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
标 准 化 工 地
上海铁路局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9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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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面对近几年全国铁路建设年投资6 OOO亿元以上的规模和速度目标值350公
里以上标准的新形势,探索建立一套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系统管理为核心的铁 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模式,是推动铁路建设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由传 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又好又快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 2008年以来,按照铁道部提出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总体思路. 我们在铁路建设管理过程中积极借鉴国内外重大项目建设的先进经验,以管理科 学理论、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全路第一条时速250公里有砟轨道客运 专线合宁铁路以及合武客运专线,沪宁城际、沪杭客专、宁杭铁路等时速350公里高标准铁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践,逐步形成上海铁路局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体系和方法。以此为基础,我们以国家、铁路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框架,重点突出现场作业控制这一核心环节,组织编写了这套《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对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的标准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全书由《标准化指挥部》《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监理站》《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5个部分组成,对铁路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可为铁路建设各参建单位及有关人员提供借鉴。
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铁路工程技术不断发展,现行规范标准也将不断更新,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指正。 在丛书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铁四局、中铁十二局、中铁大桥局、中铁电化局、中铁十局、中铁二十四局、通号公司、铁二院监理公司、铁四院监理公司、上海华东监理公司的大力支持,周振强、朱家坤、赵源林、武常明、孟凡利、杨俊明、徐宝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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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胜、周祖干、杨齐海、辜毓星、周彪、钟小林、吴瑞勇、谢理民等同志参加了审稿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编委会 2009年6月
目 录
第一篇 管理制度标准化
1编制原则……………………………………………………………………………3 2检查标准……………………………………………………………………………4 2.1安全防护………………………………………………………………………4 2.2质量控制………………………………………………………………………4 2.3临时用电管理…………………………………………………………………5 2.4机械设备管理…………………………………………………………………6 2.5消防保卫管理…………………………………………………………………7 2.6料具管理………………………………………………………………………8 2.7环境保护………………………………………………………………………8 2.8环境卫生………………………………………………………………………9
第二篇 人员配备标准化
1编制原则…………………………………………………………………………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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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要点………………………………………………………………………… 14 2.1作业人员……………………………………………………………………14 2.2特种作业人员………………………………………………………………14 2.3架子队管理人员……………………………………………………………14
第三篇 现场管理标准化
1路基工程………………………………………………………………………… 21 1.1基本要求……………………………………………………………………21 1.2检查要点……………………………………………………………………21 2桥涵工程………………………………………………………………………… 26 2.1基本要求……………………………………………………………………26 2.2检查要点……………………………………………………………………26 3隧道工程………………………………………………………………………… 33 3.1基本要求……………………………………………………………………33 3.2检查要点……………………………………………………………………33 4营业线施工…………………………………………………………………… 36
4.1基本要点…………………………………………………………………36 4.2检查要点…………………………………………………………………36 5搅拌站……………………………………………………………………… 41 5.1基本要求…………………………………………………………………41 5.2检查要点…………………………………………………………………41 6预制厂……………………………………………………………………… 43 6.1基本要求…………………………………………………………………43 6.2检查要点…………………………………………………………………43 7试验室……………………………………………………………………… 46 7.1基本要求……………………………………………………………… 46 7.2检查要点………………………………………………………………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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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材料加工场…………………………………………………………………… 48 8.1基本要求……………………………………………………………… 48 8.2检查要点……………………………………………………………… 48 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50 9.1基本要求…………………………………………………………… 50 9.2检查要点…………………………………………………………… 50 10库房……………………………………………………………………… 52 10.1基本要求…………………………………………………………… 52 10.2检查要点………………………………………………………… 52 11施工便道…………………………………………………………………… 54 11.1基本要求…………………………………………………………… 54 11.2检查要点…………………………………………………………… 54 12办公生活区……………………………………………………………… 56 12.1基本要点………………………………………………………… 56 12.2检查要点………………………………………………………… 56
第四篇 过程控制标准化
1检查计划……………………………………………………………………61 2路基工程……………………………………………………………………62 2.1检查小组………………………………………………………… 62 2.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62 3桥涵工程………………………………………………………………… 3.1检查小组…………………………………………………………… 3.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4隧道工程………………………………………………………………… 68 4.1检查小组…………………………………………………………… 68 4.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6 5营业线施工……………………………………………………………………70 5.1 检查小组……………………………………………………………… 70 5.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70 6搅拌站………………………………………………………………………… 72 6.1检查小组…………………………………………………………………72 6.2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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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制厂………………………………………………………………………… 75 7.1检查小组…………………………………………………………………75 7.2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75 8试验室………………………………………………………………………… 77 8.1检查小组…………………………………………………………………77 8.2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77 9材料加工厂…………………………………………………………………… 79 9.1检查小组……………………………………………………………… 79 9.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79 10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81 10.1检查小组…………………………………………………………… 81 10.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81 11库房………………………………………………………………………… 82 11.1检查小组…………………………………………………………… 82 11.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82 12施工便道………………………………………………………………… 84 12.1检查小组………………………………………………………… 84 12.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84 13办公生活区…………………………………………………………… 85 13.1检查小组…………………………………………………………… 85 13.2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85 14问题的闭环管理…………………………………………………………… 86 14.1施工单位检查……………………………………………………… 86 14.2监理单位检查………………………………………………………… 86
14.3项目管理机构检查……………………………………………………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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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管理制度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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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原则
管理制度标准化就是要求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定期学习、检查、分析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建设严密、完整、有序。
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安全防护、质量控制、临时用电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消防保卫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八个部分,要求内容齐全、职责分明、具体可靠。各部分项制度主要包含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登记制度、施工现场教育与培训制度、施
工现场交底制度、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等。本篇所涉及的内容应根据工地的现场实际进行适当地调整,确保操作可行、执行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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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标准
2.1安全防护
2.1.1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现场作业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地应建立架子队负责人、工班长和一般作业人员的分级岗位责任制度。工班长应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协助架子队队长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检查班组作业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1.2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制度
应建立并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定期安全活动,实行定期安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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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应包括:需排查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内容。 2.1.4责任分区制度
工地应根据实际,对混凝土制作、钢筋加工、架子工程、电气设备、料具管理、后勤服务等建立责任分区,设置相应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明示标志。 2.1-5施工实名登记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登记,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着装、架子队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殊工种的标志要明晰。 2.1.6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应包括: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现场保护,向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报告事故的流程和内容等:
施工单位应当向工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后果。
2.2质量控制
2.2.1成品保护制度
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成品保护制度,要分清上、下道工序和交叉作业施工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2.2.2检验批检查签认
施工现场要有细化的检验批检查、签认的程序,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时间、职责权限、检查表格填写、资料的收集及分解落实、监督检查的规定进一步分解。所有检验批完成后,现场架子队的技术员、质量员要及时对实物工程质量、质量验证资料进行综合检查和验收,并及时
向质量员、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出验交申请。 2.2.3施工日志
现场施工日志应按单位工程编写,从开工到竣工交验,逐日记载,不得中断。在施工中途
发生施工人员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保持施工日志的连续性。施工日志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实记载、简明扼要,字迹清楚。对质量检查情况,质量问题的原因及处理,施工班组工作内容和实际完成任务情况,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材料、构件进场记录,施工机械故障及处理等应重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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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临时用电管理
2.3.1临时用电管理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负责人、电工、用电人员的分级岗位责任制度。临时用电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各项设施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对电工作业中的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进行复查。电工负责日常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
巡视和检测;负责维修保养现场电气设备、设施;负责对现场作业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技术交底,做好用电人员在特殊场所作业的监护工作。用电人员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完工后停用的设备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载线、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3.2电工人员、电气、材料登记制度
施工现场电工人员应建立登记表,包含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取证时间、发证机关、操作证号、进场时间等内容。施工现场的电气、导线材料应建立登记表,包含器材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日期等内容。 2.3.3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维修制度
不得进行带电工作,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不得酒后进行维修作业;对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动机、变压器、电焊机、低压电器、开关等,应明确清扫、检修频次;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要进行技术交底。 2.工作监护制度
在潮湿场所、带电设备附近、登高等进行用电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监控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携带或使用基本的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3.电气料具使用制度
不得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从事非电工工作;现场备用的低压电器及保护装置必须装箱人柜,不得随意存放;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碘钨灯等应由电工负责保管、检修,用电人员每班用毕交回;专业焊接电缆由电焊工使用和保管,存放必须避开油污及腐蚀性介质。 2.3.4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制度
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类教育记录,应明确时间、教育类别、教育人、受教育人、教育内容、记录人以及受教育人签字等。教育类别可分专业技能、操作规程、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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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经常性教育等。 2.3.5临时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现场要在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要填写交底记录,层次要清晰,交底
项目应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质量保证措施,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要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分项工程名称、架子队内班组名称、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重点做好电工作业安全规范、电动工具安全、安全用电自我保护、机械设备安全。 2.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电工值班记录,应包含工程名称、机电电气运行情况、供配电线路检查等值班情况记录;施工现场应建立漏电开关检测记录,应包含配电箱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漏电开关检测等;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验收记录,应包含检查验收项目、检验验收内容、检
查验收结果、检查验收人员(含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班长)。
2.4机械设备管理
主要包括: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进行验收制度,交签认制度。
2.4.1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现场机操工的分级管理岗位制度。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现场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参与对现场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等。现场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进行轮流
作业时,应实行交制,认真做好机械运转、交记录。 2.4.2施工现场机操人员、机械设备登记制度
施工现场机操人员应建立登记表,包含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取证时间、发证机关、操作证号、进场时间等项目。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统一编号,包含机械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机械来源、进场日期、动力部分型号和功率、调出的日期和单位等项目。
2.4.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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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大型特种设备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要切断电源,
并设专人防护,挂停用标志。对机械安全检查记录应包含参检人员、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复查结论、落实人、复查人等。 2.进场安装、验收制度
进场的机械设备应在相关责任人的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安装验收应根据试运转情况,按规定表格内容填写;进场机械设备经过安装验收完毕,均应在安装验收表上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记录应包含机械名称、机械编号、安装情况、保养润滑情况、电器方面、防护装置、警示标志、验收结论、架子队对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工班长、操作人、机电工签认等。
3.保养制度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进行清理、紧固、润滑、防腐、修换零件等工作,根据不同机械设备的性能与使用要求制定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性全
面检修保养,对冬季施工应制定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措施。保养记录应明确机械设备名称、维修
类别、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情况记录、更换零部件记录、维修人员等。 4.日常使用
现场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应明确设备名称、运转情况、操作人及综合情况等;对大型机械设备应建立月检查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应根据机械设备明确相应的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 查情况记录等。
2.4.4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制度
机械安全教育记录同2.3.4,2.3.5。
2.5消防保卫管理
本条主要针对长大隧道、跨江特大桥等的材料、人员、设备相对比较集中的工地建设要求。
2.5.1施工现场消防保卫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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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建立工班长、安全员、班组工人的分级责任制度。工班长应对现场施工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对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实施日常检查、整改;定期组织班组学习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班组工人应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认真执行消防
保卫安全交底,服从工班长、安全员的现场管理。 2.5.2消防器材、设备登记制度
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应建立登记记录,包含器材名称、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场日期、检验状态、有效限期等项目。同时,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器材分布记录,包含器材名称、规格、数量、置放地点、维护人等。 2.5.3施工现场值班管理制度
应严格执行工地出入的现场登记制度,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进入工地的材料要注明材料的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外运材料应由工地负责人的许可。 2.5.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 1.现场防火要求
材料堆放的堆垛高度、间距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同材料应单独堆放,不得将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一起;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仓库应设在地势较低处。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的特点、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施工季节防火工作要求。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维修验收和检查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修验收记录应包含存在的问题、维修措施、验收结论、检查人、维修人、验收人等。现场消防保卫检查记录应包含参检人员、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复查结论、落实人、复查人等。
2.6料具管理
2.6.1施工现场料具管理责任分区
对施工现场的料具应明确管理区域和责任人。重点对应急储备料、钢筋加工和料场、木工加工和料场、混凝土料场、电气焊料场、气瓶库、料具仓库、垃圾仓库等应明确。
2.6.2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场料具负责人、现场材料员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度。现场料具负责人负责现场材料堆放管理;定期对现场料具的采购、保管、验收、存放和使用进行检查和复查;落实限额领料制度;负责施工现场料具的标识工作。现场材料员负责对现场的料具进行验收;随时掌握现场料具的品种和数量,并进行标识;建立料具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掌握现场料具的使用额度和剩余额度,执行限额领料制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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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周转材料的使用及保护工作;负责对工程拆下材料的及时清理和码放管理。 2.6.3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1.限额领退料制度
施工现场应明确限额领(退)料的材料范围,在领(退)料过程中,双方要办理相关手续.注明用料单位工程和班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时间、批准人等。材料领发后.材科员应按保管和使用要求对班组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现场限额领料登记应包含日期、材料名弥、规格数量、单位、定额(领用)数量、节超记录、使用班组、领料人等。
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加设明显标志;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应分别存储,设专人负责;物品发放要有专人审批.记录清楚: 3.材料验收登记制度
工地材料员对进场、进库的各种材料、工具、构件等办理验收手续,检验其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并填写规格、数量。施工现场应建立材料进场登记记录,包含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货单位、检验状态、收料人等。对不符合质量、数量或规格要求的料具.材料员除拒绝验收外,还应建立相应记录。
2.7环境保护
2.7.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要建立架子队安全负责人和班组作业人员分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安全负责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检查、维修负责,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推广使用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负责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班组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控制措施。 2.7.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环境保护教育制度
施工现场对涉及污染治理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教育、培训,要定期对不同岗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应汇总登记。
2.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施工班组在每日班前后应进行普查,检查以防止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弃砟为重
点,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治理措施执行情况;每次检查后要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好记录。
3.施工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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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噪声敏感地区,应建立施工现场噪声测量记录,应包含施工阶段的测点编号、监测时间、主要噪声源描述、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实测声值(昼间、夜间),量测仪器型号、监测结论、监测人、记录人、工地负责人等。
2.8 环境卫生
2.8.1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设置宿舍、厕所、浴室、食堂、垃圾站等生活区,钢筋、模板加工堆放,库房,料具堆放、电焊、配电房,混凝土搅拌、浇筑,试验室等施工区,并明确各区的责任人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要建立施工区卫生管理制度、宿舍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浴室及厕所管理制度。要加强对现场环卫卫生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卫生管理措施的制定、整改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日期、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并组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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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17
人员配备标准化
1 编制原则
实现铁路建设项目工地人员配备标准化,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人员按规配备和保证素质是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的根本。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等培训教育,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其文明意识和素质。
施工现场应全面实行架子队施工管理模式,架子队主要人员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实行“11 5 2’’基本要求配置,即配备一个专职队长和一个技术负责人,设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具备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即九大员)。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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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责任。
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配备专职安全员、防护员等人员。
施工工地人员配备标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铁道部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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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要点
2.1 作业人员
2.1.1 作业人员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转岗培训)应建立台账,落实培训、考试、登记闭环。
2.1.2 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劳务工每年必须接受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1.3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架子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1.4在岗作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施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1.5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2特种作业人员
2.2.1 铁路建设行业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射作业,爆破作业,采掘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危险物品作业,以及经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作业等。 2.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1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 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及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2.4对特种作业人员宜建立监理单位审查、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制度,且应持证上岗。
2.3架子队管理人员
2.3.1 架子队的九大员必须由施工单位正式职工担任,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架子队工班长、安全员必须由经铁路局职工教育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2。3.2 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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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2.3.3 架子队的九大员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应及时报项目管理机构核备。
2.3.4架子队应统筹安排施工作业任务。劳务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要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跟班作业。 2.3.5架子队队长
1.架子队队长是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作业人员调配等负责,实现安全质量、工期、成本控制等目标。
2·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
3·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推行“科学管理,质量为先;遵纪守法,关爱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诚信守诺,追求卓越,,的管理方针,严格施工过程作业程序。
4.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使用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贯彻材料管理制度。 5.考察现场作业人员工作状况,查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奖优罚劣。 6.抓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卫生、环保、安全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培训。
7.抓好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 2.3.6技术负责人
1.协助队长开展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
2·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负责将技术交底分类存档。
3.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 2.3.7技术员
1.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交底。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4.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2.3.8安全员
1.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2.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并做好巡察记录。 3。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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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安全内业台账的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档案、资料齐全。
5.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组织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好事发现场,事后配合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7.配合有关部门,按标准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有毒有害物品防范工作,防止煤气和食物中毒,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8.施工现场作业(不含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5 O~2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9。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时,应协助队长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中要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材料、机具是否侵入限界等情况进行巡查,施工结束后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确认现场无材料、机具侵入铁路限界,线路无危及行车的安全问题。
2.3.9 质量员
1.跟班作业,严格按图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判断工程产品的正确性,对不合格品按类别和程度进行分类,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返工通知单。 2.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
3.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正确填写工序质量表,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组和作业人员建议进行奖励;对违规操作或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限期进行返工处理。 5.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2.3.10材料员
1.负责现场施工生产中的材料供应和管理工作。
2.点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按现场管理标准化要求堆放,状态标识,储存和防护(防潮、防鼠、防盗、防损坏),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3.建立材料出入场台账和逐日消耗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负责工具领用、更换及损坏产品退换等工作,并做好台账。
4.负责填写原材料进场通知单,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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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更新替换。
5.发现不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及时上报或退回项目部库存。 6.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保管。 2.3.11试验员
1.在工地试验室的领导下,配合质量员、材料员做好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 2.掌握原材料进场数量,监督材料员按规范规定的检验批次提报试验。 3.与工地试验室做好沟通联系,按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的规定,对质量有怀疑的进场原材料及时提报工地试验室进行抽检。
4.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原材料质量要求、结构部位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等情况,完成工地现场一般材料试件的加工制作,监控施工现场工程实体质量。 5.熟悉所用仪器的用途、性能、保养方法并负责保管常用的实验工具、器具。在资质范围内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如压实度、粗细骨料含水率测定、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等工作。
6.对试验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归档保管,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 7.协助有关方面调查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3.12领工员
1.在作业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2.组织分管工班完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并进行跟班作业。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质量工作的规定,落实安全质量控制措施,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抓好安全生产。
4.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3.13工班长
1.搞好班组建设,严格班组管理和考核。
2.严格按图纸、规范的要求组织工班进行操作。
3.加强本班组的生产质量控制和管理,负责要求本组职工严格执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提醒、检查职工正确着装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班前安全预想,班中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纠正不安全行为,班后总结学习检查安全工作。
2.3.14营业线施工防护员
1.本小节为营业线施工现场作业安全防护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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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防护员必须经铁路局职工教育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3.在铁路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施工作业和进行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及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时,要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4.遇曲线嘹望条件不良及长大区间、隧道、通信盲区等联系困难时,要增设中间防护员。
5.现场防护员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撤除施工防护。 6.驻站联络员要坚守岗位,因事暂时离开时要有人代替。
7.一般情况下,每工点作业人员为5 O人时现场应设置不少于3名防护员,每超过5.0人至少再增加1名防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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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现场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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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基工程
1.1基本要求
1.1.1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齐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并符合现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1.2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1.1.3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依照《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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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
1.1.5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完备,交底至作业层。
1.1.6施工前应了解施工范围地质及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电缆、光缆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1.7路基填筑前,应按要求做工艺试验,并严格按工艺试验参数施工。应严格执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签认程序,并成记录。
1.1.8施工现场水、电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讯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观。
1.1.9路基防护、排水等工程施工时,混凝土、砂浆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应采用机械拌和。
1.1.10对于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自掩埋或焚烧。
1.1.11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泥’’现象。
1.2检查要点
1.2.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 2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概况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6要求。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规定。
3.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8要求。
1.2.2 路基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1 6要求。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3、铁识1和铁识 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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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路基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机械设备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3规定。
2.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
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打桩机应取得准用证,安装后验收合格;应有超高限位装置。
4.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3要求。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1 5和铁警5、1 8要求。
5.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6.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穿越水、泥浆等位置应架空搭设。
7.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尽可能避免机械化作业或派专人指挥监控作业。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8.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运输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不得超定员搭乘;自卸式汽车翻斗内严禁载人。
9.使用提升架运送石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使用提升架载人。
1 O.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机械发生故障,先切断电源,关闭泥浆泵,放出管内水泥浆,确认无电无压力后,才能处理发生的故障。
11.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12.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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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1.2.4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探沟进行探测,显著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2.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用防护措施保护。
3.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现场基桩、基线位置正确,埋设良好,并形成记 录。
4.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爆破作业现场应设安全警戒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5.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处理的地基被水浸泡。 6.软土路基处理桩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2)各类桩基地面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制。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警6要求。
(3)预制桩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1.2.5路基填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施工设置沉降观测,定期进行水平标高测量,各种记录完整。 2.路基施工的各个阶段应有明显的分区作业指示标牌,“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区分明显,里程桩清晰、准确。分区作业指示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6要求。
3.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6、铁警8和1 3要求。
4.路基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无因开挖不当而造成的堑坡塌滑现象。开挖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松动的土、石块应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
志》一铁警1 3要求。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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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土层边坡坡比准确,大面平整;三线(坡脚线、边坡线、路缘线)平直圆顺。 6.路基表层应不积水,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填筑的路基被水浸泡。
1.2.6路基过渡段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桥台后和横向结构物后2m范围内及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 m时,应使用小型机械夯实,禁止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碾压。
2.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3.应按设计做好防排水处理,防止降水或其他水流浸泡地基或台后基坑积水。 4.施工中应做到随填、随摊、随压、随整修。
5.过渡段路堤两侧防护砌体的施工应在地基和路堤变形稳定后进行,宜与相邻路堤的防护砌体施工相互协调。
1.2.7路基相关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各类沟槽基坑开挖后宜尽快封闭,严禁雨水浸泡。
2.路基上的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3.相关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时,应防止路基污染,做好成品保护。 1.2.8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5、铁警1和1 6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 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7.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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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施工中应有防止大气、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 25 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3.采用粉状材料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拌和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考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5.岩溶地段注浆作业应加强地面观测,注意环境保护,及时清理浆液污染物。 6.CFG桩施工时,清理输送管、输送泵和其他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和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时,水泥浆液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7.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8.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9.取土场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环保等,统一规划。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场、复耕土存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 2、7要求。
10.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1要求。
2桥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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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基本要求
2.1.1 桥梁施工现场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绘制桥梁分段(孔)平面布置图。 2.1.2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齐全。
2.1.3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依照《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2.1.4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
2.1.5 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留口、坑槽口、操作平台空口等均设防护。 2.1.6基坑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基坑施工支护方案要切合实际,能指导施工。
2.1.7 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门设计,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要有设计计算。
2.1.8满堂支架方案必须有施工经验的专业负责人编制,支架设计计算书和施工方案经局项目总工审核,总监审查批准。
2.1.9脚手架搭设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设计计算书及方案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脚手架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现场实际施工与批准的方案一致。
2.1.10施工前,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搅拌站在接到试验室“施工配料单\"及相关部门的开盘通知后,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混凝土、砂浆拌和。
2.1.11搅拌站应采用自动计量设备,各类计量设备数量、计量精度应满足要求,并按规范要求留置试件。
2.2 检查要点
2.2.1 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 2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概况牌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6要求。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规定。
3.施工现场平面图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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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2 8要求。
2.2.2 桥涵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16要求。作业人员进
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3、铁识1和铁识 2规定。
2.2.3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施工设备停放地点应平整、夯实,并避开高压线。
2.搅拌机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搅拌机人员进入搅拌筒内,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链条挂扣牢固;料斗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3.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 7)的规定,起重作业应做到“十不准’’,即: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操作;身体不适不准操作;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磕睡;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吊钩不准过人头;作业时不准上车下车;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
4.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
5.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问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6.施工机械其他要求同1.2.3—1、2、4、5、6、7、8、1 2。 2.2.4挖孔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孔口不得堆集土渣、机具及杂物,附近不得有重车通过。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制。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警6要求。对2.5~5 0 cm的洞口,用坚实的盖板覆盖并固定;尺寸在5 O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筋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 于20cm。
2.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孔内应设半圆形防护板,并随挖掘深度逐层下移。
3.挖孔时应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当C02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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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或孔深超过10m、腐殖质土层较厚时,应加强通风。
4.井孔内必须搭设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并随桩孔深放长至作业面。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 2.2.5钻孔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孔口区布置同2.2.4—1。
2.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3.护筒埋设高度宜高出地面或地下水位。 4.旋钻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5.钢筋笼不得直接在泥土地上进行加工。
6.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应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指令标志,制浆材料的堆放地应有防水、防雨和防风措施,弃渣泥浆应及时外运,废弃后应回填处理。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指1 0、11要求。 2.2.6沉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区布置同2.2.5。
2.打桩机的移动轨道应铺设平顺,轨距准确,轨道钉牢,轨道端部应设止轮器。 3.起吊沉桩或桩锤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吊钩下或桩架龙门口处停留。 4.震动打桩机启动后,作业人员应暂离基桩。震打中出现震桩回跳,机械发生异响,应停震检修。
5.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2.2.7沉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井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且人数不宜过多。出现险情后,井内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
2.沉井采用人工挖掘下沉时,井内应有充足的照明。沉井各室均必须备有悬挂钢梯及安全绳。应有专人在沉井外观察和指挥。 2.2.8基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宜在少雨季节施工。基坑顶面应在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排水措施有效。深基坑施工应采用坑外降水,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
2.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作好安全防护。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先进行支护。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按规定深度挖土或超挖的,应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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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上下设置牢固通畅的专用通道,宽度不小于80cm。
4.基坑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
5.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沿边缘设立两道护栏,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6.基坑防护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人地面深度不少于50c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3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防护栏应挂设安全指令标志,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指 1 3要求。
7.深基坑施工严禁抛物,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4要求。 、 8.基坑施工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 2.2.9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联接,模板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2.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板工程经过验收手续。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均匀。
4.高度在2m以上作业处应设置可靠立足点、走道垫板稳固。 2.2.10脚手架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结,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结构物拉结。
3.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均匀,有积雪、杂物及时清理。 4.作业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栏杆及梯步,作业层下有措施防护。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
5.脚手架施工处所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3、4、6和铁警7、11、1 2及铁指7、9要求。
2.2.11满堂支架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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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堂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使用成套、规范的满堂支架。使用前,应对立柱法兰、各种杆件、桁架联结、接头连接、贝雷梁连接等支架各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杆件、螺栓等必须定期检测,对严重锈蚀、破损的不符合要求的杆件、螺栓及时更换。
2.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采用架空移动支架设预应力混凝土梁时,导梁安装应平稳坚固,滑道和支架支腿应能保证支架的稳定和移动。
4.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和扣件螺栓紧固力矩应满足要求。安装后的膺架不得沉陷、变形,连接应牢固,保证安全可靠。
5.加载的顺序和重量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并检查加载量测数据、弹性变形量、非弹性变形量测量记录表。
6.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架应坚实牢固,支架平台及人行通道上应铺满脚手板,四周应设置防护栏,贝雷梁下应挂设安全网。
7.支架顶部应安装平台、栏杆、梯子等防护设施。
8.施工处所应设置的禁止、警告、指令标志同2.2.1 O一5。 2.2.12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灌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挂篮进场时应进行调试组拼,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范围内。调试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检查部件连接、接头焊缝、杆件变形等情况。灌注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2.挂篮的悬挂系统吊杆要采用塑料套管等绝缘材料对吊杆进行包裹,防止施工中电弧损伤。
3.零号块施工的工作平台边缘处应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应连接牢固。 ,
4.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坚韧可靠。
5.挂篮的行走滑道,应平整顺直,限位器应设置牢固。挂篮行走前,挂篮内的人员必须撤离,禁止站、坐在行走的挂篮上。
6.挂篮移动到位后,应立即进行锚固,挂篮前移后,立即张拉竖向预应力钢筋和横向预应力束。
7.连续梁合龙前,梁上荷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理,去除不必要的荷载。张拉作业时,千斤顶后方严禁停留人员。
8.挂篮临边防护应符合要求,无空洞,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上下通道完整。
9.施工处所应设置的禁止、警告、指令标志同2.2.1 O一5。 2.2.13移动支(模)架法架设预应力混凝土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力推行移动模架的“工厂化’’管理,实施对模架拼装、使用、拆除的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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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监督和管理。
2.在模架拼装过程设专人全过程监控,拼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查和验收。首次拼装完毕应对移动模架应进行荷载试验,试验前设置专人对移动模架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时对各部位变形情况进行测量。
3.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墩必须牢固。移动模架横移、纵移过程中,支墩顶贝雷纵梁安装的导链应由专人指挥,应设专人监视系统的平衡状态,千斤顶工作应平稳,系统打开后左右对称,行走速度均匀。模架落架前,应将各部位与混凝土箱梁连接松开,横向移动前将模板、前支撑横梁及中间托架的连接进行解除,各支墩应同步作业,如有异常,应停止作业进行加固。
模架纵向推进过程中,两侧主梁应对称前移。
4.各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自动报答、信号装置应做到完好齐全。安全防护装置应完整有效。液压系统运行情况应设专人看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 。 5.在支架平台及行道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搭设应实行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Om的永久性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杆,绑扎牢固。在栏杆上要按照要求设置各类警示标志。
6.上下移动模架的爬梯应安装稳固,并根据计算在上方悬挂同时上下的人员数量和防坠落标志。
7.移动模架跨越道路无法封道施工时,应在移动模架合适位置悬挂限高、限速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道路口防护。在模架施工前后道路上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警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警17规定。
8.张拉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时,预应力张拉区标志应明显,构件两端严禁站人。 9.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1 O.施工处所应设置的禁止、警告、指令标志同2.2.1 O一5。 2.2.14提、运、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运、架梁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对运架进行安全巡视,信号正确清楚,密切观察各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2.架梁机械通过型式试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超范围使用和带病作业。
3.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作业。 4.提梁作业应设专人清理走道,场地平整;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提梁机械,做到四点同步,行驶平稳。
5.运梁车通道应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运梁应严格按照3~5km/h速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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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做好防碰撞措施。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 6.预制箱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应停止其他施工作业,禁止其他车辆上道。运梁通道上设置运梁车运行标线、标志、警示标牌。
7.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及行人通过,有相应的安全禁止标志,并派专人值班巡视。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5、6要求。
8.提运架设备的醒目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架梁吊机的上侧平面通道及墩台顶,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
10·夜间、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禁止架梁作业。冬季架梁作业应做好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2.2.15跨公路、铁路桥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架施工同2.2.11。
2.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封闭防护要有专项方案,封闭防护必须可靠牢固。跨公路、跨在建铁路的桥梁的施工中,应设置桥下限高架和防撞设备,高速公路设置减速信号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警1 7要求。 3.跨既有公路、铁路、在建铁路、改建和还建公路桥梁,施工期间应设置防护棚架和防护网。改建和还建公路桥开通前,铁路路基、桥梁和隧道在建中,不得通过非施工车辆。
2.2.16桥梁水上、高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对移动模架、悬浇箱梁、水上作业平台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
2.高空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O~1.2m,下杆高度为O.5~O.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要加设栏杆立柱。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 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1 8 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他钢材(角钢、槽钢等)作防护栏杆杆
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档脚板要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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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平台采用直径48~5 1 mm×壁厚3.5 mm的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角钢、槽钢等坚固材料制作,台面满铺5 cm厚的木板并绑扎牢固,不得出现翘头板。 4.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在通航或禁航河道施工时,在河道两侧及施工处设置警示标识信号,水下障碍物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夜间警示灯。
5.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应设置足以能够防止伤害的隔离棚挡,棚挡要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6.施工时间较短的临时工点,外围应设置防护栏,并采用密目安全网防护,木桩或钢管桩为立柱,高度不低于1.5m,立柱间距按4~6m设置,埋设应牢固可靠,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固定作业区防护应采用铁丝网或网栅防护,间隔支柱采用≠5 O钢管,立柱高不低于1.5m,立柱间隔5~8m设置,埋设牢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高空、水上等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跨大江大河施工时,在进入水上施工作业现场人口处设置值班室,实行水上作业人员出入场翻牌制度和危险源动态管理制度。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等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 严禁安排单人作业。
2.2.17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施工吊运砌筑材料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松钩卸载后方可砌筑。 2.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止石头翻滚砸伤人员。 2.2.18施工临时用电检查要点参见1.2.8。 2.2.19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 2 5 2 3)的规定。
2.钻孔桩施工应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防止泥浆外溢污染环境;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分开设置,并设置防护栏。防护栏设置标准参2.2.1 6—2。
3.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4.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6.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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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1规定。
3 隧道工程 3.1 基本要求
3.1.1施工现场布置应靠近隧道洞口,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置应结合场地、隧道工作量、进口数量综合考虑,洞内水电管路应分开布置,现场布置“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3.1.2 隧道施工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和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施工前应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
3.1.3 隧道施工应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以预报成果指导施工。
3.1.4 隧道施工要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认真实施监控量测。隧道内监控量测布点应规范,标识清晰;里程、高程等常用工程数据宜用红色油漆标注。
3.1.5 隧道施工应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支护侵限、衬砌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3.1.6 隧道内道路应平整、坚实,并经常清扫,做到不扬尘,施工必须有防尘劳保用品。
3.1.7 隧道开挖必须按规定进行支护、衬砌等,洞内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巡视,负责安全。
3.1.8 隧道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进行检查、补充和更换。
3.1.9洞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物品,工程采用钻爆法施工时,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进,不得隔夜存放。
3.1.10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3.1.11 动力线、照明线安全可靠,不侵限、不漏电。 3.2 检查要点
3.2.1 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 2 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概况牌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6要求。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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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规定。
3.施工现场平面图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 8要求。
3.2.2施工现场应设置进洞须知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急救援流程图、进入隧道人员显示牌等明示标志,其制作与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 9、20、2 1、2 5要求。
3.2.3 隧道口应设置值班室,设立人员进洞登记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在洞口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7和铁指9要求。
3.2.4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3、铁识1和铁识2要求。
3.2.5现场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应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2.车辆在装卸隧砟时应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3.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停放点处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支护或衬砌作业地段停放设备处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架设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
4.现场机械设备其他要求同1.2.3—1、2、4、5、6、8、1 2。 3.2.6洞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施工便道、架设供电线路、铺设供水管路的铺设。
2.洞口场地开挖完成后,应安装和修建隧道供风、供水、供电、混凝土生产、钢构件加工等设备与设施;砌筑洞顶截、排水沟,进行洞顶地表加固。
3.洞口的排水系统宜在施工期的雨季之前完成。
4.隧道的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农田房舍。
5.隧道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6.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需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7.洞门附属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洞口进行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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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洞内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洞内运输轨道(道路)平顺、整洁,排水设施良好,并有人定期维护。各种机械车辆、人员能顺利到达作业面。
2.“三管二线一平’’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顺直成线,做到“四不’’,场地平整。
3.隧道内的台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留足施工净空。平台上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作业时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宜派专人防护。
4.隧道的开挖、衬砌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做到“开挖不坍方,回填密实;衬砌厚度符合设计,不侵限、不漏水’’。仰拱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不超过5 Om,V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衬砌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I、Ⅱ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 20m,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Ⅳ级、V级围岩支护紧跟掌子面。
5.进出口相向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 5m贯通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6.有轨运输时,洞外应根据需要设调车、编组、卸砟、进料、设备维修等线路。设单道时,应按规定设置会车道。线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现场各类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无扭曲、褶皱、漏风,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破损时及时修复。
8.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并应保证隧道作业环境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瓦斯、粉尘等的浓度不超标。
9.洞内照明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保证灯光充足、均匀、不耀眼。一般施工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少于1 5W,存在不安全因素地段可适当增加,运输道路在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每隔1 Om,装设6 OW电灯一个,漏水地段应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在有瓦斯的隧道内,供电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设施。
3.2.8辅助坑道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斜井、竖井及隧道其他辅助坑道入口的选择应考虑防洪要求。 2.斜井、竖井及隧道施工主要设备(主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等),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
3.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或音响等信号规定。
3.2.9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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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进洞前应完成现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做到“三同时’’,确保洞内外污水排放达标,不污染环境。
2.零配件、边角料和水泥袋、包装纸箱等及时收集、清理,现场卫生状况良好。
3.隧道弃砟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前应就弃砟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砟。
(2)隧道弃砟“先挡后弃’’,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弃砟场,在弃砟场坡脚设挡砟墙,挡墙埋人地面以下不小于1m,确保挡墙的强度。 .
(3)在弃砟场顶外缘设环形截水沟,弃砟场顶的排水坡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走弃砟,填塞河道。
(4)作好施工弃砟的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弃砟规划场地,合理有序的堆放和利用弃
砟,严禁随意堆放,避免出现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其他标段施工和下游居民的生活等问题。
(5)弃砟符合环保规定,施工过程中保护砟场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砟场进行平整、覆盖黏土层,喷播植草,并植树,有条件的予以复耕,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6)弃砟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1规定。
4.爆破施工后,应采取一定的灭尘措施,不得直接通风将粉尘排出洞外,造成污染。
5.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4营业线施工 4.1 基本要点
4.1.1 营业线施工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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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针.做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和细化营业线施工程序,从现场组织、预定方案执行、现场安全卡控等各个环节,全面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监控人员责任,做好现场防护.强化现场监控,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序可控。 4.1.2 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按规定穿着、携带和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夜间作业必须穿着带有反光功能的防护服。
4.1.3 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和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4.1.4施工前必须对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位置进行确认交底并做好安全防护: 4.1.5 营业线施工的防护信号(含灯旗牌)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 4.1.6营业线施工使用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设备和轻型小车时.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报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审批,严禁带病或未经审批擅自上道运行。
4.1.7 电气化铁路区段进行营业线施工应严格遵守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和铁路局编制的实施细则,避免触电伤害和影响营业线正常行车。 4.1.8施工用交通通道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4.1.9营业线施工在紧急情况下,应遵循“先防护,后处理,宁停勿撞’’的原则,反应迅速果断,处理程序得当,确保行车安全。 4.2 检查要点
4.2.1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2.营业线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按规定带齐性能良好的防护备品,认真执行作业标准,不得兼任其他工作。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进行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指定随车进行防护的专职人员。
3.作业人员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监理、项目部、架子队管理人员现场把关到位;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劳务人员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
4.施工前各项作业都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预想,机动车驾驶员、挖掘机等机械操作员安全教育必须具体说明配合施工的要求,并加强开工前机械车辆的检查与保养。
5.横越铁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跨越轨道搬运材料、机具时,应集中在固定地点,并加强嘹望和防护。前往工地及收工返回时禁止在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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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限界内行走,应在作业负责人的带领下列队沿路肩(或限界以外其他专门通道)行走,并有防护员随队进行专人防护,本线来车时应停止行走并列队避车。
6.作业人员到达工地后,作业负责人不得擅自指挥人员上道作业,应首先向防护人员了解列车动向,按规定设置防护,确认满足施工计划作业条件后方可组织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和防护员的指挥,及时下道至安全距离避车。
4.2.2施工机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应在机械正常停放位置设置设备状态牌,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1 4规定,牌中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进场日期、状态、防护人员等。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应设置在机械设备使用处所的醒目位置,标牌制作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3规定。
2.对固定的桥桩钻机、路基桩机应采取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等定向加固措施并增加配重,定向加固应向既有线、架空线的相反方向设置,满足抗倾覆受力验算;带有机配斜撑杆的钻机(冲击钻机),必须配套使用。对于吊臂活动范围较大的起重机,应采取加大配重的加固措施。施工时应尽可能将易倒方向避开既有线和架空线。
3.临近既有线施工的施工机械应编号管理,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及时停止相关的作业。
4.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员、监理人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5.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岗前培训,考试合格。
6.自轮运转设备应“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备品齐全。 4.2.3路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既有线两侧50m范围内进行开挖作业时,必须按营业线相关要求,和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新老路堤衔接时,应铲除老路基的草皮、树根,并将衔接面挖出坡度不陡于1:1的台阶,新填筑土分层夯实,使新老路基形成一体。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必须派专人日夜巡守,发现路基开裂、变形、坍塌或线路状态异动立即采取措施,危及行车时严禁盲目放行列车。
3.需拆除老路基片石护坡、挡墙或在邻近营业线的堑坡上开挖时,宜避开雨季,并要做到及时回填夯实,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原有的防护设施;施工中应加强看守和巡查,必要时采取可靠的临时加固措施。
4.路基帮宽施工前在铁路限界外O.5m划出界挂线,用标识牌标示施工作业场地界限,施工过程中禁止机械和人员越过场地界限,确保人员、机械不侵入铁路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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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5.在电杆、拉线附近施工,对电杆应留出1~1.5m半径的土台,对拉线留出1.5~2.5m半径的土台,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
6.软土路基处理检查要点参本节4.2.4。 7.路基施工必须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8.应做好营业线监测工作,必须由第三方做好既有线路基变形观测,设置必要的观测点,对营业线状态进行观测。路基观测桩应设置在紧靠护栏外侧既有线路基面上,观测桩应埋深2m以上。施工期间观测频次一般情况下不少于2小时/次,打桩地段或路基变形速率较快或有持续变形时,观测频次不少于1小时/次,并应根据观测结果调整打桩速率,当路基水平位移或垂直位移变化量大于2mm/d,或累计变化量大于1 Omm时必须停止施工,加强轨面养护,并等到路基、轨面稳定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结束后应继续加强观测,时间不少于3天,频次不少于2次/天,变形观测应做好观测记录并经观测人员签认。
4.2.4桥涵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按施工专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配合、监督后方许作业。承台基坑边缘距离既有线外股钢轨5m以内的,基坑开挖时必须申请限速慢行。
2.基坑开挖时,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支护,进行必要的加固和看守,注意保持路基边坡稳定,并备齐应急抢修物资。应按放好的边坡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在同一坡面相对的上下方,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支撑木或改缓边坡;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Om。
3.承台混凝土浇筑完毕达到设计强度后,基坑四周经分层回填夯实后方可拔除钢板桩。拔除钢板桩时要加强现场控制,严防侵限。原则上临近线路侧(与既有营业线最外股钢轨外缘距离小于8m及以内)钢板桩不允许拔除,其他钢板桩拔除后的孔洞以AB料随拔随回填。
4.管桩与既有营业线最外股钢轨外缘距离小于20m时,应在营业线与离营业线最近的一排管桩之间预先设置一排应力释放孔,应力释放孔与第一排管桩之间距离为1~2m,孔间距3~5m,直径50cm,孔深为管桩桩长的一半,但不得小于lOre,应力释放孔采用CFG桩长螺旋机具取土或工程机动钻机取土,钻孔完毕后采用碎石后中粗砂及时回填。在施工顺序上,应先施工最靠近营业线的3~5排管桩,按照与营业线的距离由近及远逐排跳桩施打,两台桩机间施工距离沿铁路方向应保持不小于200m。最靠近营业线的3~5排管桩施打时沉桩速度不应大于1 5m/h,其他与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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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线最外股钢轨外缘距离在20m以内的管桩沉桩速度不应大于30m/h。
5.桥涵顶进开挖工作坑时,不得影响路基的稳定,坑顶缘距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2m;靠路基一侧的边坡不得大于1:1.5。软土地基地段要尽量加大基坑与既有线的距离。桥涵顶进挖土,宜边顶边挖,开挖时必须保证便梁支墩的稳定,不得超挖或拉槽挖土。顶进期间,应派专人在每趟列车通过后,检查路基和轨面变化、便梁和支墩的技术状态,发现不良情况立即停止顶进,进行加固、整修。严禁作业人员接近、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定位的顶铁上。
6.圆形涵洞顶进时,管节顶进应连续作业,当顶管前方发生坍塌或遇到障碍物,顶力超过管口允许承受能力时,应立即停止顶进。管前挖土长度,在道床下不宜超出管端以外l Ocm’道床以外不得超出30cm并做到随挖随顶。当用帽沿式钢板刃处理土质较差又易于坍塌的路基时,钢板刃脚应按规定设置安装。新旧涵管接头处的基础,应采取随挖、随接、及时回填的方法施工。
7.便梁防护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工机具设备,明确日常检查的项目,频次,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超限的具体处理方法与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
4.2.5封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和各级把关人员必须到位。
2.应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驻行车室实行“制’’,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
3.应按规定设置旗、牌等防护标牌。施工区段与行车区段间应设置安全防护警示绳。安全措施符合施工方案和人身、行车安全要求。
4.施工作业准备应充分,各作业点和时段的技术力量和劳动力安排满足施工需要,地下管线、隐蔽设施应全部探查清楚,并已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准备工作过头。
5.施工封锁中应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并按施工网络计划各节点的时间安排有序进行,一旦发现工作滞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果无法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驻站联络员向车站申请延长封锁时间。施工封锁严禁超范围作业。
6.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机具、照明设备、材料等进行全面清点。应对路肩、道床边坡、道心、枕木头、两线间涉及现场作业范围进行全面检查,线路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要求,确保无机具设备、材料侵限,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后,方可撤除防护信号,办理销记手续。信号应试验彻底、联锁正确,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开通手续恢复设备使用。第一趟列车通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严禁达不到放行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7.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应加强检查和整修;开通慢行的线路应尽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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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速度,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交接。对不能预先压道的地段及通行正式列车的过渡工程,经静态检验合格可不压道先开通,但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
4.2.6 电气化铁路区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时必须停电。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上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
2.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外,其他人员(包括所携带的物件)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保持1m以上的距离。
3.当接触网断电时,无论已断导线是否落在地上,严禁任何人接触。发现接触网断线时,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员,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加以防护并在断电电线的1 Om半径范围内禁止人员接近。
4.浓雾、阴雨、雷电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5.在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时施工;施工人员应使用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耐高压的绝缘用品;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电缆金属结构均应接地。对全悬浮的光、电缆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内施工时,金属部分应临时接地,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地。施工结束,接触网检修人员确认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完毕。
6.在电气化铁路上使用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时,如其作业范围不越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而工作人员(包括其动作范围)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保持在2m以上时,可不申请停电施工,但要有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当不能合乎上述条件时,应申请停电作业。
7.装卸作业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结束施工负责人确认所有人员已离开危险区域,方能申请恢复送电。
8.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金属结构(结构梁杆件、龙门架、钢脚手架等)上施工时,金属结构均需有接地。脚手架上绑扎的铁丝,应把余头去掉,以防止端头放电伤人。在可能带电部位,应设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并应由施工负责人负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7 营业线施工重点控制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营业线施工应加强计划管理,对涉及营业线的施工做好次日工作计划上报,报表应明确作业内容、施工架子队、现场关键人员等要素。
2.临近营业线地段,必须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醒目的安全警戒桩、警戒线等标志。本线慢行或封锁多人集中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警示绳,警示绳长度应与作业范围相当,严格禁止越过、侵入安全防护警示绳。
3.营业线施工应设置旗、牌、灯防护,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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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工务安全规则》要求;必须派设专职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曲线嘹望条件不良及长大区间、隧道、通信盲区等联系困难时,增设中间防护员。防护联系中断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负责人组织人员到安全地点避车。
4.材料、机具等应按规定堆放牢固,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砟、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堆放坡度不小于1:1,在两线间堆方材料满足在轨顶面下300mm范围内距相邻钢轨轨头外侧不小于810mm的要求;线路一侧堆放材料距钢轨顶面的距离不小于810mm。钢轨堆放不宜超过6层。预应力混凝土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同位。人工堆码枕木不宜超过1 O层。线间距小于6.5m的施工地点邻线来车时,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撬棍、道尺及轻型车辆、小车等的轮缘,必须加装绝缘,并保证性能良好。桥梁人行道上严禁堆放重物。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按规定进行装载加固。
5.区间卸料必须做到“六不卸\",即道口、道岔、无砟桥、信号设备及已有大堆材料的处所不卸,列车推进运行时片石、钢轨等笨重材料不卸。
6.动车组连发时段、动车组和Z字头列车通过前1 0分钟,应停止任何作业。设备、工具、人员等应撤至安全距离,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应牢固(避车时人员、机具距外股钢轨头部外侧距离:列车速度≤1 20km/h时,不得小于2m;1 20km/h 7.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施工桩位进行人工开挖探沟,以确认有无地下管线等隐蔽设 备,对于挖出的地下管线,采取护套防护措施。对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明示标志。严格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在地下管线径路2m以内动土及运行。 8.沿线路路肩纵向铺设的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防止坍塌。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回填土进行夯拍压实,避免沟槽积存雨水,保证既有路基的稳定。如必须在雨季施工,应做到随时开挖,及时铺设,随时回填并夯拍压实,防止坍塌。 9.接触网基坑开挖前必须先设置临边防护;开挖过程中,边开挖边防护。遇土质状况差、易坍塌地段,坑体必须采用箱式防护,主体工作量完成后必须及时回填夯实。 1 O.桥上施工时,易滑的行走处应设防滑措施。在桥墩上、桥梁防护支架外或易滑处施工,必须系扎安全带。桥上桥下传递工具、器材,应使用绳索或滑车递送,不得抛掷。 11.严禁同时将两股钢轨搭接或将引接线相碰;严禁短路轨道电路绝缘节的 49 两边钢轨(特别是道岔区段轨道电路绝缘节处)。 4.2.8站场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站台上施工必须设置警界线,防止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2.施工材料、机具、挖出的渣土不得侵入铁路接近建筑限界,必须整齐堆放在站台指定地点,减少对旅客影响。 5搅拌站 5.1 基本要求 5.1.1 搅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图,设置明显的标志牌。 5.1.2搅拌站应根据工程情况集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搅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室。 5.1.3搅拌站站界应用砖砌围墙封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站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 5.1.4应有自动计量的拌和系统,使用罐装水泥和粉煤灰;每个配料系统必须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求。所有的计量仪器必须经过标定。 5.1.5拌和楼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9 , 5.1.6水泥(或粉煤灰)罐必须安装避雷设施。上料斗之间加设隔板,避免上料时混杂。 5.1.7夏季施工时,应有水降温设备,粗细骨料场应搭设遮阳棚。 5.2检查要点 5.2.1 搅拌站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 7、28、2 9要求;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要求。 5.2.2拌和站出人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1 5、1 6和铁警1 8及铁指9规定。 5.2.3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3、铁识1和铁识2规定。 5.2.4施工机械检查要求: 1.搅拌设备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人员进入搅拌筒内,切断 50 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链条挂扣牢固;料斗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2.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规定,起重作业应做到“十不准’’,即: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操作;身体不适不准操作;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磕睡;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吊钩不准过人头;作业时不准上车下车;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 3.施工机械其他要求同1.2.3—1、2、4、5、6、7、8、1 2。 5.2.5搅拌站的场地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搅拌站的所有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2.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搅拌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将厂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5.2.6搅拌站内原材料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要根据工程规模选择散装水泥储存罐的数量,将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 2.粉煤灰采用筒仓储存,石灰应采取覆盖措施。 3.粗骨料按分级存放,粗、细骨料存放应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不低于2m,各种材料不得混仓,并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6要求。 4.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必须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顶棚起拱线高度7m。 5.冬期施工时,砂石料场应设置保温棚,并配备砂石料加温设施。夏期施工时,砂石料场应遮阳防晒。 5.2.7搅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应采用搅拌站生产,附属工程和用量较少时的混凝土可采用配有自动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生产。 2.搅拌站应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混凝土数量需要为原则。 3.搅拌站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5.2.8搅拌站配合比标识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机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规格统一。标 51 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6要求。 2.标识牌应包括混凝土设计和施工配合比、时间、集料的计算和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坍落度等内容。 5.2.9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1.2.8。 5.2.10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1、铁识6要求。 2.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2523)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测。 . 5.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6.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成方可继续。 8.定期、专人进行搅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搅拌站内卫生。 6 预制厂 6.1 基本要求 6.1.1 预制厂规划应符合现行铁路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合理划分混凝土搅拌站、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域,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图,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6.1.2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非工程相关人员严禁人内。 6.1.3应建立专业化的库房和生产车间,城区内的施工现场和有特殊要求的库房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 6.1.4 现场的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通道等应符合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有通行高度的地点应设限高标志。 6.2检查要点 6.2.1 预制厂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7、28、29要求; 52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要求。 6.2.2 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锅炉房人口处、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6、8、1 8要求。制梁场的混凝土搅拌站、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6要求。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指1 2要求。 6.2.3 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3、铁识1和铁识2规定。 6.2.4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设备使用前要经上级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确认起重高度器、起重量器及所有的电器设备、卷扬系统运转正常,整机安全系数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进行签证后方可使用。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性能完好、作业安全。 2.施工机械其他要求同1.2.3—1、2、4、5、6、7、8、1 2。 6.2.5预制厂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厂地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封闭,养护(包括蒸气养护和洒水养护)设施一次设置到位,整个预制梁场地面全部硬化、并适当绿化。 2.办公、生产区、操作工的生活区等,做到区域功能分明,并进行适当的绿化。 3.搅拌站、锅炉房宜靠近制梁台座设置,并远离办公生活房屋。 4.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越施工便道的电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的管路穿过或架空越过。 5.办公、生产房屋的设置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6.2.6预制厂内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存放区大小应考虑各类半成品存放周期的要求。 2.制梁场应有坚实的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梁片存放时应支垫牢固,不得倾斜,并设置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 3.成品、半成品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4规定。 53 4.其他要求同5.2.6~1、2、3、5。 6.2.7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预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时,应有防止划伤手脚的措施。 2.钢绞线穿束后,梁端应设围栏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3.预应力筋张拉或放松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操作油泵、管道压浆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正面,应戴防护眼镜。 6.2.8钢筋车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钢筋进料、存储、下料、成形流水线生产车间。 2.修建组合箱梁底、腹板钢筋和面层的绑扎胎型'.确保箱梁钢筋位置和外形尺寸准确无误。 3.设计合理的吊架,保证预绑扎好的钢筋骨架在吊装时不变形。 6.2.9库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立专门的锚具库房,库房内要保持绝对干燥、清洁。锚具分类存放,有专人负责,进库、发料、库存账目清晰;出厂合格证、抽验合格证等质量证书齐全。 2.应设立专门的钢绞线库房,钢绞线要架空存放,有专人负责,进库、发料、库存账目清楚;出厂合格证、抽验合格证等质量证书齐全。 3.内模液压设备车间应分为备件库和修理间二部分。备件库内备件用货架分类存放,库内整齐清洁,账目清晰,有专人负责;修理间工具摆放整齐,清洁无油污,禁止抽烟。 4.工具房应按专业工种配备,分为钢筋工工具房、模板工工具房、混凝土工工具房、管道压浆工工具房等。工具房内干燥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6.2.10搅拌站要求同本篇第5节。 6.2.11制梁台座、模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梁台座必须经过静载试验,确认不会发生不均匀沉降后方可使用。 2.组合箱梁的模板必须是专业钢结构生产厂家制造,板面的平整度、模板的整体性、刚度、强度及结构尺寸满足组合箱梁的设计和模板周转次数的要求。应经现场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3.组合箱梁内模板的收放应使用液压系统,内模两侧翼张开后外部尺寸由丝扛保证。 6.2.12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采用自动化搅拌站集中搅拌,配合比必须经监理站专业工程师审批后才能使用,悬挂施工配合比标识牌。配合比标识牌应符合5.2.8要求。 2.所有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在监理见证取样或随机抽样自检、各项指标检 54 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混凝土采用罐车运输。灌注采用混凝土泵、布料杆系统。 4.混凝土的振捣采用附着式和插入式振捣器,确保混凝土密实。 5.组合箱梁顶面层宜采用振动梁进行振捣收浆。 6.2.13试验室要求同本篇第7节。 6.2.14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1.2.8。 6.2.15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1、铁识6要求。 2.预制厂场地应及时冲洗、清扫,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场内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满足各种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 3.预制成品存放区场地及养生平台应平整夯实,应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不得设在低洼易积水地带,并应满足汛期防洪的要求。 4.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5.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 2523)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测。 6.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成方可继续。 8.预制厂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植被或土地复垦。 7试验 室 7.1 基本要求 7.1.1 工地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试验室,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 7.1.2应在试验室的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等。 7.1.3试验室安装完成,需经地方计量认证部门对各类检测设备进行标定。完 55 成自检、开始运作前,需经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验收并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 7.1.4试验室检验项目不得超过验收时提报的检验范围。对不能试验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试验的,应选择项目管理机构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 7.1.5试验室一般分水泥检验室、力学试验室、土工试验室、标养室、样品室和办公室。设置专门的材料堆放场所。 7.1.6试验室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7.1.7试验用有毒有害液体,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7.1.8试验室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室内环境经常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7.2 检查要点 7.2.1 授权委托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等明示标志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 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 5、7、9和铁指5要求。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置提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示1、2要求。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 O要求。 7.2.2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一般情况下,水泥检验室不小于20m2,标准养护室不小于40m2,办公用房不小于40m2。水泥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7.2.3试验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根据工程任务特点进行职责的合理划分。 7.2.4试验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验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制作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规定,设备标示牌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 3规定。 2.试验人员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标定、检查。 7.2.5试验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室温度控制1 8~C~2 2~C,相对湿度大于5 O%(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 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9 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 56 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别养护。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2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9 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1 0~20mm,表面保持潮湿,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去湿机。 (2)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储存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7.2.6试验样品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部分样品在检测后应予保留,以备复查核实,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试验室负责人报告。 2.应配备专门的样品间或样品柜(架)来贮存样品。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符合样品储存要求卫生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3.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7.2.7试验资料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验资料应根据内业资料管理要求,分类收集整理,目录编写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2.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 7.2.8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2.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57 8材料加工场 8.1 基本要求 8.1.1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减少进入现场的二次搬运量,同时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8.1.2应实行封闭管理,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材料加工场在条件允许的时候,应搭设操作间(棚)。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道路应作硬化处理。金属结构、锻工、机修等车间,应布置在一起,协调工作。 8.1.3场内加工棚采用轻钢结构搭设,可根据需要设围墙或围栏防护。 8.1.4场内施工用电应规范管理,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置,加设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8.1.5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作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8.1.6场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要求。 8.2检查要点 8.2.1 预制厂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 7、28、2 9要求;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 58 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要求。 8.2.2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1、铁警3要求。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7要求。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8要求。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9和铁识 8、9要求。加工场出人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禁1 5、16和铁警18要求。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警1要求。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警4要求。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示1、2要求。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6要求。 8.2.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3、铁识1和铁识2要求。 8.2.4机械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3要求,机械设备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3规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 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 4.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5.施工现场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检查。 8.2.5木材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完毕后及时关闭设备(机械),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2.木材加工时应有降尘措施,对操作时产生的锯末、刨花应及时清运,保持工 59 作面的清洁。可重复利用的木料经处理后分类码放,合理使用,节约资源。 3.操作木工机械应严格控制每班次作业时间,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但不得戴手套。 4.木工加工场严禁将火源带人,木工区不得吸烟,木工棚应采用防火材料搭设,现场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大型木材厂应配置消防水源和相应的消防设施。 8.2.6金属材料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加工厂的布置宜采用集中加工布置方式。金属加工工作台应稳固,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 2.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3.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4.钢筋进行防腐处理时,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5.在寒冷地区,钢筋冬季焊接时应有防雨雪、防风、防寒的措施。 8.2.7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检查要点: 1.钢筋应垫高堆放,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2.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 3.已经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编号堆放,在旁边设置钢筋加工标识牌,标明其型号、规格、长度、编号等参数,防止用错。 4.成品、半成品标识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 4规定。 8.2.8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1.2.8。 8.2.9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材料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将加工厂设于场地下风向。 2.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60 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9.1 基本要求 9.1.1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应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应靠近拌和站放置。 、 9.1.2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9.1.3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设置标识牌。 9.1.4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要考虑吊装顺序,力求直接装卸就位。 9.1.5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9.1.6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或试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9.1.7贵重物资、装备器材要存入库内。 9.1.8场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要求。 9.2 检查要点 9.2.1 存放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施工平面布置图、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明示标志。施工平面布置图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8要求;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要求。 9.2.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处所应设置材料分区明示标志和材料标识牌。分区明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6要求;原材料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 5要求;成品、半成品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4要求。 9.2.3材料存放的防护应符合表9.2.3要求。 表9.2.3材料存放防护要求 材料种类 炸药、雷管、导爆锁 拌合站用砂石料 水泥、生石灰、粉煤灰 防水 T T T 防火 T T 遮阳 T T 隔潮 T 保温 T 61 防水板、无纺布 钢筋 油料、沥青 T T T T 注:T为必设项目 9.2.4水泥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袋装水泥按厂家、品种、批号、标号堆垛,底层离开地面30cm,堆高不超过1 O包,离墙保持20~30cm空隙。 2.散装水泥应储存于密封良好,能确保上进下出的罐体中。夏季高温施工时,应在罐体设置降温设施。 9.2.5骨料存放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正式工程的砂石料应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分料仓应砌筑墙体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坡度,不得积水。 2.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3.石料存放场骨料清洗区应设置单向流水坡;上料通道应结合拌和站配料机设备参数进行平面和坡度设置。 4.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9.2.6金属材料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垫放。 2.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略高。 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 9.2.7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 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易腐蚀性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 3.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7要 62 求。 4.易于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5.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 9.2.8周转料具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转料具的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 2.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 9.2.9装配式构件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 2.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等采用合理放置方式,保持稳定。 3.构件堆放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垫木位置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 4.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 定性而定。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且各层垫木应在同一竖直线上。 9.2.10 临时用电要求同1.2.8。 1 0库 房 10.1 基本要求 10.1.1库房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利用永久性仓库,布置地点应位于平坦、宽敞、交通方便之处,距各使用地点综合距离较近,还应考虑材料运入方式及遵循安全技术和防火规定。 10.1.2库房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 10.1.3油库、氧气库和电石库、爆破物品库等危险品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档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并在拟建工程的下风方向。电石库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0.1.4钢筋木材库房应布置在其加工厂附近。 10.1.5库房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3 10.1.6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应牢靠,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修理。 10.2检查要点 10.2.1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17、19、28要求。 10.2.2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6要求。各种材料库房内应设置的材料标识牌,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识15要求。易燃易爆处应设置禁止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7要求。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9和铁识 8、9要求。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示2要求。 10.2.3水泥、掺和料、外加剂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掺和料应采用库房储存。库房位置应地势较高,排水良好,屋顶不漏水。库房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水泥应架空、离墙存放,满足防潮要求。库房内应定期清理散灰。 2.库房宜设置进、出库门,确保水泥的正常循环使用。根据面积和出人口布置水泥垛的位置和顺序,确保水泥先进先发。 3.袋装水泥参9.2.4—1。 . 4.外加剂库房应和水泥库房分开设置,标识明显。液态外加剂分罐存放,粉状外加剂库房建设可参照水泥库房要求。 10.2.4火工品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 2.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贮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m。库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4.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存量不准超过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O.3m,垫高不小于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5.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库外,看守房位置、高度,以能嘹望全库和周 围情况为准。 10.2.5危险品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1 Om,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3.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10.2.6油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库应严格制订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定消防预案,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65 11施工便道 11.1基本要求 11.1.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应符合现行铁路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11.1.2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和桥梁。桥梁施工便道宜建在永久用地范围内。 11.1.3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次(引)入线,施工主干道线尽可能地靠近管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 11.1.4应尽量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便道干线不宜占用路基,特殊地段必要时可考虑短期占用路基,但应采取临时过渡性措施,尽量缓解干扰。 11.1.5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 11.1.6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11.2检查要点 11.2.1 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1 5要求。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明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 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警17要求。道路危险段设置的“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告标牌,可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5要求。 11.2.2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应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 66 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在便道的施工现场侧设置里程标和半公里标;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设置便桥标识牌。 11.2.3施工便道可参照下列要求: 1.平原地段便道主干道采用双车道,引入线采用单车道,路面宽度一般为5.5m和3.5m;引入线每200~300m设一会车道;施工便道平面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纵坡不大于1.2%,连续坡长不大于l OOm;竖曲线最小半径:凸形为300m,凹形为l OOm;设计行车速度不小于35km/h。 2.山区地段便道宽度干线地段宽4.5m.,引入线一般地段3.5m;每300m设会车道一处,宽6.5m;视线不良地段不大于200m设一处;一般最小曲线半径20m,极困难条件下为1 5m;最大坡度:一般情况下为8%,极困难条件下为1 0%。 3.平原地段便道底基层为片石(或三七灰土),面层为混凝土、泥结碎石、砂石等结构,在软土或水田地带,基底抛填片石或用三七灰土换填处理并做必要的防护。山区地段便道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出场的便道200m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4.施工便道应设单侧排水沟,沟底宽和深度不小于30cm,排水畅通。 5.便道路面应保持道路直顺、干净、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不积水。 6.直线地段做成2%人字形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道路的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O.5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7.与国道、省道相接的50m采用C15、15cm厚混凝土硬化过渡,其他地段采用碎砖、炉渣、矿渣、石灰改良土、山皮土碾压路面,做好原地面处理,地质软弱地段基底作片石挤淤或换填处理,保证基础稳固;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O.2~0.3m;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挂线整理直顺,必要时采用浆砌水沟或防护,坡脚附近严禁积水,严禁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 11.2.4施工便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其承载负荷满足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为防止水流冲刷,宜于桥台上游回填部分钢筋片石笼。 . 2.便桥基础必须落到稳定坚实的基岩上,可采用浆砌片石或混凝土墩台。 3.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面设1.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4.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 67 11.2.5 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一审批一制作一安装一验收一投入使用’’的程序。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需地方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应组织鉴定。设计应实行分级审批,经审批 签发后,方可进行制作。未经设计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的大型临时设施,不得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 11.2.6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时清扫,定时洒水抑尘。 2.有条件的工程要求选择混凝土路面,以减少扬尘以及对周边农作物等的影响。 1 2办公生活区 68 12.1 基本要点 12.1.1 办公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分开设置,采取相应的分隔措施并保证安全距离。 12.1.2 办公生活区宜采取封闭式管理,应有围墙和大门,出入口处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12.1.3 办公生活区房屋应结构牢固,通风、采光良好,装修标准得当,规模适度。室内地坪应进行硬化,室外场地进行适度美化和绿化且排水通畅。 12.1.4办公生活区应设置相关企业标识。各种宣传标语应醒目,区内空地宜设立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等。 12.1.5 做好房屋内的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牌,夏季应有防止蚊蝇的措施,冬季应有防煤气中毒及炉火管理的规定。 12.1.6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应按规定处理,保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12.2检查要点 12.2.1办公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1.采用拼装式活动房屋的,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 O.5m高的墙裙,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不小于3%。周围有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2.办公区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等要求,屋顶采用“人字式”双面排水,砖混结构墙体 下部设0.5m高墙裙。 3.办公区“五牌一图’’要求参1.2.1。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等制作和安装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9要求。宣传栏可含光荣榜、劳动竞赛、卫生评比等内容。 宣传标语重点是企业文化和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等宣传。 4.办公室门口应设400mm X 200mm铭牌。岗位职责、有关制度图表上墙,制作和安装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 5.会议室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30m2,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张贴组织机构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项目 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6.活动室(学习室)配备必要的活动(学习)设施,应悬挂各项活动(学习)制度,制作和安装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 12.2.2生活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宿舍单层铺不低于4m2/人;双层铺不低于3m2/人;锅炉房不低于10~ 69 40m2。 2.生活区内员工宿舍、食堂、锅炉房、浴室、文体活动室、厕所等应设施齐全,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 3.生活区内张挂包括公共生活区、住宿生活区、饮食生活区等区域在内的“卫生责任区公示牌’’和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经常保持卫生清洁。标志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4.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宿舍室内的净高、通道宽度、人均面积、人数等应符合相关规定,禁止通铺或钢管搭设上下床铺。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 (2)宿舍应制定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轮流负责或安排专人管理。标志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 (3)每人设有生活专用组合柜,生活用品、床铺、储物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无私拉乱接现象。 (4)宿舍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有专人清扫。 5.食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食堂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标志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参《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附录B7要求。 (2)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卫生许可证原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应上墙张贴。 . (3)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食堂应设置的制作间、储藏间.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帖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4)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应生熟分开。 (5)食堂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 (6)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度应有降温防暑措施,如绿豆汤、茶水等: 6.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厕所大小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2)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蹲坑间设置隔板。 (3)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7.盥洗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70 (1)盥洗设施应满足现场人员使用需要,并采用节水龙头。 (2)淋浴房配有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数量,并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3)盥洗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过程第四篇 控 制 标 准化71 1 检查计划 1.0.1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建设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月度标准化工地检查计划,拟定的检查计划应分专业,包括检查工点、检查项目、检查人员,同时应结合每月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次月度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1.0.2 月度检查计划应由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合,并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现场的检查工作,月度检查计划应报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0.3月度检查计划制定应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分级管理,重点工地应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不得少于1次,其他检查组织应不低于本篇所规定的人员结构、频次。 1.0.4监理单位的检查可纳入到项目管理机构的检查之中,与管理机构的检查一并进行,也可根据各个管理机构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单独进行各项检查,但其检测频率不得低于管理机构的检查频率。 72 2 路基工程 2.1 检查小组 73 2.1.1 路基工程检查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具体对工地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2.1 检查人员应包括: 1.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专业监理工程师 3.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安全、质量员 2.2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2.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2.2.1要求进行。 表2.2.1 路基工程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1 2 检查项 检查内容 检查频率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安质每月1次 五牌一图 全生产牌、 作业人员1.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安质每月1次 进场 2.安全监察人员按规定佩戴袖标(牌) 工程师每周1次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 到“五个一” 安全操作规程) 维护、保养记录 挥监控作业;安全隔离设施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探沟探测,管线迁移及时 2.测量专项方案、桩位埋设 4.各类桩基地面孔口防护、桩机作业过程 1.设置沉降观测,定期测量,记录完整 安质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 2.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 3 施工机械 3.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工程师每周1次 4.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专人指 4 基底处理 3.爆破作业手续齐全、专人防护 2.各个阶段明显分区,“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里安质每月1次 3.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填筑的路基被水浸泡 4.外观质量 5 路基填筑 程桩清晰、准确 74 工 施工 1.桥台后和横向结构物后2m范围内及横向结构物的顶部 填土厚度 2.防止水浸泡、随时整修 3.施工前路基变形稳定 1.各工序间的衔接 3.防止路基污染,成品保护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或网栅围栏 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6 过渡段施小于1m时,应使用小型机械夯实 7 相关工程2.与路基同步施工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 8 临时用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必须采用阱S接零保护系安质每月1次 5.电力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有照明设施 1.有防止大气、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 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时,应进行监测 4.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符合要求 5.取土场的设置和处理满足要求 6.弃土堆放处标志设置和处理措施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2.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 9 文明施工 3.粉状材料施工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75 3 桥涵工程 3.1 检查小组 3.1.1 桥涵工程检查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具体对工地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3.1 检查人员应包括: 1.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专业监理工程师 3.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安全、质量员 3.2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3.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4.2.1要求进行。 表4.2.1 桥涵工程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 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频率 次 安质每月1次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安质每月11.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2.安全监察人员按规定佩戴袖标(牌) 1.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单位资质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到场把关 2.转场、施工方案审查,相关人员到场把关 3.打桩机、钻孔、搅拌机、旋喷桩安装和使用符合要求 4.起重机、卷扬机、气瓶使用符合规定 5.大型机械施工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机械设备标识牌符合规定 6.使用机械设备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制作要求和安装符合规定 7.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场站出人口及工点路口处设置警示标符合规定 1 五牌一图 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符合规定 2 进场 3 施工机械 8.机械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9.各类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 10.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规范作业 11.运输车辆防护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 12.使用提升架运送石料有专人指挥和操作 1 3.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76 1.作业区域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2.孔口无杂物及重车通过 3.基桩地面孔口四周搭设防护围栏并设置围栏和警告、警示标志,并符合规定 安质每月24.作业人员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5.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并采取措施 6.井孔内搭设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 1.钻机安装、护筒埋设符合要求 2.钢筋笼加工方法、形式符合要求 3.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符合规定 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 4 挖孔桩 5 钻孔桩 1.作业区警示牌布置符合要求,正在使用的沉桩机械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 安全规定公示牌 安质每月2 6 沉桩基础 2.打桩机的移动轨道应铺设平顺,轨距准确,轨道钉牢,轨道端部应设止轮器 次 3.起吊沉桩或桩锤、震动打桩、桩机作业或移动安全防护符合要求 1.操作人员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2.采用人工挖掘下沉应有充足的照明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7 沉井施工 3.各室均必须备有悬挂钢梯及安全绳 4.有专人在沉井外观察和指挥 1.基坑顶面应做好防、排水设施,排水措施有效 2.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作好安全防护 3.坑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8 基坑施工 4.有动载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5.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施工应设立护栏,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6.防护栏设置、挂设安全警告标志符合规定 7.光线不足应设置足够照明 1.模板安装、模板拆除符合要求,悬挂警示标志按规定设置且专人监护 2.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板工程有验收手续 9 模板工程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 10 脚手架工程 4.高空作业处所措施有效 1.安装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材质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坚固平实,应按规定设置各项连接 3.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堆放均匀 4.作业平台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栏杆及梯步防护措施具体可行 77 满堂支架1.基础和结构符合要求;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 2.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 3.架空移动支架架设混凝土梁要符合要求 安质每月2 1 法施工 1 预应力混4.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加载的顺序和重量等满足要求 次 5.临时支架坚实牢固,四周防护栏符合要求 工程师每周1次 1.挂篮进场调试、组拼专人统一指挥;调试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灌注混凝 土前,应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2.挂篮的悬挂系统绝缘处理符合要求 3.零号块工作平台边缘处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4.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坚韧可靠,行走滑道符合要求 5.连续梁合龙前梁上荷载按照要求进行清理 6.挂篮临边防护应符合要求 1.移动模架的“工厂化\"管理符合要求 安质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1 凝土连续2 梁悬臂灌 注 13 移动支(模)2.模架拼装过程设专人全过程监控,拼装完成后对安全性能全面检查和验收 架法架设预应力混凝土梁 3.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墩必须牢固 4.机械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齐全 5.支架平台及人行道、栏杆按要求设置各类警示标志 6.上下移动模架的爬梯应安装稳固,防坠落标志符合规定 7.模架跨越道路无法封道施工悬挂限高、限速、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道路安质每月2口防护 8.预应力张拉区标志明显 , 9.当风力达到6级时,无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10.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次 工程师每周1次 78 14 15 16 1.设专人统一指挥、巡视 提、运、架2.架梁机械通过型式试验 梁 3.作业前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全面检查 4.提梁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运梁车通道、速度等应满足运架梁荷载要求 6.预制箱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应停止其他施工作业,设置运梁车运行标线、 标志、警示标牌 7.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派专人值班巡视 8.提运架设备的醒目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9.架梁吊机四周设置防护栏杆、上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10.夜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安质每月3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3次 1.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封闭防护要有专项方案,封闭防护必须可靠 牢固 跨公路、铁2.应设置桥下限高架和防撞设备,高速公路设置减速信号 路 桥梁 3.施工期间应设置防护棚架和防护网 4.改建和还建公路桥开通前,铁路路基、桥梁和隧道在建中,不得通过非施工工程师每周1次 车辆 1.作业场所人员步行上下专用通道封闭防护 2.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 3.操作平台安全防护 4.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器材。在通航或禁航河道设置警示标识信号,水 桥梁水上、下障碍物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夜间警示灯 高 空施工 桥台排水及防护工5.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设置隔离棚挡,并安质每月2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6.施工时间较短的临时工点设置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 7.固定作业区防护采用铁丝网或网栅防护、安全警示标志 8.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砌体施工吊运砌筑材料安全防护应符合要求 2.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防止石头翻滚砸伤人员 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工程师每月1次 1 7 程施工 79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1 临时用电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8 5.电力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有照明设施 1.桩基施工泥浆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2.设置防护栏 3.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安质每月1处理达标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4.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设施场所 6.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次 工程师每周1次 1 9 文明施工 5.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 4 隧道工程 4.1 检查小组 4.1.1 隧道工程检查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具体对工地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4.1 检查人员应包括: 1.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专业监理工程师 3.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安全、质量员 4.2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4.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4.2.1要求进行。 表4.2.1 隧道工程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示牌 1 检查频率 1.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 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安质每月1次 置符合规定 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进洞人员登洞口设专人进行进出洞人员登记 2 记 80 作业人员进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 2.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安质每月1次 场 3 工程师每周1次 与作业 3.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规定 各类车辆应处于完好状态,在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安质每月3次 车辆 段应设置 工程师每周1次 4 机械 1.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支护或衬砌作业地段停放设 设备 施备处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架设红色警示灯 安质每月1次 2.使用中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工程师每周1次 工 设公示牌和警示牌 5 6 7 8 备 1.临时施工便道、线路、供水管路、供风、供水、供电、 混凝土生产等设备与设施 2.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 3.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的安全距离 4.洞口绿化 1.洞内道路通畅 安质和工程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洞口施工 2.台架、工作平台、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 作业时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宜派专 人防护 子面 4.进出口相向开挖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5.有轨运输专人维修和养护 6.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 7.照明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 安质每月3次 3.仰拱衬砌与掌子面的距离;Ⅳ级、V级围岩支护紧跟掌工程师每周1次 洞内施工 辅助坑道施1.辅助坑道入口的选择应考虑防洪要求 工 2.主要设备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 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或音响等信号规定 安质和工程工程师每周1次 3.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机房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每月2次 81 1.临时用电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应编制临时用电施 工组织设计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设置明显 的禁止、警告标志 临时用电 9 10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安质每月2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次 工程师每周1次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 防雨措施 7.电器设备性能良好,铁壳开关箱接地 8.洞口夜间施工现场照明设施 1.现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到“三同时’’ 现场卫生状况良好。 3.隧道弃砟处理符合规定 4.爆破施工后灭尘措施 5.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安质每月2次 工程师每周1次 2.零配件、边角料和水泥袋、包装纸箱等及时收集、清理, 文明施工 5营业线施工 5.1检查小组 5.1.1 营业线施工检查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具体对工地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5.1.2 检查人员应包括: 1.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封锁施工Ⅱ级及以上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III级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参加)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专业监理工程师。(Ⅰ级投标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3.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安全、质量员。(Ⅰ级投标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4.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监督人员 5.2 检查项目、内容和频率 5.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5.2.1要求进行 表5.2.1营业线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频率 82 1 2 施工 机械 场 与作业 1.正式职工带领进入施工现场 (牌)应符合规定 3.专职防护员作业前必须设好防护 长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长每月3次 工程师每周2次 作业人员进2.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安质、工程部 4.监理、项目部、架子队管理人员现场把关到位 标牌 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要求 1.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 现场 风绳、地锚桩、斜撑杆等定向加固措施并增加配重 管理 3.操作人员、现场把关人员应符合规定 4.自轮运转设备和轻型小车的使用符合规定 1.相关施工安全协议完备 2.路基施工必须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2.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固定的桥桩钻机、路基桩机应采取缆安质、工程部3.路基帮宽作业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设好明显的境界标识 3 安质、工程部路基施工 4.新老路基衔接面的台阶坡度、防护要符合规定 5·拆除老路基片石护坡、挡墙或在邻近营业线的堑坡上开挖避开长每月4次 雨季,并及时回填夯实 6.对施工范围内电杆、拉线按规定设好防护 7.由第三方做好营业线变形观测 1.必须按施工专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监督配合人员到位 2.基坑施工按施工方案落实支护、应急物资 3.加强拔除钢板桩时的现场控制,严防侵限 工程师每周2次 安质、工程部工程师每周2次 全过程 4 5 4.与既有营业线最外股钢轨外缘距离小于20m的管桩施工,长每月4次 5.加强桥涵顶进施工安全控制 6.圆形涵洞顶进前挖土长度要符合规定 7.落实便梁的防护管理 1.各级把关人员必须到位 2.地下管线、隐蔽设施探查清楚,施工准备到位 3.按规定进行施工登销记,驻站联络员驻行车室实行“制’’ 4.按规定设置防护 警示绳 6.施工封锁中应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7.施工完成确保无机具设备、材料侵限,达到列车放行条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定后方可准许销记开通线路 桥涵施工 按规定做好应力释放孔设置 封锁施工 5.按规定设置防护标牌,施工区段与行车区段间设置安全防护 83 6 一 4 电气化 重 点控制 1.不良天气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2.严格人员、机具设备作业安全控制 3.施工作业结束及时拆除临时接地 4.装卸作业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 地,在可能带电部位,设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 1.做好营业线施工次日施工计划编制上报 2.临近营业线地段、本线慢行或封锁多人集中作业时置醒目安全警戒桩、警戒线等标志 3.营业线施工防护设置符合要求;派设专职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全过程 安质、工程部工程师每周2次 铁路施工 5.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金属结构上施工需有接 营业线施工4.材料机具堆放牢固,不得侵限 停止任何作业 6.做好地下管线等隐蔽设备的探查、防护 7.沿线路路肩开挖电缆沟槽保证既有路基稳定,尽量避开雨季施工 8.接触网基坑开挖前先设置临边防护 9.桥上施工、高空作业做好防护 10.禁止短路轨道电路 5.动车组连发时段、动车组和Z字头列车通过前10min,应长每月3次 6 搅拌站 6.1 检查小组 6.1.1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机构根据施工情况成立检查小组,对搅拌站进行检查 84 和验收,并对搅拌站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6.1.2 验收和检查人员应包括: 1.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安全)。 3.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安质,试验负责人。 6.2 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次 6.2.1 搅拌站第一次验收时的检查应根据表6.2.1要求进行。 表6.2.1 搅拌站第一次验收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人员资质、设备标定及能力 2.现场各类防护与作业流程标志、材料标牌清晰 安质部、监理单位分别组织验收 检查要求 1 前期验收 3.原材料堆放整齐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5.沉淀池等配套设施合理 1.站长/现场负责人 2.搅拌机司机/证书 安质、工程师检查验收 2 人员 3.施工单位负责人 4.施工单位实验员 5.生产人员总数 1.搅拌设备型号/能力(m3/h) 2.计量检定证书/有效期 3.定期自效记录 4.储灰罐:水泥(个)/储存量(m3);粉煤灰(个)/(m3);与搅拌能力的适应性 5.运输罐车(台)/总运量(m3/h),与灌注能力要求是否适应 6.设备运行情况 7.设备保养/情节情况 8.设备档案台帐 9.试验操作间情况 10.电脑是否专人输入 1.有无搅拌站运行记录 2.有无历次搅拌的配合比 安质、工程师检查验收 3 设备管理 4 操作及资料 3.有无使用单位的签认台帐 4.有无搅拌混凝土书面通知 5.如何控制搅拌时的用水量和搅拌时间,有无操作规程 85 6.每天开盘是否试机 1.目测砂的粗细级配、含泥量、小卵石含量有无超标 2.目测碎(卵)石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有无超标 3.碎石是否分级管理 4.粗细骨料是否堆放整齐 5.场地是否硬化 5 堆放及场地 6.道路是否平整 7.有无雨天泥泞,晴天尘土,路面积水 8.场地,路旁是否堆放杂物废料 9.原材料是否地磅计量 10.原材料台帐、进料批、检验批报告、报验等是否清楚,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11.标识牌是否设置、清楚 1.是否有较大的,美观的搅拌站介绍宣传牌 2.是否有质量,管理标准,条例,框图等内容 3.搅拌站噪音是否量测,有无噪音控制标准 4.冲洗设备废水如何排放,处理 5.员工宿舍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有无规定要求 6.员工休息、洗浴是否有保障 7.员工饮食有无卫生、消毒措施 安质、工程师检验 6 宣传与环保 工程师检查验收 6.2.2 搅拌站日常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6.2.2要求进行。 表6.2.2搅拌站日常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平面布置图等明显标志 2.出入口、拌合楼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3.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规定 4.配合比标识牌应符合规定 1.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检查 2.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各类机械应定期检查 检查要求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月2次 1 标志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2 施工机械 86 1.场地混凝土硬化处理 3 场地处理 2.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搅拌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散装水泥储存罐的数量,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情况 2.粗骨料按分级存放,粗、细骨料存放应分为合格区和4 原材料堆放 待检区,用隔墙隔开 3.设置明示标志应符合规定 4.轻型钢结构顶棚的安设情况 5.冬季和夏季施工措施 1.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经审批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禁止、警告5 施工用电 标志符合规定 4.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 5.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1.沉淀池和洗车区布设排水系统,标志符合要求 6 文明施工 2.场地内专人清扫、洒水,场地整洁 3.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4.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管理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87 7 预制厂 7.1 检查小组 7.1.1 预制厂开始生产前,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预制厂验收和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对预制厂的日常检查。施工单位应组织内部进行验收,合格后,将申请报告报验收小组和检查小组验收。 7.1.2 检查小组成员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试验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预制厂负责人,安质 7.2 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 7.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7.2.1要求进行。 表7.2.1预制厂检查内容及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88 1.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锅炉房入口处设置标志符合规定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月2次 1 标志 2.制梁场的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设置标志符合规定 3.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符合规定 1.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检查 2.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各类机械应定期检查 1.场地布置符合工厂化生产要求 2.办公、生活区、操作工的生活区区域功能分明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2 施工机械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3 预制厂布置 3.搅拌站、锅炉房远离办公生活房屋 4.变压器、电线设置符合规定 5.办公、生产房屋设置满足要求 1.存放区大小满足要求 成品、半成品2.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有防止梁体倾覆措施 3.原材料分仓堆放 4.支撑位置准确 5.生产标示清晰 1.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有防止划伤手脚的措施 2.钢绞线穿束后、张拉时梁端防护 3.操作油泵、管道压浆关闭阀门作业人员防护 4.建立钢筋进料、存储、下料、成型流水线生产车间 5.设计合理的吊架,保证预绑扎好的钢筋骨架在吊装时不变形的措施 1.锚具库房账目与管理 2.钢绞线库房账目与管理 3.内模液压设备车间账目与管理 4.工具房应管理 1.台座静载试验情况 2.箱梁的模板生产厂家制造与制梁检查情况 3.模板内模板液压系统检查 1.配合比审批、配合比标识牌符合要求 2.原材料合格 3.混凝土采用罐车运输、振捣情况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4 及原材料的堆放 安质每月3次,工程师每周1次 5 简支梁预制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3次,工程师每周1次 6 库房 7 制梁台座、模板 8 混凝土浇筑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 2.动力照明线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禁止、警告标志符合规定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9 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 5.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1.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排水系统标志符合要求 2.场地应及时冲洗、清扫,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成品存放区场地及养生平台平整夯实,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及时清洗机具与现场 5.噪声满足现行规定 6.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处理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管理 8.按设计要求和规定及时恢复植被或土地复垦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10 文明施工 90 8 试验室 8.1 检查小组 8.1.1 工地检查前,项目管理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对试验室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试验室日常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8.1.2 验收和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试验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试验室主任 8.2. 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 8.2.1 试验室第一次验收时的检查应根据表8.2.1要求进行 表8.2.1 试验室第一次验收检查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有成立试验室组织机构批文,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有母体授权书 2.办公生活 3.有组织框图、人员分工表,人员符合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1.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检查要求 安质部、监理单位分别组织验收 工程师检查 安质部、监理单位分别组织验收 工程师检查 安质部、监理单位分别组织验收 工程师检查 安质部、监理单位分别组织验收 工程师检查 1 组织机构设置 2 人员配置 2.主要人员实际在岗时间大于95% 3.人员变更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 1.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2. 应有试验检查资质等级证、计量认证证书、企业法人3 资质持证 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检查人员应持有职称证、毕业证、岗位证 4.持证率应达100% 1.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2.应有拟投入检测和试验设备一览表,监理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检定率100%,检定状态标识明显。保证运转正常 3.试验室平面布置得到项目管理单位认可 4 试验一起设备配置 91 1.试验室布局合理,标养室符合条件,水泥室有空调 安质部、监理单位分别组织验收 工程师检查 副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每月检查1次 检查要求 5 试验用房和试验环境 2.水泥室、力学室、土工室应分开设置 3.有专门的办公资料室和样品封存间 4.压碎的混凝土试件等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 1.试验报告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6 资料整理 2.资料收发登记清晰 3.各类制度完备,台帐清晰、准确 表8.2.2 试验室日常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授权委托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等符合规定 2.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置提示标志符合规定 4.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1.检测室的布局 2.水泥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配备温、湿度自控控制设备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月2次 1 标志 2 试验室布局 3 试验室人员 资格、职责划分 1.机械设备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4 试验设备 2.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各类试验设备定期检定、检查 1.水泥室温度控制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月2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月2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5 工作环境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 3.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 1.样品预留房屋设置和标示 2.样品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 3.易燃、易潮和有毒样品隔离存放,明显标记 1.分类收集整理,目录编写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6 样品管理 7 资料管理 2.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及时签认、归档 3.依据准确 92 8 文明检测 1.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2.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管理措施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9 材料加工厂 9.1 检查小组 9.1.1 施工单位安质部门在工程材料厂修建完成,要组织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对材料加工厂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1.2 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长,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 9.2. 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 9.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9.2.1要求进行 表9.2.1 材料加工厂检查内容及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场内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等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检查要求 1 标志 2.焊接、切割场所、木工加工区、安全通道、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易发生火灾场所禁止与警告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93 3.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分区标识牌的提示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4.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符合规定 1.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符合规定 2 机械加工设备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施工现场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检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完毕及时关闭设备,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离开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3 木材加工厂 2.木材加工厂应有降尘措施 3.操作木工机械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但不得戴手套 4.木材加工厂配置消防水源和相应消防设施 1.钢筋加工厂的位置 4 金属材料加工厂 2.钢筋吊装作业 3.人工断料安全防护 4.钢筋进行防腐处理、焊接时防护 1.钢筋应垫高堆放 2.钢绞线的存放 3.已经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堆放 4.成品、半成品标示牌符合规定 1.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禁止、警告标志符合规定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原材料及成5 品、半成品堆放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6 施工用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 5.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由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1.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材料加工场、存放场防护 2.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3.加工剩余短小材料或废料处理 4.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处理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7 文明施工 94 95 10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10.1 检查小组 10.1.1 施工单位安质部门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修建完成,要组织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对材料、构配件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1.2 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 10.2. 检查的项目、内容及频率 10.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10.2.1要求进行 表10.2.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检查内容及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防护要求 检查内容 各类材料的存放要求满足规定 1.袋装水泥存放及标志应符合规定 检查要求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1 2 水泥 2.散装水泥存放方式应符合规定,夏季高温施工时,应在罐体设置降温设施 1.砂石材料存放方式及分区标志符合规定 2.砂石料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符合规定 3.石料清洗区排水设置 4.片石堆放及防护 1.线材存放方式符合要求 2.型材存放措施满足要求 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措施得当 4.分区明示标志材料标识符合规定 1.存放场地通风良好 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存放方式 3 材料 骨料 4 金属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5 半成品、成品 3.板材、木材堆放点选择 4.材料储存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5.分区、成品、半成品标识牌符合规定 96 1.周转料具的存放符合要求 6 周转料具 2.木模板存放有可靠的防倾覆措施 3.材料标识符合规定 1.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 7 装配式构件 2.堆放构件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放置 3.构件堆放方式符合要求 4.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方法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11 库房 11.1 检查小组 11.1.1 施工单位安质部门在库房修建完成,要组织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对库房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1.2 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师 监理单位: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 11.2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11.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11.2.1要求进行 表11.2.1库房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牌符合规定 2.各分区标识牌、消防器材提示标志、材料库房材料标识符合规定 3.易燃易爆处所设置的禁止标志、氧气与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1.应采用库房储存,库房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水泥应架水泥、材料 3 空、离墙存放,满足防潮要求 3.袋装水泥存放符合要求 外加剂 库房应和水泥库房分开设置,标识明显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97 检查要求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1 标示牌 2 掺和料 2.库房设置进、出库门,确保水泥的正常循环使用 1.仓库经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 2.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 火工品 3.库房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要求 4.火工品库房应有专人值守 5.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设置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 5 危险品 2.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存放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3.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1.制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隔离措施 6 油库 3.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符合规定 4.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定明确的报警信号,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 安质每月2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安质每月1次,工程师每周1次 12 施工便道 12.1 检查小组 12.1.1 施工单位安质部门在施工便道修建完成,要组织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对施工便道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1.2 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师 监理单位: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 12.2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12.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12.2.1要求进行 表12.2.1施工便道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频率 98 1 2 1.施工便道便桥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符合规定 示标牌符合规定 3.跨越(临近)道路施工设置的警告标牌符合规定 5.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标识牌符合要求 1.平原地段便道设置符合要求 2.山区地段便道设置符合要求 安质每月1次 次 安质每月1工程师每周1次 2.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设置的明 标志牌 4.道路危险段设置的“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告标牌符合要求 工程师每周13.平原地段便道底基层为片石(或三七灰土),面层为混凝土、泥结次 4.山区地段便道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防护方式 5.便道路面表面质量、排水情况 6.与国道、省道相接处理 施工便道 碎石、砂石等结构,在软土或水田地带防护方法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其承载负荷满足施工车辆通 行的需要 2.便桥基础必须落到稳定坚实的基岩上,可采用浆砌片石或混凝安质每月1次 施工便桥 土墩台 3 4 3.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面设栏杆扶手、栏杆颜色工程师每周1标准统一 4.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符合要求 1.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时清扫,定时洒水抑尘 作 物等的影响 次 安质每月1工程师每周1次 文明施工 2.有条件的工程要求选择混凝土路面,以减少扬尘以及对周边农次 99 13办公生活区 13.1.检查小组 13.1.1 在生活用房与办公区建造前,施工单位应将生活用房与工棚的整体建设计划与平面布置图书面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会同项目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开始建造。建造完成,施工单位安质部门要组织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管理机构会通监理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对安全防护、宣传标语、职工文化生活等进行检查。 13.1.2 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包括: 项目管理机构:安质、工程、工程师 监理单位: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程师 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 13.2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 13.2.1 检查项目、内容及频率应根据表13.2.1要求进行 表13.2.1施工便道检查内容与频率 序号 1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采用拼装式活动房屋的应符合要求 2.办公区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要求 3.办公区“五牌一图”布置 4.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等符合规定 检查频率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办公区管理 5.宣传栏设置 规定 7.会议室布置 8.活动室设置符合规定 6.办公室门口铭牌、岗位职责、有关制度图表符合 100 2 生活区管理 1.员工宿舍、食堂、锅炉房、浴室、文体活动室、 厕所等应设施齐全,环 境清洁 2.生活区内公示牌和卫生管理制度符合规定 3.宿舍应符合要求 4.食堂应符合要求 5.厕所应符合要求 6.盥洗间应符合要求 7.锅炉房应符合要求 安质每月1次 工程师每周1次 1 4问题的闭环管理 14.1施工单位检查 14.1.1 施工单位检查小组成员在对工地完成检查后,应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并经工地负责 人签认后,存档。 14.1.2 工地负责人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相 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限期整改完成。 14.1.3工地问题整改完成,施工单位检查小组成员要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签认 书面的检查意见,形成闭合环。 14.1.4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项目管理文件,领会建设管理要求,努力完善工地各项管理。 101 14.2监理单位检查 14.2.1 监理单位是项目管理机构职能的延伸,对工地建设阶段代表项目管理机构实施监督。 14.2.2监理单位要根据监理规范和检查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现场的巡视和检查,注重对标准 化工地建设规模、施工质量、安全风险的检查和督导。 14.2.3监理单位对工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安质部门,形成书面的检查 意见经施工单位安质部门相关人员签认后,交其具体整改,并负责监督落实。 14.2.4施工单位安质部门负责人员要根据监理单位的检查记录,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 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责任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或处理,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上报监理单位。 14.2.5监理单位审查问题原因、责任人处理、整改措施及预防措施,认为可行时,签认整改报 告,交工地负责人具体实施。 14.2.6 问题整改完成,施工单位书面上报整改结果,监理单位应及时安排专业监理人员对问 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合。 14.3项目管理机构检查 14.3.1项目管理机构在对工地检查时,应对照检查标准和铁道部、铁路局关于工地管 102 理的有 关要求进行。 14.3.2管理机构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质部门, 并填写检查通知单(表14.3.2),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14.3.3 施工单位安质部门要针对整改通知单中的问题与要求,及时向分管负责人进行汇报, 立即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和布置。 14.3.4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对会议形成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在施 工单位完成整改后,检查各个问题的最终落实效果。符合要求后,签认书面材料,报项目管理 机构检查小组成员进一步核查。 14.3.5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题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建立问题库,对问题进行归纳、统计, 定期进行分析,制定可行的应对措施和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防止通病、类似问题的多次发生。 表14.3.2标准化工地检查通知单 号 是否落实及序号 检查工点 检查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有关要求 复查人签字 103 1 2 3 检查人签字: 日期: 14.3.6 对工程检查问题整改完成,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各单位要将检查形成的资料分别按各自规定进行存档复查。 14.3.7 项目管理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中日常检查要求,进行处理。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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