人员进驻和水文改变引发的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迁移或灭绝;因区域环境中绿地数量和空间分布的改变而改变了绿地环境质量的通力;对因人员和设备的活动改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因施工影响了自然和人文遗迹地及人群健康等内容重点评价。运行期因项目运行而引发的生物多样性问题,景观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移民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水文长期改变而引发的上下游生物种群生存问题及中下游发生的河道断流,水文变化以及上下游盐渍化、潜育化、湿地化、两岸地形地貌变化引起的生态问题,钉螺转移等问题进行重点评价。 跨流域调水:另增加三项内容。一是对国内外同类项目进行类比调查并写出评价报告;二是预测由于人员设施进驻和水文条件的改变,调出区、调入区和连接区区域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给动植物和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三是对受益区及调出区长期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价。

(六)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总则

(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该导则适用于国家或地方批准建设的各种类型的开发区。 (2)掌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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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二是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三是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环保方案(开发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对开发区各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综合论证,提出修改和完善开发区的建议和对策。 2.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一是开发区规划简介;二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三是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四是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五是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六是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 (2)熟悉规划方案初步分析的内容及要求。

一是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等12个基本要素。二是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分析比较开发区规划与的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标准要求

(1)熟悉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和控制现状;二是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废水处理基础设施、水量供需平衡状况;三是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四是区域声环境现状、受超标噪声影响的人口比例及区域分布情况;五是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废物处理处置、回收和综合利用现状;六是环境敏感区分布和保护现状。 (2)熟悉规划方案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一是开发区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二是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三是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四是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分析;六是减缓措施。 (3)熟悉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大气:一是选择烟尘、粉尘、SO2总量控制指标因子;二是对开发区进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三是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不同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四是确定满足质量目标前提下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五是提出区域环境容量利用方案和近期排放控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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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标。

水:一是选择COD、氨氮、总氮(TN)、总磷(TP)等因子以及受纳水体最为敏感的特征因子作总量控制指标因子;二是分析基于环境容量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和基于技术经济条件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三是对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根据环境功能区划所规定的水质标准,确定水环境容量。四是对现状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但水体环境容量不够的,在制定基于水环境功能的区域水污染控制计划的基础上确定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五是预测总量值低于技术水平约束和环境容量约束的总量控制指标,可选择最小的指标提出总量控制方案,如大于某类,则应调整规划,降低污染物总量。

固体废物:一是分析固体废物类型和发生量,分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及方案;二是分类确定开发区可能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三是开发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就纳入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总量控制计划,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要符合区域制定的资源回收、固体废物再利用的目标与指标要求;四是按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的原则,测算采取不同处置方式的最终处置总量,并确定可供利用的不同处置设施及能力。

(4)熟悉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是生态现状调查,调查生态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过程、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的情况。二是分析评价开发区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因土地利用类型改变、资源开发利用、污染物排放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功能及生态景观影响。三是对策与措施,从保护、恢复、补偿、建设等方面提出和论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本框架。 (5)熟悉开发区规划综合论证的内容和要求;

一是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二是开发区总体布局的合理性;三是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四是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分析。 (6)熟悉确定环境保护对策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原则要求。

环境保护对策:一是土地得利用的生态适宜度低或区域环境敏感性高时,考虑选址调整;二是开发区边界应与外部较敏感地域保持一定的空间防护距离;三是开发区内各功能区要相互间影响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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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足的空间防护距离,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间连接合理,适应建立循环经济和生态园区考虑布局;四是规模(经济和土地开发)调整时考虑开发区的最终规模和阶段性发展目标;五是开发区发展目标受外部环境影响时,不能调整选址的,要提出对区外环境污染控制进行调整的计划方案。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一是大气环境影响从改变能源系统及能源转换技术方面进行分析,重点是煤的集中转换及其技术的多方案比较;二是水环境影响就重点考虑污水集中处理、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以及废水排放的优化布局和排放方式的选择;三是对典型工业行业,可根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原理从原料输入、工艺流程、产品使用等进行分析,提出替代方案与减缓措施;四是固体废物重点是集中收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五是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开发区规划,根据生态影响特征制定可行的生态建设方案。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 总则

(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一是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二是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一是科学、客观、公正原则;二是早期介入原则;规划草案形成前介入。三是整体性原则;四是公众参与原则;五是一致性原则;六是可操作性原则。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1)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是规划分析,包括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二是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因素。三是环境影响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四是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预测和评价不同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五是针对各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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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六是开展公众参与;七是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八是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了解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的含义; (3)了解规划分析的基本内容;

规划分析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划描述、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的初步筛选、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范围。

(4)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的原则和优先顺序。

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一是预防措施;二是最小化措施;三是减量化措施;四是修复补救措施;五是重建措施。

(八)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1. 总则

(1)掌握导则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项目按规定都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2)熟悉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进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工作重点:是预测和评价事故对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少、消除对人群和环境影响措施 (3)熟悉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一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二 二 一 大气环境一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5千米,二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3千米。 (4)熟悉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 2. 风险识别

熟悉风险识别的范围、类型和内容。

风险类型分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风险识别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准备(工程、环境和事故资料)、物质风险识别、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物质风险识别---物质危险性标准

LD50(大鼠经皮) LD50(小鼠吸入,4h) (mg/kg) (mg/L) 1 <1 <0.01 有毒2 10<LD50<50 0.1<LD50<0.5 物质 3 50<LD50<400 0.5<LD50<2 可燃气体—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点(常压下)1 是20℃或20℃以下的物质 易燃2 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1℃,沸点高于20℃的物质 物质 可燃液体--闪点低于55℃,压力下保持液态,在实际操作条件下(如高温高压)3 可以引起重大事故的物质 爆炸性物质 在火焰影响下可以爆炸,或者对冲击、摩擦比硝基苯更为敏感的物质 3、风险计算和评价

(1)熟悉风险值的定义; 风险值(

LD50(大鼠经口) (mg/kg) <5 5<LD50<25 25<LD50<200 后果事故数后果)=概率()×危害程度() 时间单位时间时间(2)了解风险评价的原则。

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与同行接受风险水平比较,不超过的可以接受;超过的应进一步采取减少事故的安全措施,以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建设项目不可接受。 4. 风险管理

(1)熟悉风险防范措施;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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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事故后果,事故频率和影响的措施。如对重点环境风险功能单元(设备、管道等)采用遏制泄漏和消除危险性物质扩散的措施(水幕、防护堤、事故池,控制排放条件等);切断泄漏源,减少和降低风险概率的措施。

(2)了解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计划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预案分级响应条件;应急救援保障;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应急培训计划;公众教育和信息。

(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1.适用范围

熟悉规范的适用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适用于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水利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旅游等行业和海洋、海岸带开发、高压输变电线路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流域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其他项目涉及生态影响的可参照执行。

2.总则

(1)了解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初步调查阶段—编制实施方案阶段—详细调查阶段—编制调查报告阶段 (2)熟悉验收调查时段的划分;

一般分工程前期、施工期、试运行期三个时段。原则上与环评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 (3)熟悉验收调查标准的确定原则;

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经环保部门确认的环境保护标准与环保设施工艺指标进行验收,已修订新颁布的环保标准应提出验收后按新标准进行达标考核的建议。

环评文件和环评审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作为验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参考国家、地方或发达国家环保标准;现阶段暂无环保标准的可按实际调查情况给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出结果。

(4)了解验收调查的运行工况要求;

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线性工程以及港口项目,验收调查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近期预测生产能力(或交通量)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达不到的通过调整工况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再进行验收调查。水利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按其行业特征,在工程正常运行情况下开展验收调查工作。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分阶段开展验收调查工作。 (5)掌握验收调查的重点。

(1)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2)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3)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6)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7)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评文件及环评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8)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9)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0)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3.调查技术要求

(1)掌握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下表所界定的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地理位置、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处环境功能区及保护内容等,附图列表说明,并注明实际敏感目标与环评文件中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生态敏感目标 需特殊保护 地区 生态敏感 与脆弱区 社会关注区

(2)熟悉工程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1)工程建设过程:说明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及批复、环评与审批、开工建设、环保设施设计施精品文档

主要内容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或经县以上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以及有特殊价值的生物物种资源分布区域。 沙尘暴源区、石漠化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精品文档

工监理、投入试运行等时间、单位等情况;(2)工程概况:明确项目地理位置、项目组成、工程规模与工程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生产工艺流程、工程总投资与环保投资、运行状况等,建设中发生变更的应重点说明具体变更内容及有关情况;(3)带比例的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工程平面图,标注主要工程设施和环境敏感目标。

(3)掌握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1)概括描述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阶段针对生态影响、污染影响和社会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并对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所提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一一核实、说明;(2)给出环评、设计和实际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照、变化情况,对变化情况予以必要说明;对无法全面落实的措施,应说明实际情况并提出后续实施、改进的建议;(3)生态影响的环保措施主要是针对生态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如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如野生动物通道、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用水汇水建筑物及运行方案、低温水缓解工程措施、鱼类保护设施与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土壤质量保护和占地恢复措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生态监测措施等);(4)污染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指针对水、气、声、固体废物、电磁、振动等各类污染源所采取的保护措施;(5)社会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称民安置、文物保护等保护。 (4)熟悉生态影响调查的内容、方法及调查结果分析的主要内容;

调查的内容:(1)工程沿线生态状况,珍稀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种类、保护级别和分布状况、鱼类三场分布;(2)工程占地情况调查,包括临时和永久占地,列表说明占地位置、用途、类型、面积、取弃土场和量及生态恢复情况;(3)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土流失现状、成因、类型,所采取的水土保持、绿化及措施的实施效果;(4)工程影响区域内生态敏感目标和人文景观的分布状况;(5)工程影响区域内植被类型、数量、覆盖率的变化情况;(6)工程影响区域内不良地质地段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7)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系统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保护措施;(8)项目建设及运行改变周围水系情况时,应做水文情势调查,必要时须进行水生生态调查;(9)如需进行植物样方、水生生态、土壤调查,应明确调查范围、位置、因子、频次,提供调查点位图。 调查的方法:(1)文件资料调查;(2)现场勘察;(3)公众意见调查;(5)遥感调查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调查结果分析:

(1)自然生态影响调查结果:一是野生生物自下而上环境及生物量变化情况,分析对动植物生存的影响,调查与预测值的符合程序及减免、补偿措施落实情况;二是项目建设及运营造成的地貌影响及保护措施;三是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

(2)农业生态影响调查结果:一是与环评文件对比,说明工程实际占地和变化情况;二是说明工程影响区域内对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系统采取的保护措施;三是分析采取工程、植物、节约用地、保护和管理措施后,对区域内农业生态的影响。

(3)水土流失影响调查结果:一是说明工程土石方量调运情况、采取的减免恢复工程措施及恢复效果;二是调查工程对区域内河流、水利设施的影响,采取的保护措施;三是采取工程、植物和管理措施后,保护水土资源的情况;四是分析施工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及危害。

(4)监测结果:统计监测数据,与原有数据或标准对比,明确变化情况,分析变化原因;分析工程建设前后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

(5)措施有效性分析及补救措施建议:一是通过生物量、特殊生境条件、特有物种的增减量、景观效果、水土流失等分析自然生态影响、敏感生态目标影响、农业生态影响、水土流失影响等方面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评述措施对生态结构与功能的保护(保护性质和程度)、生态功能补偿的可达性、预期的可恢复程度等;二是据上述分析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从保护、恢复、补偿、建设等方面提出有操作性的补救措施和建议;三是短期内难以显现的生态影响,应提出跟踪监测要求及回顾性评价建议,并制定监测计划。 (5)熟悉调查结论与建议的编写要求及内容。

(1)总结建设项目对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2)重点概括说明工程建设后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现有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3)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客观明确的从技术角度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或限期整改后建议通过)。

三、环境质量标准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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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一类区以保护自然生态及公众福利为主要对象,二三类区以保护人体健康为主要对象。 (2)掌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3)了解常规污染物(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 臭氧)的浓度限值; 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单位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年平均 0.02 0.06 0.10 二氧化硫 日平均 0.05 0.15 0.25 小时平均 0.15 0.50 0.70 年平均 0.08 0.20 0.30 总悬浮颗粒物(TSP) 日平均 0.12 0.30 0.50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 0.04 0.10 0.15 Mg/m3 (PM10) 日平均 0.05 0.15 0.25 毫克/立方米 (标准状态) 年平均 0.04 0.08 二氧化氮 日平均 0.08 0.12 小时平均 0.12 0.24 日平均 4.00 4.00 6.00 一氧化碳 小时平均 10.00 10.00 20.00 臭氧 小时平均 0.16 0.20 工业炉窑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15米,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还应高出建筑物3米以上 锅炉新建只设一根烟囱,28MW(40t/h)以上的,不低于45米,有建筑物时,应高出建筑物3米以上 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的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均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锅炉房/ MW 装机总容量/(t/h)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 <0.7 <1 20 0.7-<1.4 1-2 25 1.4-<2.8 2-4 30 2.8-7 4-10 35 7-14 10-20 40 14-28 20-40 45 (4)了解常规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称 分析方法 (1)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二氧化硫 (2)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3)紫外荧光法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总悬浮颗粒物(TSP) 精品文档

标准号 GB/T 15262-94 GB 70-88 GB/T 15432-95 精品文档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1)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二氧化氮 (2)化学发光法 一氧化碳 非分散红外法 (1)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2)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臭氧 (3)化学发光法 (5)掌握常规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污染物 取值时间 SO2,NO2 TSP,PM10 SO2,NO2,CO TSP,PM10 SO2,NO2,CO,O3 年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GB 6921-86 GB/T 15435-95 GB 9801-88 GB/T 15437-95 GB/T 15438-95 数据有效性规定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44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2个日均值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60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每日至少有18个小时的采样时间 每日至少有12个小时的采样时间 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时间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了解标准项目划分与适用范围;

标准项目划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适用于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和特定项目(80项),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与近海水域相连河口的根据使用功能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按《海水水质标准》,划定单一的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掌握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 1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2类 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风格级保护区、鱼虾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3类 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4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5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用水区 (3)掌握水质评价的原则;

(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的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2)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评价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的基本项目、补充项目以及县以上环保部门选择的特定项目。 (4)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水温、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 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标准限值; 序标准值 分类 号 项目 1类 2类 3类 4类 5类 1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在:周均最大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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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升≤1度,周均最大温降≤2度 2 pH值(无量纲) 6-9 3 溶解氧≥ 饱和率90%(或7.5) 6 5 3 2 4 高锰酸盐指数≤ 2 4 6 10 15 5 化学需氧量(COD)≤ 15 15 20 30 4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3 3 4 6 10 6 ≤ 7 氨氮≤ 0.15 0.5 1.0 1.5 2.0 0.02 0.1 0.2 0.3 0.4 8 总磷≤ (湖库0.01) (湖库0.025) (湖库0.05) (湖库0.1) (湖库0.2) 9 总氮(湖库)≤ 0.2 0.5 1.0 1.5 2.0 (5)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常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

(三)地下水质量标准

(1)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2)掌握地下水质量分类; 1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2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3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质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4类 以工农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5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3)了解地下水水质监测的监测频率和监测项目;

各地区应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2次(丰、枯水期)。

监测项目:pH值,氨氮,盐,亚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及其他特征水质项目。 (4)了解地下水质量单组分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5)熟悉地下水质量保护的原则要求。

按《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有关规定执行,回灌、排污、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进行环评批准。 (四)海水水质标准

(1)熟悉海水水质的分类;

1类 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2类 关的工业用水区 3类 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4类 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2)熟悉混合区的规定。

污水集中排放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的水质和鱼类洄游通道。

(五)声环境质量标准

(1)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噪声的影响适用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2)掌握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类别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以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区域 4a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路、内河航道 4b 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3)熟悉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及相关规定; 时段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a 70 55 4类 4b 70 60 4b标准适用于2011年起环评通过的新建铁路干线,穿越城区的铁路干线按4a标准执行。各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声级不超过标准限值15分贝。 (4)了解环境噪声监测测点选择条件;

一般户外:距地面外的任何反射物至少3.5米,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使用监测车,传声器固定在车顶部1.2米高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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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距墙壁或窗户1米处、地面1.2米高处。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墙面或其他反射面至少1米,距窗约1.5米,距地面1.2-1.5米高 (5)了解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有交通干线经过(执行4类的区域除外)的村庄可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熟悉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 适用地带范围 特殊住宅区 居住区、文教区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工业集中区 交通干线两侧 铁路干线两侧 区域解释 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 以应1类功能区 对应2类功能区 对应3类功能区 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 日车流量20列以上的铁道外轨30米外两侧的住宅区 昼间 65 70 75 75 75 80 夜间 65 67 72 72 72 80

(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1)熟悉土壤环境质量的分类;

1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2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3类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也要求土壤中的污染物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若监测有危害或污染的则不可采用三类标准。 (2)熟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分级。

1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护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值。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值。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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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标准确定土壤重金属标准值的依据: 体系 土壤-植物体系 农产品卫生内容 质量 防止污染食保持良好的目的 物链,保证人生产力和经体健康 济效益 食品卫生标准,饮料卫生按减产10%标准 标准或者茶以上为准 叶卫生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作物生长 生化指标 微生物计数 地下水 地面水 土壤-微生物体系 微生物效应 土壤-水体系 环境效应 保持土壤生态处于良性循环 凡一种以上的生化指标出现的变化>25% 微生物计数指标出现的变化>50% 不引起次生的水环境污染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环境卫生标准质量标准(GB 5749) (GB 3838) 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 (2)熟悉本标准的指标体系;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设置三项指标:

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规定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的监控点及相应监控浓度限值。 (3)掌握排放速率标准分级;

现有污染源分1.2.3级,新污染源分2.3级。按污染源所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对应执行。 (4)熟悉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的有关规定;

排气筒高度除相关标准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建筑5米以上,新污染源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达不到的按对应速率严格50%。 (5)熟悉监测采样时间与频次;

三项指标均指1小时平均值不超过的限值,故做到时: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间隔采集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

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按需要采样,不受上述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按验收监测办法执行。 (6)了解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常规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限值;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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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了解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常规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污染物 使用情况 现有源 新源 含硫化合物生产 1200 960 二氧化硫 SO2 含硫化合物使用 700 550 、氮肥、火炸药生产 1700 1400 氮氧化化 使用和其他 420 240 碳黑尘、染料尘 22 18 颗粒物 玻璃棉、石英粉、矿渣棉尘 80 60 其他 150 80 两个时段,以1997年1月1日为限。 (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造纸工业、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合成氨工业、钢铁工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有行业排放标准,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适用本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分级;

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海水水质标准2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地表水45类水域和海水3类海域的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按受纳水体分别执行前两项;地表水前三类及海水一类水体,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的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3)掌握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进行的分类;

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掌握污染物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前三类功能区及海水质量标准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5)熟悉监测频率要求;

工业污水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24h采样不少于2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6)熟悉新、改、扩建项目按年限执行不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有关规定; 以1998年1月1日为界,第一类污染物浓度限值一致,第二类污染物浓度排量标准不一致。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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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了解第一类污染物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1 总汞 0.05 8 总镍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9 苯并[a]芘 3 总镉 0.1 10 总铍 4 总铬 1.5 11 总银 5 六价铬 0.5 12 总α放射性 6 总砷 0.5 13 总β放射性 7 总铅 1.0

(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 0.00003 0.005 0.5 1 Bq/L 10 Bq/L 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熟悉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70 55 (3)了解噪声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测量条件: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进行,注明工况。

测点位置:(1)在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2)一般情况选在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位置。(3)厂界有围墙且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时,测点选在厂外外1米、高于围墙0.5米以上的位置。(4)厂界有声屏障(声源位于高空)等导致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按一般规定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米处另设测点。(5)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高度处,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6)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距外窗1米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房间内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应关闭。

测量时段:分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稳态噪声采用1分钟等效声级。非稳态噪声,测量有代表性时段的、必要时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精品文档

类别 时段 精品文档

背景噪声测量: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

测量结果修正:(1)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分贝时噪声测量值不作修正上。(2)差值3-10分贝时,差值取整后修正。差值为3的-3,4-5的-2,6-10的-3。(3)差值小于3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按前两条执行;仍无法满足要求的,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4)了解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各个测点测量结果单独评价。同一测点每天的测量结果按昼间、夜间进行评价。最大A声级直接评价。

(四)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场地产生的噪声。噪声值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掌握各施工阶段的标准限值。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吊车、升降机等 噪声限值(分贝 A) 昼间 夜间 75 55 85 禁止施工 70 55 65 55

(五)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娱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 (2)熟悉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边界噪声:

类别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时段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排放源边界处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测量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程序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米处进行。边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米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上表中相应的限值减10分贝作为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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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功能区类别 0 1 2、3、4 A类房间 昼间 40 40 45 夜间 30 30 35 昼间 40 45 50 B类房间 夜间 30 35 40 A类房间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B类房间昼间使用,保证精神集中,讲话不被干扰。 (3)熟悉噪声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同上,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相同。 (4)了解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八)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大气排入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管理。 (2)熟悉恶臭厂界标准值的分级;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类,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功能区分别对应执行。 (3)了解标准实施的有关基本规定。

排污单位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在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的监测点的一次最大浓度值、臭气浓度都必须≤厂界标准值。

(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炼油焦炉、焚烧炉、水泥工业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管理。 (2)熟悉本标准的适用区域及各区域对工业炉窑建设的要求。

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禁止新建,改建时不增加污染负荷。烟囱高度最低15米,周围200米有建筑时同时高出建筑3米以上。

两个时段,以1997年1月1日为限。

(八)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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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管理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熟悉本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分及年限划分;

三个类别的区域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两控区”指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划定的范围。 (3)熟悉一类区域禁止新建的锅炉类型;

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 (4)熟悉新建锅炉房烟囱高度的有关规定;

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的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均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锅炉房/ MW 装机总容量/(t/h)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 <0.7 <1 20 0.7-<1.4 1-2 25 1.4-<2.8 2-4 30 2.8-7 4-10 35 7-14 10-20 40 14-28 20-40 45 (5)了解锅炉安装连续监测装置的有关规定。 ≥0.7MW(1t/h)各种锅炉烟囱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监测孔及其相关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2002年1月1日实施),新建成使用(含扩建、改造)单台容量≥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 两个时段,以2002年1月1日为限。

(九)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部分规定也适用于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该标准中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和特殊区内现有污染源近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2)熟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

(1)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城市规划。(2)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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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3)避开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4)标高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洪水位上,规划中的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和保护区外,有可靠防洪设施的山谷型填埋场,证明洪水风险在可接受范围的,可适当降低。(5)场址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据环评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保部门批准。 (3)了解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物的入场要求;

生活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废物;服装加工、仪器加工及城市生活服务待业产生的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满足检验指标的感染性医疗废物;焚烧飞灰含水率30%以下、二恶英3μg TEQ/kg以下、浸出液危害成分浓度低于限值的。 (4)了解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水污染物排放控制: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至2011年7月1日不达标的(重金属应先场内处理达标,不超污水处理厂总量0.5%,均匀注入污水厂并不影响处理效果)送往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自行处理渗滤液并达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控制污染物 色度(稀释倍数)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生化需氧量(COD5)(mg/L) 悬浮物(mg/L) 总氮(mg/L) 氨氮(mg/L) 总磷(mg/L) 粪大肠菌群数(个/L) 总汞(mg/L) 总镉(mg/L) 总铬(mg/L) 六价铬(mg/L) 总砷(mg/L) 总铅(mg/L)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排放浓度限值 常规 从严特别限值 40 30 100 30 30 40 25 3 10000 0.001 0.01 0.1 0.05 0.1 0.1 60 20 30 20 8 1.5 1000 0.001 0.01 0.1 0.05 0.1 0.1

(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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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2)熟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裂度不超过7度区域;(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3)场界位于居民区800粘外,地表水域150米外;(4)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5)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外;(6)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7)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还应满足: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十一)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2)熟悉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1)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处理相对稳定区域。(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批准。(3)避开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4)距机场、军事基地3000米以上;(5)场界距居民区800米外,并保证当地气象条件下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6)距地表水域150米以上;(7)位于百年一遇洪水标高线上,在规划中的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外;(8)地质条件:充分满足基础层要求,有充足的黏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需要,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地下水位在不透水层3米以下或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评并经环保部门同意,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5cm/s且厚度不小于2米,地质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9)避开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10)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11)交能方便。

(十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上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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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熟悉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的技术要求。

不允许建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1类、2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类功能区,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厂界距居民区>1000米。

(十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了解贮存、处置场的类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两类,对应的贮存、处置场也分1类,2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场。 (3)熟悉贮存、处置场场址选择要求;

共同要求:(1)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2)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米外;(3)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4)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5)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下的滩地和洪泛区;(6)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1类场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2类场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防止渗滤液对水的污染,或者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大于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7cm/s和1.5米厚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4)了解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项目。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入水:根据贮存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 地下水:投入使用前,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规定的项目为控制项目。包括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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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盐氮、亚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示、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他项目。 使用过程和关闭封场后的控制项目,选择所贮存和处置的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

大气:以颗粒物为控制项目。属自然性煤矸石的贮存处置场,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控制项目。

第三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010年版】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 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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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所必需的技术方法了解、 熟悉、 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把握、 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工程分析

(一) 污染型项目工程分析

(1)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2)熟悉工程选址可行性和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中需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3)掌握物料平衡法、类比法及资料复用法的基本原理及计算方法; (4)掌握使用工艺流程图分析产污环节;

(5)掌握污染源源强核算的技术要求及计算方法; (6)掌握水平衡图分析及水平衡各指标的计算方法; (7)掌握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统计内容;

(8)熟悉环保措施方案分析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

(1)掌握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的技术要点;

(2)掌握分析项目组成、布置和工程特点的基本方法;

(3)熟悉项目施工期、运行期主要生态影响途径的分析方法。

二、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调查

(1)熟悉自然环境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了解社会经济环境状况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二)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 (2)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方法;

(3)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方法; (4)了解补充地面气象观测要求;

(5)掌握常规气象资料(温度、风速、风玫瑰图、主导风向)的分析内容与应用。

(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不同类型污染源的调查方法;

(2)掌握不同水体环境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熟悉河流、湖泊常用环境水文特征及常用参数的调查方法;

(4)了解河口、近海水体的基本环境水动力学特征及相应的调查方法; (5)了解不利水文条件及其确定方法;

(6)熟悉单项水质参数法在水质现状评价中的应用。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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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熟悉描述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的基本内容和常用参数; (2)掌握地下水水质现状调查和评价的方法; (3)了解包气带防护性能评价的基本方法。 (五)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声环境质量评价量的含义及应用; (2)掌握声环境现状监测的布点要求;

(3)熟悉工矿企业、铁路、公路等建设项目声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及要点; (4)掌握声环境现状评价的方法。

(六)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生态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

(2)熟悉陆生植被、生物量调查和评价的方法; (3)掌握调查和确定生态敏感目标的方法; (4)熟悉陆生动物调查和评价的方法; (5)了解水生生态调查和评价的基本方法;

(6)了解“3S”技术在生态现状调查中的应用; (7)熟悉植被类型;

(8)熟悉土地利用类型;

(9)了解生态评价制图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10)了解景观生态学方法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

三、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1)熟悉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 (2)掌握评价因子筛选的方法。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使用估算模式计算点源和面源影响所需数据要求和应用; (2)掌握预测计算点的设置; (3)掌握常规预测情景的设计;

(4)掌握项目建成后最终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与应用;

(5)熟悉典型气象条件和长期气象条件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与应用;

(6)了解使用AERMOD、ADMS模式系统计算点源影响所需污染源和气象数据要求和应 用;

(7)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附图、附表、附 件的要求及其应用。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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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水污染物在地表水体中输移、转化、扩散的主要过程;

(2)掌握常用河流水环境影响预测稳态模式(一维、二维)要求的基础资料及参数; (3)熟悉多源叠加水环境影响预测的基本方法;

(4)了解湖泊、河口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式要求的基础资料及参数; (5)掌握河流水质预测模式参数的确定方法; (6)熟悉选择水质预测因子的基本方法; (7)掌握常用河流水质预测模式的运用;

(8)了解湖泊、河口、近海水质预测模式的运用。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护

(1)了解污染物进入包气带、含水层的途径及其在含水层中的运移特征; (2)熟悉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主要措施。

(四)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噪声级相加与相减计算方法; (2)熟悉实际声源近似为点声源的条件;

(3)掌握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和应用;

(4)熟悉线声源、面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和应用; (5)熟悉噪声从室内向室外传播的计算方法; (6)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

(7)了解户外声传播除几何发散衰减外的其他衰减计算; (8)了解绘制等声级线图的技术要求。

(五)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1)熟悉生态影响预测的技术要求与基本方法; (2)掌握生态影响评价的技术要点与方法; (3)熟悉生物量变化的评价方法;

(4)了解土壤侵蚀、水体富营养化的评价方法; (5)了解景观美学评价指标与方法。

(六)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1)熟悉固体废物的分类;

(2)了解固体废物中污染物进入环境的方式及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 (3)掌握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五、环境保护措施

(1)了解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的内容和要求; (2)熟悉常用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应用; (3)熟悉常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及应用;

(4)熟悉典型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方法; (5)熟悉常用的固体废物控制及处理处置方法;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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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熟悉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及应用。

六、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一)区域环境容量分析

(1) 熟悉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运用;

(2) 熟悉水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河流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方法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运用;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析

(1)熟悉建设项目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途径;

(2)了解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的方法。

七、清洁生产

(1)掌握清洁生产指标的选取与计算;

(2)熟悉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八、环境风险分析

(1)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2)了解风险源项分析的方法; (3)了解风险事故后果分析的方法; (4)了解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要求。

九、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了解经济评价方法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

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

(1)熟悉验收重点、范围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2)掌握验收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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