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的产生:
一.是房屋产权纠纷。
二.是房屋买卖纠纷。
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
四.是房屋租赁纠纷。
五.是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六.是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
七.是房屋拆迁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