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达成和解还可以再起诉吗
1、双方达成和解是否还可以再起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民事案件已经和解并撤诉的,如果和解协议未获得履行,可以再次起诉;
(2)如果和解是在主持下进行,且经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不能再次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执行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1、在程序上执行和解只能在执行程序中适用;
2、执行和解的主体在通常情况下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和解协议变更履行义务主体和情况下还包括第三人;
3、执行和解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4、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参加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如果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