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徇私舞弊案的立案标准是商检部门工作人员伪造检验结果,犯罪者将被追究刑责。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进行减刑操作,需具备故意和徇私的动机。
法律分析
一、对商检徇私舞弊案如何确认立案标准
1、
对商检徇私舞弊案的立案标准为,国家的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犯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罪体主体要件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1、行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行为是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徇私舞弊表现为为徇私情,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伪造条件等手段,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徇私舞弊行为,根据《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和监狱机关以及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3、罪责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结语
商检徇私舞弊案的立案标准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犯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延误检验出证或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出于徇私情,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伪造条件等手段,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此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行为需出于故意且徇私的动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