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获取对方身份证可以尝试以下方式:
1、委托律师调取: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主要是包括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及单位等,起诉通常是需要先有身份证复印件,有了就写在起诉状上,没有就要先委托律师调取。
2、在管辖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原告准备起诉材料,前往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以便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在不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情况下,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一般需要向提交如下资料: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民事起诉状》(其中被告的信息一栏可以先空起来);《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原告将上述材料准备好以后,即可前往立案庭立案,立案的时候向法官说明因为不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所以需要调取,法官就会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在取得《补充材料通知书》以后,即可携带前往当地的机关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目前全国各省的机关一般仅提供查询本省户籍人员以及在本省办理过居住证的人员的信息,所以,在开立《补充材料通知书》的时候切记要求明确写明需要查询被告的“户籍信息及居住信息”。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先跟借款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判决后,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他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