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口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立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