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防卫过度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防卫过度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御过度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刑事赔偿项目包括: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造成身体伤害的,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5、致人精神损害的,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如果病人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病人的家属可能得到的赔偿数额应当按《医疗事故条例》的第五十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来计算,具体内容如下:

一、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四、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

医疗费以县级以上医院收费凭证为准。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其子女抚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年×(18岁一实际年龄)/2(两个扶养人)。

(2)其母亲抚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年×[20年一(实际年龄一60周岁)]/3(三个子女)。

(3)其父亲有固定退休工资有生活来源不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4、交通费:

以相关交通费的票据合理计算。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5、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精神抚慰金: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为5000元到20000元。

征收房屋赔偿有哪些项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项目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可以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人身伤害是指因产品具有缺陷而对他人生命、身体、健康所造成的损害,包括健康所损、致人残疾、致人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是:

2000年修改的《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1款对人身伤害赔偿作了完整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