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后起诉离婚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一、起诉离婚母亲不在本地怎么办
起诉离婚根据母亲不在本地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在本地的,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但是注意以下情况: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二、男方在国外怎么起诉离婚
男方在国外,女方可以到自己户籍地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所以女方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
三、夫妻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在外地,原告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如果被告在国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就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