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子女为被执行人,在民事诉讼中强制执行阶段,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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