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经有判决书,当事人之间就所争议的事实不能再和解。但就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可以双方和解。
就判决确定的赔偿事项和解时,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并签定和解协议,可以在执行庭主持下签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任命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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