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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一、民事诉讼的庭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一车祸赔偿纠纷的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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