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施工安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五、 工程总造价: 按工程实际平方数结算工程款(附清单)
六、 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甲方付乙方80%预付款。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结清余款。
七、材料工期:
1、材料名称及规格:
2、工期,甲方签发开工报告次日起 日内竣工。遇四级以上风及雪天,停电8小时以上工期顺延。
八、双方工作
甲方派工地代表一位,并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负责施工的现场协调、为乙方施工人员协调地方关系等),乙方服从管理,派驻工地负责人一位,负责施工全过程。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完毕后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时间自乙方开工始通知甲方五日内)甲方如不配合或故意拖延验收、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本工程均视为本工程已验收为合格工程,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被视为违约,违约除全额赔偿对方损失外,另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补偿。
3、本合同在双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后,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乙方自在地促裁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