³³³³³³铁道工程公司 ³³³³³³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
(轨道部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线路接轨站,起讫地点、里程,全长。 2、主要工程数量及技术标准
线名、全长、有效长、钢轨及轨枕配置标准、最大坡度、最小半径,道岔型号及类型,道床类型及厚度等。
3、其他与工程有关的情况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协议、纪要、委托书等
2、³³³工程施工设计及相关的配套图,主要包括: 《³³³线路平面图》 《³³³线路横断面图》 《³³³线路纵断面图》 3、变更设计文件
4、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规程、标准,主要有: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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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TB10302-96)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 《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铁办[2008]237号)
三、工期安排
1、施工总工期及其依据
(依据³³施工合同,总工期³³天) 2、分期、分段时间及其主要施工内容 3、影响铁路正常运输的施工计划(要点计划) (施工内容及影响范围、封锁时间和限速条件)
四、组织机构
1、指挥部 指挥长: 成员: 2、项目部 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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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五、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路基工程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并进行铺轨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轨道工程施工。轨道工程施工顺序为铺底碴、散布轨枕(硫磺锚固)、散布钢轨、连接线路、安装配件、上碴整道、整修交验。 分期、分段时间(位置)及其具体施工内容和方法 1、 2、 3、
六、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准备
1.1 按铺轨计划进度,落实钢轨、轨枕、钢轨配件和道碴来源。 1.2 核实线路中线测设贯通情况。确认曲线头尾、岔首岔尾、道口等特殊点位置。
1.3 检查各种电线路、临时建筑物等建筑限界。 1.4 检查桥头填土和临时施工岔线质量。
1.5 检查桥梁平面位置和桥下交通情况。必要时,提出维持桥下交通临时通行方案和铺轨采用便桥通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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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调查道口附近地形、地貌和车辆通行情况,并提出维持道路交通的临时措施。
1.7 调查沿线水源、电源情况,落实用水、用电计划。 1.8 选择卸料、堆存材料场地。
1.9 铺设再用轨轨道时,根据《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调查落实钢轨来源、数量、规格、伤损磨耗程度等。
1.10 分类垛码整修后的钢轨,并符合下列规定:
1.10.1 对不符合《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再用轨,作出明显标记后剔除,严禁混入使用。
1.10.2 逐根丈量钢轨长度,用白油漆在轨端头部上标明长
度偏差值。再用轨按同一级别、同一长度、磨耗程度相近的分别垛码。
1.10.3 存放钢轨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垛底承垫架空。场内
应有排水设施。各层钢轨之间,宜用旧钢轨支垫。旧钢轨应与各层钢轨垂直放置,间距不大于5m,上下层同位。垛码层数应使钢轨不伤损变形。
1.11 分类垛码轨枕,并符合下列规定:
1.11.1 存放轨枕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底层架空。地面应有
良好的排水系统。
1.11.2 垛码混凝土枕应上下同位,层间承轨槽处应垫以小
方木或其他材料,其顶面应高出挡肩或螺旋道钉顶面20mm。
1.11.3 木枕垛码应便于装吊作业,垛顶应设排水坡。场内
应有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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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配套成组或按部件分类放置道岔及其配件,其中尖轨与基本轨捆扎一起。岔枕按长度分别垛码整齐。.
1.13 在铺轨前钉设线路中桩,并符合下列规定:
1.13.1 桩距:直线段不大于50m,圆曲线不大于20m,缓和
曲线为10m。
1.13.2 在曲线起讫点、缓圆点、曲中点和圆缓点,道口中
心点,道岔中心及岔头、岔尾点,均应钉设带钉的中桩。 1.14 在铺轨后铺碴整道前钉设水平桩,并符合下列规定: 1.14.1 桩距:直线不大于50m,曲线不大于20m。线路纵断
面变坡点和竖曲线起讫点,应增设水平桩。
1.14.2 水平桩应钉设在道床外的路肩上(曲线地段钉设在
内侧路肩上)。
2、铺底碴
铺轨枕前,先铺部分道碴。双层道床按垫层厚度铺足,单层道床按150~200mm厚度铺设。顶面应整平,中间拉成槽。铺设混凝土枕地段,中间凹槽宽宜为600mm。
道碴来源困难时,铺轨前可在每股钢轨下先铺厚度不小于100mm,宽度不小于800mm的2条道碴带。
3、铺设轨枕
3.1 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在线路中线位置摆放轨枕。 3.2 在线路前进方向左股钢轨(曲线段为外股钢轨)的轨腰内侧用油漆标出轨枕位置。预铺钢轨连接后随即方正轨枕,使轨枕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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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线路中线和曲线的切线方向。轨枕中心线允许偏差:国家铁路的正线和到发线为20mm,其他线(正线和到发线以外的其他线路,下同)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轨道为30mm。
3.3 不混铺同一种类不同类型的轨枕。同类轨枕成段铺设的最小长度,国家铁路的正线、到发线轨道为500m,其他线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轨道为200m;困难条件下,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站线轨道可减小到50m。
3.4 钢轨接头(含异型钢轨接头)前后各铺设不少于5根同种类同类型的轨枕。
3.5 木枕宽面在下。底、面宽度接近的木枕,应使树心面向下。 3.6 木枕一端取齐。在正线的直线地段,单线铁路沿线路计算里程方向左侧取齐,双线铁路沿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取齐。曲线地段在曲线外侧取齐。邻近站台侧的轨道,在靠邻近站台的一侧取齐。
4、螺旋道钉锚固
4.1 螺旋道钉锚固料按以下工艺配制:
4.1.1 螺旋道钉锚固料,由硫磺、水泥、砂子和石蜡配制而
成。材料技术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 硫磺应用统一纯度不小于95%的一般工业用硫
磺。配制前应破成碎块。如受潮,应在配制前干燥。
4.1.1.2 水泥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如有结块,配制前应过
筛。
4.1.1.3 砂子粒径不得大于2mm,泥污含量不得大于5%。
配制前应烘干。
4.1.1.4 石蜡为般工业用石蜡。配制前应破成碎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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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 各种材料内不得混有杂物。 4.1.2 成份配合比按下列规定选用:
4.1.2.1 根据气候和材料技术条件,按下列规定的重量配
合比范围,由试验选定各种材料用量:
硫磺:水泥:砂子:石蜡=1:(0.3~0.6):(1~1.5):(0.01~0.03)
配制成的熔液,应较稠而又不影响灌注时应具备的流动度。
4.1.2.2 少量施工时,各材料配合比可用: 硫磺:水泥:砂子:石蜡=1:0.5:1.5:0.02 4.1.3 熔制锚固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1.3.1 按选定的配合比,称好各种材料的一次熔制量。
先倒入砂子加热到100~120℃时,将水泥倒入加热到130℃,最后加入硫磺和石蜡,继续搅拌加热到160℃,熔浆由稀变稠成液胶状时,即可使用。
4.1.3.2 火力要可控制,火候不得过猛。熔制过程应不断
搅拌。
4.1.3.3 工地锚固道钉时,可用两个铁锅轮流熔制。每锅
熔制量不宜大于50kg。熔制地点与锚固作业距离不宜过远。
4.1.4 熔制锚固料时,应遵守下列安全事项: 4.1.4.1 锚固浆温度不得大于180℃。
4.1.4.2 操作人员应在上风处,并应佩带防护用品。 4.1.4.3 熔制场地严禁堆放易燃品。
4.2 锚固前,将轨枕预留孔内杂物和螺旋道钉上粘附物清除干净,保持预留孔内和螺旋道钉干燥。
4.3 人工铺轨地段采用正锚法,预留孔底部填塞紧密,防止漏浆。净留孔深度不小于160 mm。锚固浆从枕面注入预留孔内后,螺旋道钉左右旋转缓慢垂直插入定位,锚固浆注入预留孔内时的温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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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30℃,一孔一次灌完。每个工班收工前将凝固后溢出的锚固浆铲平回收,在下次锚固时打碎放人锅内溶化后使用。
4.4 螺旋道钉与承轨槽面垂直,歪斜小于等于2°,道钉中线与承轨槽面的交点偏离预留孔中心小于等于2mm,道钉圆台底要高于承轨槽面,使用扣板扣件时高出5~8mm,使用弹条扣件时高出0~2mm。螺旋道钉的抗拔力大于等于60KN。
5、铺设钢轨
5.1 铺轨前对准备使用的再用轨进行探伤和整修,达到以下标准:
5.1.1 轨头下颏透锈长度不大于30mm。 5.1.2 钢轨在任何部位不得有裂纹和暗裂。
5.1.3 钢轨锈蚀除锈后,轨底边缘厚度不得小于5mm,轨腰
厚度不小于8mm。
5.1.4 剥落掉块长度不大于15mm,深度不大于2mm,擦伤深
度不大于0.5mm。超过者应进行焊补。
5.1.5 每根焊接的再用轨,焊缝不得大于1处,并宜焊接成
标准长度轨。
5.1.6 截锯再用轨,应用机械锯断和机械钻孔。
5.2 各级线路均应铺设设计规定类型的钢轨。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铺设与设计不同类型钢轨时,应经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批准。
5.3 两连接的钢轨的轨型差不得大于一个等级。
5.4 根据施工放线和设计图纸确定标准轨、缩短轨和异型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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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数量和位置,线路分段铺设时的起始位置、道岔首尾位置等,做到合理安排。
1明桥面小桥的全长范围内;5.5 若钢轨接头落入下列位置:○
2钢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各2m范围内;○3钢梁○
4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5道口范的横梁顶上;○○围内。采用调整钢轨长度的办法改变接头位置。
当铺设25m钢轨时,利用2根12.5m钢轨调整1个接头位置,当铺设12.5m钢轨时,利用25m钢轨调整,在困难条件下,才可插入个别非标准长度钢轨调整接头位置。
5.6 各种零配件涂油后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位置正确。扣板式扣件以100~120N²m力矩拧紧。弹条扣件使弹条中部前端的下颏与轨距挡板接触或以80~120N²m作为控制力矩;在半径等于和小于650m的曲线地段,还要将螺母再拧紧1/4圈(力矩不小于120N²m)。
5.7 木枕地段使用直径比道钉小3~4mm的木钻预钻道钉孔,孔眼垂直枕面,孔深与道钉的入木长度相同。螺纹道钉用扳手拧入,严禁锤击。
5.8 钉道时,保证钢轨落槽,垫板外肩紧靠轨底,轨枕、垫板和轨底互相密贴。
5.9 铺轨时预留轨缝根据钢轨长度、当地历史最高、最低轨温及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经计算确定。
5.10 直线和半径大于等于350m的曲线地段的轨距,均设为1435mm。半径小于350m的曲线地段的轨距,按下表向内侧加宽。专用铁路半径小于200m的曲线轨道,根据使用条件酌情增加轨距加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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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轨距加宽
曲线半径(m) 350>R≥300 R<300
6、道岔铺设
6.1 道岔位置严格按照设计铺设。
6.2 道岔轨型与连接线路轨型不同时,道岔前后各铺1节长度不小于6.25m与道岔同型的钢轨(在困难条件下,长度可减小到4.5m)。
6.3 道岔按照铺设图或设计图铺设。 6.4 铺设道岔流程图
加宽值(mm) 5 15 轨距(mm) 1440 1450 10/36
设计文件 现场情况 在设计位置铺设 确定施工方案 预铺推进 确定预铺位置 搭设组装平台 组装道岔 按设计坐标准确钉设岔首、岔尾桩 申报施工计划 设置防护,要点封锁施工 拆除既有道岔和相关轨道及既有道床 平移新道岔 铺设新道岔 下落就位 连接线路 补碴、起道、拨道、捣固 检查、整修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撤除防护、撤销封锁、开通线路 检查、整修,交验
6.5 道岔铺设后,先串碴找平,逐步起道捣固至设计高程。基本轨必须落槽,全部滑床板保持在同一平面上,轨面平顺。导曲线根据需要设置不大于6mm的超高,并在曲线内按不大于2‰坡递减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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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反超高。
6.6 交工前,按照验收标准对道岔各部位尺寸进行一次检查、整修。
7、拨道连接既有线轨道
7.1 先测定拨接段轨道中线和接轨点位置,并据此确定龙口位置,准备好龙口轨。
7.2 将拨接段预铺道碴夯压密实,碴面略低于既有轨道枕底,补充道碴摊铺在两侧。
7.3 封锁施工前,将既有轨道拨动段枕盒内和拨动方向枕端道碴扒出,并拆除影响拨道的各项设备。列车限速通行。
7.4 封锁施工,拨接合拢后,按施工桩整正轨面水平、拨顺轨向,校正轨距,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限速放行列车,继续补碴整道达到验收要求。
8、上碴整道
8.1 按设计规定的种类和道床断面尺寸铺设道碴。 8.2 上碴整道作业按以下要求进行: 8.2.1 上碴时,均匀散布道碴。
8.2.2 每次上碴整道,先补充枕盒内道碴,然后起道、方枕、
串碴、捣固,拨正轨道方向,封填整理道床,稳定轨道,补足并紧固连接零件。
8.2.3 起道时先校正一股轨面高程(曲线应先校正内股轨
面),据此调整另股轨面高程,左右均匀进行。标高以水平桩为准,轨面略高于设计高程。消灭反超高和三角坑。
8.2.4 混凝土枕地段在钢轨两侧各450mm范围内均匀捣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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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枕地段在钢轨两侧各400mm范围内捣固道床。钢轨下、钢轨接头处和曲线外股加强捣固。
8.2.5 按规范要求整正轨向。轨道中心线按照设计中桩位置
拨正。直线地段采用目测方法拨正。曲线地段采用绳正法测量、计算与拨正。曲线头尾位置严格按照用仪器测定的桩位设置。
8.3 上碴整道后的轨道,使用单机压道。国家铁路的正线,压道次数不少于50次。国家铁路的站线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压道次数不少于30次。经过压道的轨道应无明显变形。
8.4 交工前,按验收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整道作业。
七、安全保证措施
1、行车安全
1.1 在营业线施工严格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2 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所有作业,全部纳入天窗施工,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1.3 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并报铁路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批后,按郑铁办[2008]237号文件要求提前一个月向上级单位申报月度施工计划。
1.4 根据施工内容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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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协议。
1.5 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未经铁路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批的工程项目不进行施工。
1.6 根据铁路局运输处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施工前3日(其中:0:00-4:00进行的施工为前4日)提报施工计划申请表。
1.7 开工前,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或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1.8 施工前,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提前1小时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1.9 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担当并持证上岗。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1.10 接到施工调度命令后,确认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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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由施工负责人发布施工命令。
1.11 施工中,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
1.12 线路开通前,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做好记录。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报告列车调度员方可开通线路。
1.13 列车通过后,及时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1.14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限速υ应符合下列要求:
1.14.1 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 1.14.2 枕底道碴串实。 1.14.3 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 1.14.4 道钉或扣件:
(1)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效; (2)半径小于或等于800 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
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3)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
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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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45 km/h时,线路状态
1.14.5 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1.14.6 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 1.14.7 起道(含垫碴)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1.15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按有关规范设置防护。本工程施工防护办法示意图见附件3。
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巡检及看守人员均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随时监听列车运行情况,互通信息。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
1.16 按以下程序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1.16.1 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
工负责人;
(2)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设置
移动停车信号;
(3)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 1.16.2 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
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1.17 在电气化铁路营业线路上作业,遵守下列规定: 1.17.1 起道高度单股一次不超过30 mm,且隧道、桁架桥
梁内不超过限界尺寸线。
1.17.2 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一次不超过±30 mm;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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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大于120 mm,并不侵入限界。
1.17.3 起道或拨道量超出上述规定时,先通知接触网工区
予以配合。
1.17.4 在接触网支柱不侵入建筑物接近限界的条件下,桥
梁上一侧拨道量年累计不大于60 mm,且应满足线路中心与桥梁中心的偏差,钢梁不大于50 mm圬工梁不大于70mm。线路允许速度120 km/h<υ
max
≤200 km/h时,钢梁、圬工梁不大于50 mm。
1.18 在非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遵守下列规定:
1.18.1 严禁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
1.18.2换轨前在被换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安设一条截面不
小于70 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下图。该连接线在换轨作业完毕后方可拆除。
ab
a--被更换的钢轨;b--纵向连接电线
1.19 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遵守下列规定: 1.19.1 严禁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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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 换轨前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
截面不小于70 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下图。
abb
a--被更换的钢轨;b--纵向连接电线
1.19.3 更换钢轨时,应有电务人员在场配合。
1.19.4 换轨如需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人员在场配合
并负责监护。在未设置好分路电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由供电人员完成。
1.19.5 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导线的连接方法,
必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
1.20 在电气化区段上,如需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时,必须对该供电区段实行停电。
1.21 更换钢轨、道岔及连结零部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
(1)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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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换牵引变电所岔线和通往岔线线路的钢轨及其主要联结零部件(如夹板、辙叉等)。
(3)有接触网的线路上,在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或夹板。
(4)更换整组道岔。
更换工作完毕,必须经供电人员检查符合供电要求后,方准
撤除临时安全设施。
1.22 进行抽换轨枕、找小坑、改轨距等线路作业时,对电气化及信号装置的接地线及轨端连接线,必须保持其正常连接;如需临时拆除接触网接地线时,应与供电部门配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接地线,拧紧螺栓并达到合格后,方可结束施工;如接地线需连接时,由供电部门负责完成,严禁在钢轨上焊接。
1.23 新道岔铺设后,当连接曲线未铺前,在辙叉后面必须加铺一节临时短轨,以免辙叉被机车附件挂上;尖轨必须钉固加锁,严禁扳动。
新铺道岔临时使用时,应使用转辙设备,不得用撬棍板道或用其他方法支顶尖轨。
1.24利用列车间隙时间进行上道作业时,不得使用齿条式起道机;起道机用完后,不得留在道心内或钢轨旁。
1.25 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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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养路机具、轻型车辆、轨道检查小车、道尺等,均
必须有与轨道电路绝缘的装置。
1.25.2 单轨小车、吊轨小车手柄及撬棍等,均应安装绝缘
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1.26 凡在营业线上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经过铁路产品认证。小型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应专管专用,加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未设置安全装置、未经产品认证和状态不良,严禁上道使用。
1.27 各种小型养路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8 小型养路机械上道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设置好防护;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防护设备应采用自动报警器或无线通信等装置。
1.29 使用小型机械作业时,其下道架应有专人负责,并随主机移动,距离不得大于15m。
1.30 小型养路机械、机具、防护电话和自动报警器等必须性能良好方可上道;如在作业中发生故障,应停机下道进行检修。采用成组机械作业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送、断电工作。
1.31 结束作业时,下道后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放置稳固,不准侵入限界,采取防溜措施,并加锁固定。下道架不得向线路方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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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在营业线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按下列要求做好工作:
1.32.1 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 1.32.2 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32.3 预先与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工务调度员进行
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
1.32.4 列车出发前,向装卸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迄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1.32.5 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
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严禁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
1.32.6 卸车时,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
等行车设备。
1.32.7 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严
禁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应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通知司机(车长)开车。
1.33 严禁在下列地点卸车: 1.33.1 道岔及道岔咽喉区。 1.33.2 无碴桥上(不含卸长钢轨)。 1.33.3 道口。
1.33.4 无底碴的新线、有底碴但未经压道试验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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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有可能损坏信号、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
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处所。
1.33.6 站台处靠站台一侧。
1.33.7 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所。 1.33.8 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
1.33.9 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
有可能侵入低线限界的地段。
1.33.10 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
若遇特殊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报铁路局审批。 1.34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可按下图堆放。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
长度单位:mm
1.35 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时,遵守以下规定:
1.35.1 普通线路木枕地段。可放在道床肩上或木枕头上,
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如下图)。放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预先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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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木枕头上时,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放在道心时,两端应弯向中心并用道钉固定,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
长度单位:mm
1.35.2 普通线路混凝土枕地段,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
段也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1.35.3 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
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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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 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
下不得放置钢轨。
1.36 无缝线路成段更换钢轨时,准备换入的长轨应放在道床肩上(无碴桥桥枕上),在桥梁上、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及信号机附近应有保持稳定和防止连电的措施。
换出的长钢轨当日回收不完时,应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但道口处、信号机附近不宜存放。每根长钢轨的长度一般不得大于500 m。两根长钢轨的端部应互相错开,用固定卡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固定,中间亦应用固定卡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固定。对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的长钢轨应派人巡检。 换出的普通钢轨按第1.35条办理。
1.37 路肩堆放的砂石料,应经常检查、整理,严禁侵入限界。在河砂、道碴、炉渣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笨重材料。
1.38 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重物时,特别是在整孔换铺轨枕或换铺轨排等作业时,必须对桥梁状态进行全面调查,对桥梁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检算,当检算结果不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并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准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人行道上的竖向静活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值(道碴桥面的人行道,距梁中心2.45m以内为10kPa,距梁中心2.45m以外为4kPa;明桥面为4 kPa)。
1.39 做到“十不准”、“十严禁”、“六关键”。即: “十不准”:
①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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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③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 ④施工前准备不到位不准施工; ⑤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 ⑥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⑦安全监督检查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⑧调度命令未下达不准施工; ⑨电气化区段未设好回流线不准施工; ⑩未登记《运统-46》不准施工。 “十严禁”: ①没有计划严禁施工; ②严禁天窗点外作业; ③施工负责人严禁低职代高职;
④防护员及安全监督检查员无证严禁上岗; ⑤严禁超挖、超卸;
⑥达不到放行列车条件严禁开通线路; ⑦无职工带领劳务工严禁上道; ⑧装卸路料严禁偏载、侵限; ⑨配合人员未到严禁开工; ⑩严禁超范围作业。 “六关键”:
把好施工要点、点前准备、施工防护、放行列车条件、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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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侵限、阶梯提速整修巡养等关键环节。
2、人身安全
2.1 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车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2.2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遵守以下规定: 2.2.1 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υ
max
≤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
max
120km/h<υ160km/h<υ
≤160km/h时,不小于2.5m; ≤200km/h时,不小于3.0m。
max
2.2.2 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 υ
max
≤60km/h时,不小于500m;
max
60km/h<υ≤120km/h时,不小于800m; ≤160km/h时,不小于1400m; ≤200km/h时,不小于2000m。
120km/h<υ160km/h<υ
max
max
2.2.3 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 本线不封锁时: (1)邻线速度υ
max
≤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max
(2)60km/h<邻线速度υ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120 km/h时,来车可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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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邻线速度υ1400m:
max
>120 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
(4)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 本线封锁时: (1)邻线速度υ
max
≤120 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max
(2)120 km/h<邻线速度υ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3)邻线速度υ不小于2000m。
max
≤160 km/h时,本线可不
>160 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
2.2.4 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2.2.1条和2.2.3条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2.2.5 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2.2.6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2.2.7 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2.3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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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2.4 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
2.5 线路允许速度υ
max
≤120km/h的区段,遇有降雾、暴风雨
(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及瞭望困难地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线路允许速度υmax >120km/h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2.6 搬运及装卸重物时,应尽量使用机械作业;人力操作时,应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用滑行钢轨装卸钢梁及其他重型机械设备时,滑行钢轨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滑行前方严禁站人,后方应有保险缆绳。
2.7 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应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长轨车运行中,人员必须离开轨端3m以外,并严禁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人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2.8 运料列车开车前,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前,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前,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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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2.9 轨道平车的随乘人员应坐稳扶牢,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连接处,车未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车。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
单轨小车严禁搭乘人员。
2.10 换装或搬运钢轨、混凝土枕、辙叉等笨重轨料,应有专人指挥,尽量在平整的地面行走;必须在坑洼不平或在线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踏稳踩牢。 2.11 整组道岔在既有线上做铺设前的纵向移动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合理布置移动轮,平稳移动。轨枕间或移动前方不得站人。
2.12 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办法。使用中发现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线路建筑限界以外进行处理,在未确认故障已得到处理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使用。
机具应由专业组或专业人员负责使用、检修、保养、登记工作日志。
2.13 皮带轮、皮带、链轮、链条、齿轮、砂轮、砂轮切割片和风扇等露出机体的传动和转动部件,应有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防护设施。转动部件应标有旋转方向指示标志,只允许一个方向旋转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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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应设置有反转自锁装置。
2.14 切轨机、打磨机、电焊机等机具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机具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15 用锯轨机切割钢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锯轨机两侧和前方,防止锯片破碎伤人;钢轨打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打磨前方;焊补钢轨、辙叉时,电焊机应采取接地措施,防止人员触电灼伤;钢轨焊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烫伤。
2.16 使用氧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2.17 多台机械配合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之间、机械与机械之间的联系方式,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台机械的起动或停机,都应提前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机械的操作人员。
2.18 在无人行道栏杆的桥梁上操纵动力机械时,应设置有安全栅栏。
2.19 在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时施工,人身和携带物件,必须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保持1m以上的距离。
2.20 人工钉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2.20.1 钉道工序不得错乱,各工序应前后错开,减少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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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
2.20.2 钉道应使用抱锤,不得抡锤;每盘锤应前后错开6
根木枕的距离,左右股错开不得小于4m;
2.20.3 压撬人员所处位置应与打锤人员成直角方向,撬棍
插入枕底长度不宜过短,防止滑撬,禁止坐骑压撬。
2.20.4 在钢轨底部安放垫板、胶垫时,不得将手伸入枕顶
轨底间;
2.20.5 连接钢轨接头,将钢轨推入已连在另一根钢轨上的
两块接头夹板间时,严禁用手扶接头夹板或将手放在任何一根钢轨的端部;
2.20.6 安装接头夹板螺栓时,不得用手指摸探螺栓孔眼; 2.20.7 不得在轨顶敲打整直弯曲道钉,防止飞钉伤人; 2.20.8 当邻线来车时必须停止钉道作业,人员和料具一律
撤出限界以外。
2.21 人工铺钉道岔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1 安装滑床板、垫板时,严禁直接用手调试就位; 2.21.2 安装尖轨时,严禁将手、脚放在基本轨和尖轨之间; 2.21.3 安装轨撑时,不得用手探摸轨撑与钢轨、滑床板、
垫板间的空隙;
2.22 起道和拨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 人工拨道应有专人指挥,动作一致,插牢撬棍,防
止滑撬,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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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起道时,起道机应稳固地安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
起道机松扣下落时,手脚不得放在钢轨下;
2.23 在有雾、雪、风、雨等恶劣气候,或者有障碍物视线不足800m等情况作业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八、应急预案
1、胀轨跑道的防治和处理
①在线路作业中发现有胀轨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②根据实际锁定轨温,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作业。
③对短轨地段,要加强检查,打紧防爬设备,及时消灭连三以上瞎缝。
④维修地段按需要备足道碴,起道前应先拨正线路方向,起拨道机不得安放在铝热焊缝处,列车通过前,起、拨道应做好顺坡、顺撬,扒开道床应及时回填夯实。
⑤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二清”:维修作业半日清,临时补修作业一撬一清;“三测”: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四不超”:作业不超温、扒碴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限的制度。
⑥当线路连续出现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必须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观测轨温和线路方向的变化。若碎弯继续扩大,应设置慢行信号防护,进行紧急处理。线路稳定后,恢复正常行车。
⑦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枕端道碴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防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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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轨向不良,用10m弦测量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当平均值达到10 mm时,必须设置慢行信号,并采取夯拍道床、填满枕盒道碴和堆高碴肩等措施;当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平均值达到12 mm,在轨温不变的情况下,过车后线路弯曲变形突然扩大时,必须立即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及时通知车站,并采取钢轨降温等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后放行列车。
⑧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拦停列车。有条件时可采取浇水或喷洒液态二氧化碳等办法降低钢轨温度,整正线路,夯拍道床,按5 km/h放行列车。现场派人监视线路,并不间断地采取降温措施,待轨温降至接近原锁定轨温时,再恢复线路和正常行车速度。 无降温条件或降温无效时,应立即截断钢轨(普通线路应拆开钢轨接头)放散应力,整正线路,夯拍道床,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得超过5 km/h,并派专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
2、钢轨折断的处理
线路钢轨(焊缝)折断时,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断轨处理后按以下条件放行列车:
2.1紧急处理——当钢轨断缝不大于50 mm时,应立即进行
紧急处理。在断缝处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固定,在断缝前后各50m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5km/h放行列车。如断缝小于30mm时,放行列车速度为15~25 km/h。有条件时应在原位焊复,否则应在轨端钻孔,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拧紧接头螺栓,然后可适当提高行车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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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临时处理——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 mm,以及紧
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时,应封锁线路,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6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上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在短轨前后各50 m范围内,拧紧扣件后,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但不得大于160km/h。
临时处理或紧急处理时,应先在断缝两侧轨头非工作边做出
标记,标记间距离约为8 m,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的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的断缝值,做好记录。
2.3永久处理——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的处所,应及时插入短轨进行焊复,恢复无缝线路轨道结构。
a、采用小型气压焊或移动式接触焊时,插入短轨长度应等
于切除钢轨长度加上2倍顶锻量。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加顶锻量后再焊接。
b、采用铝热焊时,插入短轨长度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减去2
倍预留焊缝值。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后再焊接。
在线路上焊接时气温不应低于0℃。放行列车时,焊缝温度
应低于300℃。
3、胶接绝缘接头发生拉开离缝时的处理
胶接绝缘接头发生拉开离缝时,应立即拧紧胶接绝缘接头两端各50m范围内线路扣件,并应尽快修复。胶接绝缘失效时,应立即更
34/36
换或采用现场胶接绝缘接头技术处理。暂时不能进行永久处理的,可将失效部分拆除,更换为普通绝缘材料或插入等长绝缘接头钢轨或胶接绝缘钢轨,用夹板联结进行临时处理,并尽快用较长的胶接绝缘钢轨进行永久处理。进行永久处理时,应严格掌握轨温、胶接绝缘钢轨的长度和预留焊缝,使修复后无缝线路锁定轨温不变。
九、文明施工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审定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场地建设。并挂牌施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施工现场坚持做到工完料清,垃圾、杂物分类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坚持做到场地整洁、道路平顺畅通、标志醒目,使生产标准化。施工废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经沉淀后才可排放。
3、工程材料、制品构件、机具设备等分门别类、有条理地堆放整齐,并正确标识;机具设备定机、定人保养,并保持运行正常,机容整洁。
4、加强内业资料的管理。各项资料做到分类合理、齐全,字迹端正,内容详实,手续完整,存放有条有理。
十、附件
附件1、施工进度图(横道图)
附件2、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重点标明新、旧材料存放及预铺道岔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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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防护办法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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