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人员绩效考核表
一.处罚
1.不合格品未作区分及记录返工没有跟踪处理结果,对产品没有及时判定(每次10元)
2.当班工作任务未完成或出现异常未交接就下班(每次10元)
3.生产异常未及时发现造成严重损失,超过2小时批量报废或整班产品返工者(每次20元)
4.工作质量每月需指正3次以内可视为“无需指正”,4~8次视为“偶尔需指正”,8次以上视为“常需指正”。(视情况奖励OR处罚)
5.工作效率项。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当然也要保持一定的效率。此项评分依据主要有两个:① 每天检验合格入库的数量记录② 安排的工作能否按时完成。如果合理安排的工作当天未完成(每次10元)
6.凡客户抽检发现致命缺陷每判退1次(每次30元),其它问题每判退1次(不良超过10%(每次20元)。同样的问题2次或2次以上(每次50元)
7.分配的工作无法完成又不反映影响出货的(每次10元)
8. 5S不整洁,包括首件盒清理、检测工具、报表资料、QC工作台等(每次10元)
9.检验指导书,样品及时存、放收回,机台没有签首件者(每次10元)
10.报表内容数据弄虚作假,不真实或不按要求填写者(每次10元)
二.奖励
1.连续十五天无任何工作、质量或纪律异常数据(每次80元)
2.报表半个月无任何问题点(每次10元)
3.发现/报告其它品质人员没有发现的重大缺失使公司避免损失者(每次20元)
4.其它优异表现值得表彰的(每次10元)
5 .对产品工艺、质量提案改善且效果明显者(每次10元)
6. 指出SOP﹑SIP中错误点,避免误导者(每次10元)
以上条列2011年4月9日起执行
品质部签名: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