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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私下调解案件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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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害人在这个阶段同意和解,并向申请不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可以争取不予逮捕,即不用羁押,但一般最后仍是要移送审查起诉的,除非机关愿意撤案处理才不会再移送审查起诉。

一、同意调解的二种情况:

1、到了提请批捕的程序。如果被害人在这个阶段同意和解,并向申请不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可以争取不予逮捕,即不用羁押,但一般最后仍是要移送审查起诉的,除非机关愿意撤案处理才不会再移送审查起诉。

2、已到审查起诉程序。如果在这个阶段,双方愿意和解,一般要配合在争取不起诉(这类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刑事和解后可以不起诉,但仍须向申请,决定权在),案件便完结,人即可释放,也不构成犯罪,于是不用再过,诉讼程序可终结。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刑事和解参与人应当包括以下人员: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2)加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3)加害人就读学校的教师或工作单位的代表,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代表;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5)人民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

(6)经被害人及加害人双方同意参加和解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机关、人民、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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