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中然后问题的探讨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它单位等要素。这些要素各有自己的特性、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活动的目标,这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也相互制约。为了使这些要素能够有秩序地组成有特定功能和共同活动目标的统一体,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主体来进行组织和协调,这个主体就是监理单位派驻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好各参建方的关系,创造一个既和谐又顺畅的施工环境,可以说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加强了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有机的、密切的联系,有利于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减少扯皮,提高工作效率;更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基本保障。对此,我们每一个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有充分的认识,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组织协调的能力,更好地为工程项目服务。
一、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概述 (一)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概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指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监理人员所进行的系统内部(项目监理机构)协调与系统外部的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系统近外层协调和系统远外层协调,系统近外层是指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系统远外层则是指建设单位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二)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目的
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一定的形式和方法,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进行协调,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以便理顺各种关系,使工程建设处于良好、顺畅的运行状态,实现所监理的项目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就内部的协调而言,主要有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和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就外部而言,主要有与建设单位的协调,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協调,与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内部协调的工作要简单容易一些,其一,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合理安排各个专业监理人员,各层级人员合理搭配,发挥个人专长,做到人尽其才。要制订明确的岗位职责,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适当授权,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职责分明,各施其责。其二,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至关重要,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分为若干个专业组,每一个专业组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为了有条不紊地进行监理工作,应该在目标分解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和相应的管理部门,事先确定好各个部门在监理工作中的相互之间关系,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团结一致完成监理任务。
相对于内部协调来讲,外部的协调工作就复杂困难的多,本文重点就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外部协调工作。由于参建单位多,人员复杂,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关系,主要表现为工程的承发包关系,材料供求关系、外部协作关系、法律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关系。需要协调的关系涉及面广,层次多,关系繁杂;协调起来最棘手,困难多,扯皮多,不确定因素多。尤其是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难度最大,是监理项目机构外部协调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对待,谨慎处理,切不可掉以轻心。
二、组织协调的方法 (一)监理汇报
建立项目的监理汇报制度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方法,可以使工程实施处于透明的可监控状态。施工单位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结构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同时提交下一阶段的工程实施计划.项目监理结构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好工程的进度与质量,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意见并给予施工单位正确、及时的指令,以此建立项目各方密切的联络,保证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向前推进。项目监理机构据此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监理过程中有关对项目实施的控制和管理信息。监理报告主要有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阶段性总结、书面通知回复等。
(二)会议协调
会议协调是建设工程监理中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包括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把项目有关各方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召集在一起,解决建设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会议不仅可以使得项目建设有关信息有效传递,而且加强了各单位之间的有机联系。一个成功的会议能成为鼓励项目组建立和加强对项目的期望、任务、关系和责任的工具,失败的会议会对一个项目产生有害的影响。召开会议目的就是参建各方汇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关系、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
监理会议、专题会议的参加单人员通常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有关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等;根据工程的需要还可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三)沟通
沟通对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建立是十分必要的,应鼓励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各方相互间和内部进行有效的沟通,利用人际关系沟通影响行为的杠杆,努力克服影响人际沟通的障碍。沟通是项目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沟通是保持项目顺利进行的润滑剂。
三、组织协调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公平是组织协调的原则
公平是指协调过程中要坚持性。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既要维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又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利。在行为举止上要保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的相关人员之间,既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各方面人员的友谊和合作,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而坚决的拒绝任何礼物、金钱、免费服务等,以保证行为的公平性。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都应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约定等,以科学分析的方法,严谨的态度解决问题。正确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公正无私地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人和事,维护参建各方的合理合法的利益,不以权压人,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理即是具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做到以理服人,使当事各方心服口服。
(二)知情是做好协调工作的基础要了解和熟悉有关各方主要管理人员的性格、爱好、工作方式、方法等。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各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做到心中有数,头脑清醒。要借助信息的发布、信息接收,及时掌握和跟踪各方
信息,应用正确的信息,在有限的时间内,有的放矢地协调好内外部关系。进行严格监督和科学控制,认真分折各方的情况,搞清来龙去脉,不可马虎从事。对出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恰当地协调好各方关系。
(三)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的素质和条件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相当重要,它包含了对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协调工作,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如下的素质和条件:
(1)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的技术水平外,还应当是一名懂管理、懂经济、懂法律的,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成为这方面的全才,这是做好协调工作应具备的素质。
(2)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尚有不规范之处,少数人的法律观念薄弱,社会上不正之风猖獗,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严格按照“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经营活动准则执业。
(3)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度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才干和综合能力的体现。面对种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形形色色的人员,如何理顺关系,找出经纬,分清主次是做好协调工作的根本。
(四)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
组织协调的方法很多,如对话、谈判、发文、督促、监督、召开会议、发布指令、进行咨询、提出建议、交流信息等。协调要注意原则性、灵活性、针对性、群众性。原则性是指监理人员办事公平,讲求科学、讲诚信、坚持原则。灵活性是指工作方法上和为人处事方面,要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灵活应用协调的各种方法。针对性是指协调要有针对性、有目的。群众性是指协调过程中注意走群众路线,让大家献计献策、群策群力,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与各方同舟共济,解决问题。
(五)处理好争议
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多,矛盾多,争议多,关系复杂,障碍多,争议自然就会很多,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争议和矛盾,是搞好协调的关键。这些争议有专业技术争议,权利、利益争议,建設目标争议,人与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等等。有争议非常正常,一点也不奇怪,监理人员可以通过争议的调查、暴
露矛盾,发现问题,获得信息。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使意见达到统一,化解矛盾。协调工作要注重效果,当争议不影响大局,应引导双方回避争议,互谦互让,形成利益互补,解决争议;当自己不可避免成为争议的对象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和对方争吵,更不要伤害对方的情感,否则会给协调带来困难。监理人员要采用情感、语言、接待、用权等艺术,搞好协调;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做到有利于协调的话多说,不利于协调的话不说、不传;多做说明,多做说服工作。
(六)利用权责体系进行组织协调
为了有效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经常利用各系统的权责体系来进行协调。权责体系中明确的划分出职责、权利范围。同等岗位职务赋予同等的权利,做到责任与权利相一致。一定的人在一定的岗位上担任一定的职务,这样就产生了与岗位职务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只有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才能使组织系统得以正常运行。
总之,组织协调工作不仅仅是一种管理行为,更是一门重要的管理艺术。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具备协调的本领,应具有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满足协调工作的需要。笔者的体会是:在与建设单位协调时,总监理工程师监应是调合剂,应当尊重建设单位,要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增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解,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事务性工作;在与施工单位协调时总监理工程师是润滑剂,有柔有刚,化解矛盾;在与其他参建单位协调上总监理工程师是镇静剂,虚心应对,配合默契;在监理内部协调上总监工程师是黏合剂,凝聚一班人,使这个团队富于向心力、感召力和战斗力,齐心协力,促进建设工程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周振华.浅谈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山西建筑,2011(2). 【2】孙万忠.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怎样组织协调工作.建材发展导向,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