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

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1、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调解和好没有制作调解书,则从调解协议制作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是制作了调解书的离婚案件,则应从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六个月的。

3、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则是从撤诉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一、关于离婚的离婚条件问题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不允许起诉离婚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此条款。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4、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