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体灌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坝体灌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第1节施工安全用品及设施配置
6.1.1 按照国家劳动保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安全靴、护目镜、面罩、雨衣、工作服、手灯、水鞋和安全带等。按照有关的劳动保的规定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6.1.2 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技术规范的规定。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地下工程照明用电应遵守SDJ212-83 第10.3.3 条的规定。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最低照明度应符合表6-1 的规定。
6.1.3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
6.1.4 在施工区内设置必须的信号装置,包括:①标准道路信号;② 报警信号;③危险信号;④控制信号;⑤安全信号;⑥指示信号。
6.1.5 施工现场须配备适量的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如手套、护目镜、呼吸面罩、安全靴、安全网罩,灭火器、火警装置、紧急救援设备等装备,同时包括水上作业时救援溺水的设施。
6.1.6 施工设备、设施及各种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最低照明度表表6-1
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 1x(勒克司)
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
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 3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 4地弄和一般地下作业区110 5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110 6一般施工辅助工厂110 7特殊的维修车间200
第2节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措施
6.2.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施工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规程,配带(戴)专门的劳动保护用品。
6.2.2 工地内不得饮用可能影响判断力的酒、饮品,任何正受这些物品影响的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工地范围。
6.2.3 在工地定期进行预防事故及施工安全管理的训练。
6.2.4 有害气体的控制;在地下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应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一旦发现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监理。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监理同意后,方可复工。
6.2.5 大型回转机械作业时,不得有任何人员在机械的回转范围内; 起重机械作业时,须在合格的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驾驶人员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吊臂下严禁站人。
6.2.6 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电缆和供、排水管等必须查明走向,并树立明显的标志。
6.2.7 物资的堆放应稳固,捆扎牢靠,防止倾斜和倒塌,所有水泥及时运回仓库内存放,
易燃物品还应配备灭火器材。
6.2.8 工程的施工应严格遵循规范的要求,确实执行施工安全计划, 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避免塌方,坠物等险情。
6.2.9 进行气割、电焊作业时,场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清理,作业完成后,要将火种完全熄灭,做到工完场清。 第3节夜间施工保障措施
6.3.1 正常夜班为晚上6 时30 分至12 时00 分。所有班组要统一夜班作业时间,以免过度劳累造成安全事故,工人禁止日夜连续作业。 6.3.2 特殊工序不得在夜间施工。
6.3.3 由专门电工负责夜间加班的电工作业,加班前提前15min 布置好照明设施,其照度必须满足操作要求。
6.3.4 项目部管理层每晚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情。
6.3.5 加强材料保管措施,门卫须24 小时值班,对夜间携带物品出门者要予以制止。 6.3.6 保证工人的夜餐供应。
6.3.7 严格监督文明施工,夜间不得随地大小便。 第4节现场安全、保卫
6.4.1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6.4.2 施工现场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做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登记手续,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工地实施警卫,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
6.4.3 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配备保安装备,穿统一制服,确保工地治安达到当地安全规定的要求。
6.4.4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标明相片、姓名、单位、工种或职务,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6.4.5 现场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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