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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在哪里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由地管辖;如果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一、涉外抚养适用法律的依据有哪些

涉外抚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益的法律。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二、在中国需要怎么去办理涉外离婚

(一)双方均为外籍人士

夫妻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或无国籍人士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一般不受理。但是,这里也有三个例外情况:第一、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的,我国有权管辖;第二、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可以受理管辖,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经协商一致,一般国内可以受理制作民事调解书;第三、应诉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为有管辖权的。”

(二)双方均定居国外并且在国内办理结婚手续

双方应当首先向定居国起诉,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一方再向我国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三)双方均定居国外并且在国外办理结婚手续

双方应当首先向定居国起诉,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中国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四)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内并且一方居住在国外

不论哪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五)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六)一方内地居民并且一方涉外人员

如果双方在内地登记结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合意,或者双方并非在内地登记,内地居民住所地有权管辖。若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三、外地人在北京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在北京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视情况而定:

1、如果离婚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北京的,双方可以共同到北京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离婚双方均为外地人,户籍不在北京的,则不能在北京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但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3、外地人能否可以在北京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要看在北京居住的时长。外地人在北京办理离婚时需要提供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北京居住辖区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一、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二、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总而言之,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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