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2.并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修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后,申请人当场核对并在受理回执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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