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借据可以鉴定。
在诉讼中,是不会去鉴定借条的真伪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借条为债务成立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要辩驳的,需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借条是假的,或者证明是在被对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不会鉴定借条真伪。但是需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采纳的证据均需要原被告双方质证。司法鉴定产生的结论很有可能会被采用,因此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均需双方当事人质证进行确认。
申请借据的司法鉴定的流程:
1、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 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 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 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综上所述,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是人民决定,然后进行鉴定即可。对借条的真假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确认,若借条是伪造的,而且对方从来就没有把钱借给自己,借条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对借条做笔迹鉴定,应该在人民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鉴定机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指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