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取车贷抵解押费是不合理的。在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时,不需要任何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来说,车辆抵押时需支付70元相关费用,解除车辆抵押没有费用。在办理解押手续时收取300元的费用,无任何标准及依据,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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