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1、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上述主体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法律规定其他由基层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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