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离婚案件时,人民将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审理。被告必须在我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居所,或者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是原告必须在我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居所,人民才能拥有管辖权。此外,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人民还需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涉及离婚案件,人民将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审理。被告必须在我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居所,或者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是原告必须在我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居所,人民才能拥有管辖权。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二、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耆宿,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四、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有权管辖。

五、在中国境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或国籍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诉讼,由原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六、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离婚案件时,人民将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审理。被告必须在我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居所,或者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是原告必须在我国境内具有住所或者居所,人民才能拥有管辖权。人民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其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